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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8248/2022-00098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5-18
标 题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区创建省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区政办发〔2022〕5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连云区创建省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时 效 有效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区创建省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2-06-10 17:24:58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连云区创建省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


连云区创建省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助力创建省生态园林城市,持续打造美丽宜居城区,根据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申报评选办法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国家、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工作的部署要求,开展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和沿海特色风貌塑造,构建新时代公园城市,努力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加快实现我区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现代化跨越,为建设人民期待的现代化美丽连云作出更大贡献。

二、总体目标

依托我区自然山水资源,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完善绿楔、绿环、绿道、绿廊布局,优化城市绿地系统生态功能,构建高质量可持续的城市绿地生态系统。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完善惠民功能、提升绿地品质,建设生态型、节约型、功能复合型的绿色开放空间,提升城市绿地在亲近自然、促进健康、抵御风险等方面综合服务功能,打造一批体现我区地域性、文化性和时代性的精品公园绿地,市政设施、污水处理、市容环境等得到大幅提升,力争2022年顺利完成省生态园林城市创建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注重绿地生态系统构建

1.修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落实城市绿线管控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多规合一、统筹协调”的要求,结合实际,修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保规划有效实施,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科学划定城市绿线,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界碑),并向社会公布,强化绿地生态系统保护。

2.保护城市原有生态基底,彰显自然风貌特色。保护城市原有自然山水和生态系统,结合绿线、蓝线和生态红线的划定,连续贯通城市各类生态空间,增强城市生态空间系统性。合理布局绿楔、绿环、绿道、绿廊,将城市绿地系统与外围山水林田湖有机连接,实现城市与自然要素有机融合,城市自然风貌及特色充分彰显。

3.制定生态修复计划,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完成受损水体、破损山体及植被、废弃地现状调查,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确保破损山体生态修复率和废弃地生态修复率均不低于60%。

4.加大绿化建设力度,提升绿地功能和水平。按照“增加城区功能性绿地,建设口袋公园、街心游园,让市民转角见绿、出门入园”的任务要求,大力度推进口袋公园建设,实现“转角见绿、出门入园”目标。确保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不低于39%,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5.6平方米,公园绿地10分钟服务圈覆盖率不低于90%,防护绿地实施率不低于90%,道路绿化达标率不低于80%。

(二)加强自然文化资源保护

1.落实自然生态资源保护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充分体现对山体、水系、湿地、林地等自然生态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的保护,有效监督自然保护地环境保护工作,同时在相关法规、政策中明确保护要求,完善相关保护制度,并严格实施。

2.杜绝违规开发建设行为。切实加强在城市开发建设中的生态意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坚决杜绝违规占用绿地等生态资源进行开山采石、填埋自然水系水体、硬化或直化自然河湖岸线等开发建设行为。

3.积极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组织完成区域生物物种资源普查,根据调查结果,结合生态红线,制定《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及实施计划。建立珍贵乡土植物培育、应用研究基地,取得成果并推广应用。乡土适生植物得到有效保护和推广应用。

4.推进永久性绿地保护工作。积极推动制定我区永久性绿地保护办法并严格实施,逐年划定永久性绿地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公布的永久性绿地面积占城市绿地面积比例不低于20%。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擅自占绿毁绿事件。

5.落实重点公园及古树名木保护。推动制定重点公园、古树名木保护制度,公布保护名录,建立重点公园档案,注重整理保存公园的历史沿革及修缮等资料。完成建成区范围内古树名木及后续资源的建档、挂牌工作。积极做好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的复壮、病虫害防治等日常管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生长环境,确保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

6.推动历史文化街区、建筑保护和园林园艺技艺传承。积极推动划定城市紫线,制定相关保护措施,有效保护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推动园林园艺技艺的传承与发展,努力形成有推广价值的研究成果或实践案例。

(三)强化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

1.完成风景名胜区总规编制,严格保护风景名胜资源。依法编制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风景名胜区建设区域详细规划,严格按规划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确保核心景区边界清晰,保护、管理要求和措施明确,资源及环境得到严格保护。加大景区日常巡查,杜绝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建设行为,保持景区整体风貌协调。

2.坚持低影响建设原则,彰显地方特色。坚持推进风景名胜区低影响建设,杜绝违规占用生态资源开发、擅自毁绿、占绿等行为,确保景区不出现人工化、城市化倾向。切实保护风景名胜区资源,突出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切实打造优良景观品质。景点建设按照设计精美、尺度适宜、建造精良的原则,努力做到与环境有机协调。

3.依法履行审批手续,严厉杜绝违建行为。依法依规履行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杜绝违规建设行为。严格遵守《风景名胜区条例》各项规定,确保景区内建设活动不对地形地貌、植被和景区风貌产生不利影响。

4.持续推进风景名胜区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清理违规建设,大力开展景区生态保育和修复工作。综合治理规划保留的驻区单位和居民点,使之与风景名胜区有机融合,全面提升景区环境。完善景区基础服务设施。不断提升完善景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满足自身发展需求,规范设置与景区环境相协调的景区导览系统及标识标牌。认真执行《江苏省风景名胜区服务质量标准》,规范服务管理,杜绝在景区中设立私人会所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严格执行游客容量调控规划要求,杜绝超允许容量接待游客现象。

(四)提升公园绿地建管水平

1.构建级配合理类型丰富的公园体系。均衡布局城市公园绿地,不断扩展市民游憩空间,因地制宜建设城市综合公园、郊野公园、湿地公园、植物园、体育公园等专类公园,完善公园绿地十分钟服务圈规划建设,合理布局游园、社区公园等,着力形成大中小配置合理、布局均衡的城市公园绿地系统。满足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需要,力争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不低于0.2,着力打造城市国家重点公园和国家城市湿地公园。

2.保障公园公益属性。进一步加大公园免费开放力度,把推进城市公园免费开放作为一项便民惠民的民生工程,对符合条件的城市公园向市民免费开放,确保城市公园向市民免费开放率达到100%,为不同人群提供多样化的活动空间。

3.完善服务设施,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城市公园绿地品质和服务功能,有序推进老旧公园提升改造,完善公园软硬件设施,进一步加大公园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满足居民游赏、休憩、健身等需要,积极推动定期举办花事园事及文化活动。有效发挥城市绿地防灾避险功能,按照防灾规划要求,确保纳入城市防灾避险体系的公园绿地应急避险设施达标率100%。

4.提升公园道路林荫化率。制定公园道路林荫系统提升方案并逐年实施,选用能够满足功能需求的林荫树种,硬质广场逐步实现林荫化,公园主、次园路林荫化率不低于70%。

5.探索建立当代名园培育和遴选机制。制定相关政策、规范,培育当代园林经典。公园绿地建设要因地制宜挖掘并融入传统、地方、现代文化要素,历史、文化遗址遗迹得到很好保护,公园绿地成为弘扬、传承、体现、欣赏园林艺术及地域文化的载体。

6.推进公园规范化经营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城市公园维修管养及运行管理,确保公园养护管理精细、设施完好、植被健壮、园容园貌整洁优美。各责任主体对各自管辖的公园组织自查,确保公园配套服务设施经营管理符合《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游览安全有序,园内经营符合规划和政策,公园中无私人会所,保障公园的公益属性,确保规范经营。

(五)推进城市绿色开放空间建设

1.推进城市绿道建设。紧扣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要求,有机整合城市自然生态空间和公园、广场、道路等各类城市绿地空间,综合布设连续、安全、友好的慢行绿道,规划建设安全、安心的城市特色绿道系统。制定城市绿道建设行动计划并推进实施,完成率不低于80%,绿道建设符合规范要求,尺度适宜,有机串联居民点、风景名胜区以及绿地、文化、体育等公共空间,绿道绿化环境良好,林荫化率不低于60%。

2.打造特色城市道路林荫系统。坚持道路绿化与道路施工按标准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打造一批绿地率达标、林荫效果显著的林荫路,推进以乡土适生乔木为主的林荫路体系建设,有效推进特色景观路建设,丰富道路绿化季相。城市主次干道林荫化率不低于75%,逐步形成林荫系统,行道树应用乡土适生乔木比率不低于80%,满足道路绿化功能要求,打造不少于5条季相丰富的特色景观道路。

3.打造亲水性滨水城市空间。改善水体水质,提高水环境质量,拓展亲水空间。新建项目原则上应建设自然驳岸,打造具有良好亲水性,植物配置合理,景观优美的城市滨水空间,确保城市规划区内河道等水体岸线自然化率不低于80%。对原有硬质驳岸实施自然化改造,改造率不低于50%。

4.开放共享单位庭院绿化资源。积极推动主次干道两侧可敞开的单位围墙逐步通透敞开,实现绿地共享。大力推动单位、居住区绿化提升改造,确保单位绿化达标率不低于80%,单位、居住区内部主要道路林荫化率不低于60%。积极推进室外停车场、广场林荫化建设(改造),确保林荫停车场推广率不低于60%。

5.提高社会绿化建设水平。根据生活居住、文化教育、公共服务、生产创业等空间对环境的不同要求,加强各类社会绿化建设。新建居住区、单位原则上按照园林式居住区(单位)标准建设配套绿化。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对不符合要求的老旧居住区进行绿化提升改造。鼓励结合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建设屋顶花园,鼓励打造花卉应用特色街区,引导居民开展庭院、阳台等绿化彩化美化,确保园林式居住区达标率不低于50%且年提升率不低于10%,近5年新扩改建居住区绿化达标率达100%。

(六)推动绿色技术与园林创新

1.积极推进生态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深入开展园林绿化创新研究与实践,按生态节约型建设要求组织绿地建设。禁止在绿地建设中盲目进行地形改造,土方基本就地平衡,建筑、构筑用材经济美观实用,满足功能要求,无盲目建设大型人造水景工程现象,绿地灯具节能环保,以满足照明、游览安全为目标,无过度亮化现象,大树移植得到有效控制,无规模化移植现象。

2.加强再生资源利用和植物废弃物循环利用。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推进太阳能、风能等再生能源合理应用,推广园林绿化应用节水技术,合理利用雨水、河湖水及再生水进行绿化浇灌的比率不低于50%。有效实施立体绿化,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实施屋顶绿化,主次干道沿线的院墙、围栏及立体交通等设施实施垂直绿化。加强园林绿化植物废弃物循环利用,结合城市垃圾资源化利用,统筹建设植物废弃物循环利用处理厂,循环利用量逐年增加。

3.稳步提升乔灌木和乡土适生植物应用。积极推广乡土适生植物在新改扩建公园绿地和居住区、单位绿化中的应用,稳步提升乔灌木所占比重,保证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不低于75%,新改扩建公园绿地乡土适生植物应用率不低于90%,新改扩建居住区和单位绿化乡土适生植物应用率不低于80%。逐年减少模纹色块的应用,合理推广应用宿根地被、自衍花卉。

4.因地制宜推进园林绿化适宜海绵技术应用。切实维护好城市自然河湖、溪流、湿地等生态基底,有效发挥绿地系统的生态、海绵功能。新改建项目合理选择植物,综合考虑旱涝季生态和绿地综合功能,确保景观良好。

5.积极开展园林绿化创新研究与实践。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科研能力和应用水平,积极开展园林绿化生态技术研究,加大新成果、新技术的推广力度,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努力形成有推广示范意义的创新案例。

(七)坚持城市绿色发展

1.积极推动绿色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从标准、设计、建设等方面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应用,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不低于10%。

2.切实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城市污水应收集全收集,确保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90%,且不低于申报年全省平均值,经污水处理厂无害化处理的污泥有效利用率不低于20%。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全部实现减量化、无害化处置。

3.提升垃圾处置水平。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能力,垃圾填埋场全部达到Ⅱ级以上标准,垃圾焚烧厂全部达到A级以上标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不低于60%。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的规划和建设,实现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建筑渣土有效监管,道路机械化作业率不低于70%。

4.抓好城市道路建设和无障碍设施建管。进一步改善城市综合交通环境,优化城区路网结构,改造市区道路“瓶颈”路段,实施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综合整治,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城市道路完好率达到98%以上,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且管理使用良好。

5.提升市容环境水平。加强市容环境整治力度,提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水平,确保市容环境整洁、秩序管理规范。加大巡查工作力度,努力做到广场、车站、市场和码头等公共场所及其周边环境干净、整洁,经营摊点规范经营,无违章设摊。完成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编制,广告设施和店招店牌设置规范、美观,色彩与环境协调统一,公共设施功能齐全,布点合理,标识明显,管养到位。

(八)强化园林绿化行业管理

1.强化园林绿化行业行政监管。不断强化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养护实施有效的技术把关和监督管理。建成规范的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行业管理信息化。加快推进“智慧园林”建设工作,建立园林绿化信息化监管平台和动态数据库,各项数据资料健全,实现动态更新,对城市园林绿化实施动态监管,实现与市风景园林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共享。加快推动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完善与应用,强化对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管理,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制。

2.健全城市绿化养护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市场准入机制和专业化的养护管理队伍。严格按照《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分级标准》,对各类绿地养护实施规范化管理,确保日常考核制度、奖惩措施、监管人员到位,养护质量达到相应等级标准要求的绿地所占比例不低于90%。

3.探索建立园林绿化企业市场诚信管理机制,及时发布辖区内企业市场诚信状况。积极推动信用分数在日常监管、招标投标、工程担保、评先评优等环节的运用,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在建设、养护行业市场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九)加强组织制度保障

1.设立职能健全的行政管理机构。健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职能,依法有效行使园林绿化管理职能。在管理机构领导层设置园林绿化专业(包括从事园林绿化工作5年以上)人员,切实保障园林绿化行业管理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2.持续抓好园林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稳定的专业技术队伍,有效开展行业技术指导、专业把关、监督考核等工作。建立一支与城市规模、发展需求相匹配的科研技术队伍,积极开展城市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等工作。定期组织风景园林从业人员专业培训与技术交流。

3.建立健全各项体制机制并推进实施。编制年度园林绿化建设计划和近五年园林绿化行业发展规划。推进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永久性绿地保护办法、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完善绿色图章、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等相关管理制度。

4.做好园林绿化建设维护资金保障。各乡街、功能板块要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投入,将城市园林绿化项目建设、设施维护、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及科研等方面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与本年度新建、改建及扩建园林绿化项目相适应,与城市绿地总量相适应,满足正常建设、维修、管养及科研需要。

5.建立综合执法、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建立行业管理与综合执法权责协调的工作机制。及时有效查处违反规划、占绿毁绿、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恢复被破坏的资源。定期组织开展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实施、管理的评估和监督检查。

四、工作步骤

根据省生态园林城市申报及创建要求,我区自2022年起全面启动省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共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5月)。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相关要求,部署任务,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二)自查申报阶段(2022年5月—6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照标准逐项进行自查,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集中进行整治提升。全面收集台账资料,形成高质量的申报材料。

(三)对照整改阶段(2022年7月—9月)。邀请省住建厅相关领导和专家进行调研指导,针对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项进行整改提升,确保达到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四)迎检验收阶段(2022年10月—12月)。周密排定考核线路和观摩点,精心准备考核资料,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迎接专家组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组建机构。成立区创建省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动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确保创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乡街、功能板块,区各有关单位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投入,重点突破。各乡街、功能板块,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安排创建资金,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对标找差,深入剖析,主动推进整改提升。对已达标项,巩固提升,提炼亮点,扩大成效;对未达标项,重点推进,督促落实,不失一分;对于一票否决项,保障投入,强力推进,确保达标。

(三)严格督查,统筹推进。各乡街、功能板块,区各有关单位对照任务分工,对标找差,积极行动,密切配合,编制实施一批有针对性的创建项目,按要求提供台账资料。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跟踪问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创建省生态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以及相关创建知识,增强市民和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的意识,充分调动和激发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创建工作良好氛围。各乡街、功能板块,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在公共地段设置宣传广告,街镇、社区等基层单位要采取灵活多样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生态保护意识,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各方配合、全方位推进的创建工作格局。

附件:1. 连云区创建省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连云区创建省生态园林城市重点项目任务分解表

附件1

连云区创建省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李占超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任彦洁 区政府副区长

 员:惠康军 区政府办主任

    张义刚 区经发局局长

    胡可东 区教育局局长

      区科技局局长

    崔久勤 区财政局局长

    夏加全 区林海局局长

      区住建局局长

      区城管局局长

    张广军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施军生 区文体旅游局局长

      连云生态环境局局长

      海发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文旅集团董事长

    邹慧超 海发集团副总经理,文旅集团总经理

    吕松啸 市公安局连云分局副局长、政治处主任

    宋小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分局局长

      连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玉兵 海滨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朱正海 墟沟街道办事处主任

    范月辉 海州湾街道办事处主任

      连云街道办事处主任

      连岛街道办事处主任

      云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从敬 板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邵泽通 宿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公岛街道办事处主任



附件2

2022年连云区创建省生态园林城市重点项目任务分解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项目内容

投资

(万元)

责任单位

1

破损山体植被、废弃地修复工程

2022.12

实施破损山体及植被、废弃地修复工程不少于2项。全区生态修复率≥60%。

500

资源分局

2

水体生态修复工程

2022.12

实施水体生态修复工程不少于2项。全区生态修复率≥60%。

300

区农业农村局

3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提升工程:公园绿地服务圈覆盖率≥90%。按照居民出行500米范围内有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标准,每个区(功能板块)新增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2个。

2022.08

保利罗兰游园

100

区住建局

老君堂游园

100

云山街道

4

口袋公园工程:利用沿河、沿路、街道社区闲置地、开发地块退让地、城市边角地、小型规划绿地等微小空间,采用绣花织补等手法“见缝插绿”,打造一批“小而精、小而美、小而特、小而优”的口袋公园(游园),让市民转角见绿、出门入园。

2022.09

法治公园

80

区住建局

新城商务绿园

50

区住建局

宋家花园改造提升

120

区住建局

西墅沙滩市民公园

300

海州湾街道

连岛海鲜大排档广场公园

100

连岛街道

高公岛大坝角公园

40

高公岛街道

5

林荫路建设:公园主园路林荫路改造(公园主、次园路林荫化率≥70%)

2022.12

新丝路零点公园、海棠湖公园主园路林荫路改造。

100

区住建局

6

林荫路建设:居住小区及单位主路林荫路改造(单位、居住小区内部主路林荫化率≥60%)

2022.09

万润星河国际小区、恒泰悦珑府等居住小区。

300

区住建局

每个街道完成辖区单位主路林荫路改造1条。

100

各街道

7

林荫路建设:城市道路林荫路建设(主次干道林荫化率≥75%)

2022.12

中山西路、碱渣池东侧平山北路林荫路建设,重点打造特色景观路2条。

1150

区住建局

连云新城(汇海路、深圳路、厦门路、广州路)林荫路建设,重点打造特色景观路2条。

海滨旅游度假区

(新城建管办)

云山片区(经七路、经八路、经九路)林荫路建设,

重点打造特色景观路1条。

云山街道

8

林荫停车场建设(广场、室外停车场林荫化率≥60%),各类公园配套停车场均按林荫停车场标准建设

2022.10

自贸区林荫停车场建设。

200

区自贸办

连岛景区客运中心、连岛苏马湾、海上云台山景区客运中心、保驾山林荫停车场建设。

区文旅集团

连云港苏州外国语学校林荫停车场建设。

区住建局

丰惠广场林荫停车场建设。

海滨旅游度假区
(新城建管办)

海鲜大排档林荫停车场建设。

连岛街道

船山林荫停车场建设。

宿城街道

云山人文绿园林荫停车场建设。

云山街道

9

立体绿化推广工程(主次干道沿线的院墙、围栏及立体交通等设施垂直绿化≥50%)

2022.06

北疏港通道西大堤入口、海滨大道沿线等8处立体绿化建设。

100

区住建局

完成3所学校院墙、围栏垂直绿化

区教育局

每个街道完成1处立体绿化

各街道

10

河道绿化美化,水体岸线自然化工程(河道等水体岸线自然化率≥80%)

2022.12

排淡河生态廊道建设。

1000

云山街道

11

绿道工程(规划绿道实施完成率≥80%,绿道林荫化率≥60%)

2022.09

西小山生态园环山绿道3公里。

200

区住建局

12

城市更新花园街巷工程

2022.06

结合城市更新、美丽宜居建设、推进街道、社区的花卉绿植美化,形成特色植物应用街区。每个街道完成1处。

800

各街道

结合历史街区保护,推进连云老街花卉绿植美化,形成特色植物应用街区1处。

文旅集团

13

单位绿化敞开透绿工程

2022.12

对辖区主次干道两侧可敞开的单位围墙逐步通透敞开,实现绿地共享。每个街道完成1 处。

100

各街道

14

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

2022.12

推进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理场建设,各区(功能板块)购置移动式园林绿化废弃物粉碎车2台。

400

区住建局

15

景区绿化提升

2022.9

对景区(海滨景区)实施山体植被修复、林相改造。

1000

区林海局

对景区内具备条件的公厕、服务用房等栽植攀爬植物;对景区具备条件的停车场进行林荫化改造。

文旅集团

16

海滨大道绿化景观提升

2022.06

海滨大道绿化景观提升(西墅闸-高公岛)(跨海大桥-徐新路)。

1900

区住建局

17

公园、绿地基础设施与景观提升

2022.06

提升改造海滨公园。

500

区住建局

提升改造在海一方公园。

海发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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