索 引 号 | 14258248/2023-00117 | 分 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3-07-28 |
标 题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区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政办发〔2023〕5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连云区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区十六届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
时 效 | 有效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区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3-08-17 11:41:20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连云区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区十六届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8日
连云区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连云港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若干政策措施(第4号)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助力市场主体发展,加快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着力解决多头监管和重复检查等问题,经区政府同意,在全区实施“综合查一次”制度,对涉及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多个执法主体的相关行政检查事项进行“一件事”集成,在同一时间对同一监管对象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和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两手并重、两手都要硬,以“综合查一次”制度为切入点,强化依法监管、综合监管、全链条全领域监管、重点领域监管和监管创新,全面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建立全域覆盖的政府监管体系和全闭环的执法体系,形成“放”“管”“服”紧密衔接联动的工作格局,实现资源整合、市场减负、执法增效,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按照“体制不变、机制优化”原则,破解分散式、碎片化的监管执法模式,消除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监管空白,全面探索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场景式“综合查一次”监管执法新机制。
(一)坚持全面覆盖。突出政府监管执法领域的重点、难点、盲点,按照“一件事”思维实行清单化集成管理,开展联合监管,实现全面精准监管。
(二)坚持整体协同。发挥政府行政执法协调指挥机制的作用,明确职责边界,构建多部门跨层级立体监管体系,促进监管服务整体化、规范化、标准化,实现联动闭环监管。
(三)坚持以人为本。践行为民监管、执法为民理念,创新监管服务方式,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注重释法说理,强化有针对性的跟踪服务和指导,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四)坚持高效规范。一体推进法治化改革与数字化改革,贯通执法监管全流程,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形成审批、监管、执法、信用管理闭环,实现高效规范监管。
三、工作目标
2023年3月底,“综合查一次”制度先行选取市场监管、城管、应急管理和开发园区开展第一批试点。2023年7月底,在文体旅、卫健、交通领域和连岛街道开展第二批试点。2023年8月初,完成“综合查一次”平台试用。到2023年底,“综合查一次”制度得到全面推行,行政监管执法领域重复执法、多头执法、随意执法和执法盲区等难题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实现涉企监管执法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柔性化,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监管执法体系基本形成。
四、重点任务
(一)完善“综合查一次”检查基础资源库。区“综合查一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完善“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原则上适用联合执法的所有被监管对象都应纳入联合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实时调整完善,确保涵盖全部市场主体;联合执法部门在有关领域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都应纳入联合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二)编制“综合查一次”检查场景清单。区“综合查一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执法部门、乡(街道)和开发园区以权力事项清单为基础,以监管对象或事项为联结点,全面梳理涉及同一类对象或事项有多个监管主体、需要协同执法的群众关注热点、行业治理难点、中心工作重点、部门监管盲点,形成“综合查一次”检查场景清单,明确场景清单牵头部门、配合部门、检查事项和检查内容。牵头部门完成场景清单编制印发后,在连云港市“综合查一次”数字化平台完成场景清单和内容录入工作。
(三)制定“综合查一次”检查计划。各牵头部门在完成场景清单编制后,要及时制定 “综合查一次”检查计划,在连云港市“综合查一次”数字化平台上传检查计划。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企业的同类检查次数不超过1次;上级执法部门和区级执法部门在同一年度内已检查的企业,区级执法部门在检查时应当予以排除,以避免对同一家企业多次频繁执法。实施检查前,除依法不予公开和上级机关明确要求不能事先通知的检查事项外,可将检查时间、依据、方式等内容事先向检查对象通报,督促检查对象落实主体责任,自行整改纠正。
(四)规范开展“综合查一次”检查。
各牵头部门在制定检查计划后,要合理确定对企业(项目)的检查时间,在连云港市“综合查一次”数字化平台新增检查任务,并下发至配合部门。牵头和配合部门执法人员通过“我的连云港”APP“综合查一次”小程序完成检查结果上传。相关部门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的,予以归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检查和相关处理中形成的文字、视听资料和电子执法文件等资料,按照规定立卷,并做好归档和保管。所有检查信息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上报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平台。
(五)建立区、乡街、园区一体的“综合查一次”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善于总结“综合查一次”实践经验,聚集监管执法难点、痛点,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完善的“综合查一次”工作制度,实现既提高行政效率,又减少执法“扰民”,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以“综合查一次”制度助力我区营商环境提升。
(六)加强监督评价。要对“综合查一次”制度实施情况实行全流程监测、监督和动态评价,督促监管主体切实规范履职。对执法检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区司法部门会同有关执法部门协商解决,重大问题报连云区政府协调。将各执法部门、乡街和开发园区“综合查一次”制度实施情况作为行政执法评议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重点领域的分管区长任常务副组长,重点领域的牵头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余有监管和执法权限的部门为成员的连云区“综合查一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连云区“综合查一次”各项工作,对各部门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和业务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行政审批局。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加强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协调沟通,及时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全区“综合查一次”牵头工作,统筹对上协调,汇总“综合查一次”涉企联合检查场景清单和检查计划,指导使用“综合查一次”平台;区司法局会同各执法主体制定工作标准化执法监管规程,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培训,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区城管局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具体业务管理、指导规范、检查督导工作;区市场监管局科学组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指导全区“综合查一次”检查计划编制。健全事后监管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综合查一次”发现的问题实施严格的后续监管,防止脱节。
(三)推行网上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用好“互联网+监管”、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信用平台等数字化平台,支持“综合查一次”数字化平台建设,全量归集监管数据,实现问题发现、任务形成、检查实施、监督评价全流程一体化。加快建设符合“综合查一次”等基层工作需要的互联网平台,努力构建“互联网+监管”新模式。
(四)严格监督考核。各部门要定期对本方案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及时发现、掌握和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场景式“综合查一次”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研判,建立每月工作情况通报制度,适时组织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五)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场景式“综合查一次”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进度及开展成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