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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8248/2023-00135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06-12
标 题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文 号 连区政办发〔2023〕40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时 效 有效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时间:2023-06-26 15:47:17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助力市场主体发展,根据《连云港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若干政策措施(第4号)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精神和《关于做好“综合查一次”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先行开展“综合查一次”试点工作,着力解决对企业的多头监管和重复检查等问题。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两手并重、两手都要硬,以“综合查一次”制度为切入点,强化依法监管、综合监管、全链条全领域监管、重点领域监管和监管创新,全面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建立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一件事”集成、一次性检查综合监管体系,形成“放管服”紧密衔接联动的工作格局,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履职。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执法监管职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各个监管环节依法有序进行。

(二)坚持高效协同。联合执法部门通力合作,以常态化联合执法工作带动各相关部门共同履行日常监管职责,构建高效协同的多部门联合监管体系,实现由分头检查变联合查,由“多次查”变“查一次”,由线下协同变线上线下一体联动。

(三)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监管服务方式,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注重释法说理,强化有针对性的跟踪服务和指导。指导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把企业自查自改自报工作作为检查监管的重要组成,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四)坚持公开公正。推进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规范执法自由裁量,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工作流程

(一)完善组织架构。成立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综合查一次”工作组,连云开发区管委会为牵头单位,区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综合查一次”工作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工作办)设在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具体工作由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综合执法局承担。

(二)编制场景清单。工作办针对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监管领域中常见、高频的行政检查事项,分期分批制定“综合查一次”检查场景清单(第1批见附件2)。场景清单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报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后,录入“综合查一次”系统,并按照“成熟一批、确定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保持对场景清单的动态管理、分批公布、逐步完善。

(三)制定检查计划。工作办会同联合检查部门依据“综合查一次”检查场景清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综合查一次”工作计划表(见附件3),报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工作办会同联合检查部门严格控制“综合查一次”年度执法检查比例和频次,在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工作力度的同时,防止执法过频扰企。

(四)规范检查流程。综合检查人员通过“我的连云港”APP“综合查一次”小程序扫描公安场所码启动检查,并对照检查任务在线填写检查情况,系统依据检查情况生成复查计划。被抽查企业通过登录“企业通”或“我的连云港”扫描公安场所码查看检查结果。检查部门负责指导企业整改。

(五)加强监督评价。检查任务完成后,企业、检查部门通过“综合查一次”系统进行效能、执法规范度、执法态度、处置结果认可度等方面的在线评价。工作办会同联合检查部门依据在线评价结果完善优化“综合查一次”工作。区司法局负责做好“综合查一次”的执法监督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部门职责。“综合查一次”工作办负责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综合查一次”日常和统筹工作,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做好“综合查一次”协调工作,区司法局负责做好“综合查一次”的执法监督工作,各检查执法单位按照年度检查计划、检查场景清单认真落实“综合查一次”现场检查工作,提升检查质效。

(二)加强业务培训。区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提升现场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配强配齐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围绕“综合查一次”改革创新,加强联合执法业务培训,转变执法巡查理念,提高执法人员综合执法水平。对于涉及领域广、专业性强、情况复杂的重大联合检查活动,参与检查部门要提前开展专题培训,确保执法人员熟知联合检查依据、流程等相关要求。

(三)深入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广泛宣传“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的重要意义、工作进度及开展成效,增加市民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导向,扩大“综合查一次”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引导被查企业主动配合“综合查一次”现场检查工作,为“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高质、高效、有序运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综合查一次”工作组成员单位名单

   2.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

   3.“综合查一次”工作计划表(样表)


附件1

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综合查一次”工作组成员单位名单

牵头单位: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管委会

成员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经发局、区司法局、连云公安分局、连云交警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连云生态环境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分局


附件2

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危化品企业“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

编号

牵头部门

联合检查部门

主要监管

事项

检查内容

1

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

区应急管理局


对危化企业的监管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是否进行检验、检测;

2.是否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提出试生产(使用)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或者制定周密的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试生产(使用);

3.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是否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

4.是否在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

5.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是否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是否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

6.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7.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

8.是否对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9.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10.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是否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投入使用;

11.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是否实现紧急切断功能;

12.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是否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13.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是否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14.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是否正常投用;

15.是否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16.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

17.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有效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18.是否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

19.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20.是否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21.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2.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23.企业是否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

24.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是否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未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25.生产经营单位是否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

26.工业企业是否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制度;

27.工业企业是否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28.工业企业是否进行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公示或者设置重大安全风险警示牌;

29.工业企业是否将安全风险管控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或者组织实施;

30.工业企业是否建立安全风险档案;

31.工业企业是否按照《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

32.对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是否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的标志,或者是否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的检查;

33.对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是否履行规定的安全管理职责;管道所属单位是否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的检查;

34.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在包装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检查;

35.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使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检查;

36.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立即公告,或者不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检查;

37.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重复使用前不进行检查的检查;

39.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是否依照规定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的检查。

2

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监管事项参照区应急管理局

检查内容参照区应急管理局

3

区市场监管局

对特种设备使用的监管

1.所抽查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

2.所抽查设备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3.是否建立设备档案且档案齐全;

4.所抽查设备是否按要求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或者定期自行检查并有记录;

5.是否有设备故障异常情况处理记录;

6.是否有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记录;

7.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项目是否符合要求并办理聘用手续;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培训考核;

9.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书面任命安全责任人;

10.是否建立并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1.是否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有演练记录。

4

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的检查

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能力情况

5

对企业计量、认证、标准化的行政检查

企业安全管理中涉及的计量器具、体系认证和标准化管理等问题

6

区消防救援大队

对企业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情况;

3.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培训、演练情况;

4.企业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情况。

7

连云公安分局

对单位不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的监管

企业落实内部治安保卫措施的情况。

8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监管

1.对涉及储存、使用剧毒危险品企业的行政检查;

2.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9

区人社局

对企业执行社会保险有关情况的行政检查

1.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情况;

2.是否积极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工伤认定申请所涉及事故进行调查核实。

10

区卫健委

对职业病危害场所、单位和建设项目的监管

对职业病危害场所、单位和建设项目的监管

1.管理措施(机构及人员设置);

2.管理措施(防治计划及相关管理制度);

3.管理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健康监护档案);

4.建设项目三同时(评价过程);

5.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过程及其他);

6.职业病危害申报;

7.工作场所(布局要求);

8.工作场所(公告栏及严重危害警示、报警设置要求);

9.工作场所(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防护要求);

10.工作场所(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要求);

11.工作场所(现状评价、检测、监测要求);

12.劳动合同告知;

13.培训与指导督促;

14.健康监护;

15.职业病人诊断、鉴定、报告与病人保障;

16.事故救援;

17.危害作业转移、接受;

18.违章作业、严重损害生命健康、重大事故犯罪;

19.隐瞒危害及真实情况;

20.拒绝监督;

21.危害设备材料管理;

22.其他情况。

11

连云生态环境局

对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

1.对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行政检查、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备案及风险评估情况的行政检查;

2.对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检查;

3.对企业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检查;

4.对企业大气、水、固危废、噪声污染防治情况检查。

12

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城管)

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情况的行政检查

是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


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工贸企业“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

编号

牵头部门

联合检查部门

主要监管事项

检查内容

1

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

区应急管理局

对工贸企业的安全监管

1.应急预案评估情况;

2.事故风险及应急措施告知情况;

3.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4.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情况;

5.编制应急预案前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情况;

6.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7.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

8.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管理情况;

9.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

10.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11.危险场所与员工宿舍安全距离及安全出口管理情况;

1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3.安全设备管理情况;

14.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15.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1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7.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18.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配备及规章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

19.安全投入保障情况;

20.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21.工业企业是否开展风险辨识,建立风险档案,报告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

22.是否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2

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监管事项参照区应急管理局

检查内容参照区应急管理局

3

区市场监管局

对特种设备使用的监管

1.所抽查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

2.所抽查设备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3.是否建立设备档案且档案齐全;

4.所抽查设备是否按要求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或者定期自行检查并有记录;

5.是否有设备故障异常情况处理记录;

6.是否有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记录;

7.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项目是否符合要求并办理聘用手续;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培训考核;

9.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书面任命安全责任人;

10.是否建立并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1.是否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有演练记录。

4

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的检查

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能力情况

5

对企业计量、认证、标准化的行政检查

企业安全管理中涉及的计量器具、体系认证和标准化管理等问题

6

区消防救援大队

对企业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情况;

3.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培训、演练情况;

4.企业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情况。

7

区经发局

对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原粮销售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有关制度、政策情况的监管;对从事电力生产作业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管

安全管理情况;电力企业是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推进电力安全风险报告制度;是否定期对设备检修作业、带电作业、动火作业进行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是否广泛开展日常隐患排查。

8

连云公安分局

对单位不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的监管

企业落实内部治安保卫措施的情况。

9

对剧毒化学品购买单位监管

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10

对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的监管

对涉及储存、使用剧毒危险品企业的行政检查。

11

区人社局

对企业执行社会保险有关情况的行政检查

1.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情况;

2.是否积极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工伤认定申请所涉及事故进行调查核实。

12

区卫健委

对职业病危害场所、单位和建设项目的监管

1.管理措施(机构及人员设置);2.管理措施(防治计划及相关管理制度);

3.管理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健康监护档案);4.建设项目三同时(评价过程);

5.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过程及其他);6.职业病危害申报;7..工作场所(布局要求);8.工作场所(公告栏及严重危害警示、报警设置要求);9..工作场所(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防护要求);10.工作场所(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要求);11.工作场所(监测要求);12.劳动合同告知;13.培训与指导督促;14.健康监护;15.职业病人诊断、鉴定、报告与病人保障;16.事故救援;17.危害作业转移、接受;18.违章作业、严重损害生命健康、重大事故犯罪;19.隐瞒危害及真实情况;20.拒绝监督;21.危害设备材料管理;22.其他情况。

13

连云生态环境局

对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

1.对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行政检查、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备案及风险评估情况的行政检查;

2.对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检查;

3.对企业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检查;

4.对企业大气、水、固危废、噪声污染防治情况检查。

14

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城管)

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情况的行政检查

是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

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建筑工地“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

编号

牵头部门

联合检查部门

主要监管事项

检查内容

1

上合物流园

(连云开发区)

上合物流园

(连云开发区)

建设局


对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等环节安全管理的行政检查

1.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情况;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2

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行政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

3

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监管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及事中事后情况。

4

对建筑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查验工作的行政检查

建筑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查验工作情况。

5

对建筑施工企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7项的行政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

6

对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以及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行政检查

建设单位有无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以及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情况。

7

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行政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

8

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领域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履行安全职责等情况的监管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履行安全职责等情况。

9

对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以及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等的行政检查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以及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等情况。

10

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等4项情况。

11

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领域持证、从业情况的监管

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

12

对涉及危大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的行政检查

是否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是否根据专家论证报告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或者未按照本规定重新组织专家论证、是否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者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的情况。

13

区消防救援大队

对企业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1.消防许可及验收备案消防安全管理;2.建筑防火;

3.安全疏散;4.消防控制室;5.消防设施器材;

6.其他消防安全管理;7.其他消防隐患。

14

区人社局

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是否扣押或者变相扣押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

15

资源分局

对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的行政检查

是否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

16

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城管)

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情况的行政检查

是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

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物流企业“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

编号

牵头部门

联合检查部门

主要监管事项

检查内容

1

上合物流园

(连云开发区)


区应急管理局

对工贸企业的安全监管

1.应急预案评估情况;2.事故风险及应急措施告知情况;3.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4.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情况;5.编制应急预案前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情况;

6.应急预案演练情况;7.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8.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管理情况;9.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10.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11.危险场所与员工宿舍安全距离及安全出口管理情况;1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13.安全设备管理情况;14.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15.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1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17.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18.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配备及规章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19.安全投入保障情况;20.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21.工业企业是否开展风险辨识,建立风险档案,报告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22.是否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2

上合物流园

(连云开发区)

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监管事项参照区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参照区应急管理局

对港口码头扬尘治理的的行政检查。

是否落实物料堆场密封和围挡、苫盖、自动喷淋等抑尘设施是否落实,物料输送装置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建设。对从事易起尘作业货种的是否采取密闭、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3

连云交警大队

对运输车辆的行政检查

检查车辆行驶证逾期未年审情况、运营车辆违章未处理情况。

4

连云公安分局

对易燃易爆、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危险化学品的行政检查

检查易燃易爆、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化学品的运输许可、登记台账情况。

5

区消防救援大队

对企业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情况;

3.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培训、演练情况;

4.企业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情况。

6

区市场监管局

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的行政检查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信息与实际相符情况,年度报告公示情况。

7

对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的行政检查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安装告知、人员持证等安全管理情况。

8

对企业计量、认证、标准化的行政检查

企业安全管理中涉及的计量器具、体系认证和标准化管理等问题。

9

连云生态环境局

对院内堆场扬尘治理的行政检查

是否存在厂区块状、粉状物料露天堆放问题,散状物料储存、输送及主要生产车间未采取密闭或封闭措施,物料落料点、破碎筛分设备等未配备集气罩和除尘设施,或未采取喷雾等湿法作业措施。

10

对落实开展移动源污染专项整治的行政检查

柴油货车尾气达标情况,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情况。

11

对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行政检查

堆场防渗、污水防溢流等污染防治情况检查。

12

对固废、危废管理的行政检查

固废、危废的规范管理情况。

13

上合物流园

(连云开发区)

综合执法局(城管)

对加强道路扬尘污染的行政检查

是否存在非法运输、抛撒滴漏、带泥上路、冒黑烟等行为。

14

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情况的行政检查

是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

附件3

“综合查一次”工作计划表(样表)

编号

检查对象及事项名称

时间安排

(天)

检查对象数量

检查对象产生方式

检查方式

联合检查部门

备注





双随机、重点督查对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具体时间安排由“综合查一次”

工作办协商联合检查部门确定



双随机、投诉举报对象

现场检查、现场询问等




双随机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双随机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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