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8248/2023-00142 | 分 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3-06-12 |
标 题 | 《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 ||
时 效 | 有效 |
《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 时间:2023-06-26 16:38:38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一、背景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努力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2021年11月15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明确提出,复制推广“综合查一次”经验,探索推行多个行政机关同一时间、针对同一执法对象开展联合检查、调查,防止执法扰民。2023年2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印发,“综合查一次”再次写入国务院文件。2022年10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江苏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提出全面推广“汇总取重”工作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2022年10月11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连云港市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的指导意见》(连政办传〔2022〕77号),为扎实有效落实《指导意见》精神,着力解决多头监管和重复检查等问题,2022年10月28日,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市实施“综合查一次”制度,并选取连云经济开发区作为园区“综合查一次”样本。
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两手并重、两手都要硬,以“综合查一次”制度为切入点,强化依法监管、综合监管、全链条全领域监管、重点领域监管和监管创新,全面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建立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一件事”集成、一次性检查综合监管体系,形成“放管服”紧密衔接联动的工作格局,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三、涉及范围
针对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工业企业、物流企业、建筑工地,涉及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管委会、区行政审批局、区经发局、区司法局、连云公安分局、连云交警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连云生态环境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分局多个部门和单位。
四、制定过程
从2022年10月初开始,连云开发区会同区有关部门启动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谋划“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起草。市级《指导意见》文件印发后,连云开发区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起草小组,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结合连云开发区实际,针对执法资源分散、执法扰企扰民等四大难题,聚焦多跨协同流程复杂、检查计划来源单一、自由裁量权重较大等痛点堵点,探索实践“综合查一次”行政执法改革,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为企业减负、为执法增效,于2022年11月下旬形成初稿,并征求了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2023年2月中旬,区政府分管领导听取文件起草情况汇报,提出修改意见;3月2日,区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再次研究听取文件起草情况,提出修改要求;3月底,我们再次征求了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6月12日,经区政府同意,由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五、主要内容
“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流程、保障措施四大部分、12条。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两手并重、两手都要硬,以“综合查一次”制度为切入点,强化依法监管、综合监管、全链条全领域监管、重点领域监管和监管创新,全面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建立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一件事”集成、一次性检查综合监管体系,形成“放管服”紧密衔接联动的工作格局,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包括坚持依法履职、坚持高效协同、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公开公正4项原则。
(三)工作流程。包括完善组织架构、编制场景清单、制定检查计划、规范检查流程、加强监督评价5项内容。其中“综合查一次”工作组由连云开发区管委会为牵头单位,区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包括明确部门职责、加强业务培训、深入宣传引导3项措施。
关联阅读: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