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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8248/2022-00098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5-18
标 题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区创建省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区政办发〔2022〕5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连云区创建省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时 效 有效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区创建省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2-06-10 17:24:58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连云区创建省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


连云区创建省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助力创建省生态园林城市,持续打造美丽宜居城区,根据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申报评选办法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国家、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工作的部署要求,开展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和沿海特色风貌塑造,构建新时代公园城市,努力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加快实现我区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现代化跨越,为建设人民期待的现代化美丽连云作出更大贡献。

二、总体目标

依托我区自然山水资源,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完善绿楔、绿环、绿道、绿廊布局,优化城市绿地系统生态功能,构建高质量可持续的城市绿地生态系统。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完善惠民功能、提升绿地品质,建设生态型、节约型、功能复合型的绿色开放空间,提升城市绿地在亲近自然、促进健康、抵御风险等方面综合服务功能,打造一批体现我区地域性、文化性和时代性的精品公园绿地,市政设施、污水处理、市容环境等得到大幅提升,力争2022年顺利完成省生态园林城市创建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注重绿地生态系统构建

1.修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落实城市绿线管控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多规合一、统筹协调”的要求,结合实际,修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保规划有效实施,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科学划定城市绿线,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界碑),并向社会公布,强化绿地生态系统保护。

2.保护城市原有生态基底,彰显自然风貌特色。保护城市原有自然山水和生态系统,结合绿线、蓝线和生态红线的划定,连续贯通城市各类生态空间,增强城市生态空间系统性。合理布局绿楔、绿环、绿道、绿廊,将城市绿地系统与外围山水林田湖有机连接,实现城市与自然要素有机融合,城市自然风貌及特色充分彰显。

3.制定生态修复计划,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完成受损水体、破损山体及植被、废弃地现状调查,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确保破损山体生态修复率和废弃地生态修复率均不低于60%。

4.加大绿化建设力度,提升绿地功能和水平。按照“增加城区功能性绿地,建设口袋公园、街心游园,让市民转角见绿、出门入园”的任务要求,大力度推进口袋公园建设,实现“转角见绿、出门入园”目标。确保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不低于39%,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5.6平方米,公园绿地10分钟服务圈覆盖率不低于90%,防护绿地实施率不低于90%,道路绿化达标率不低于80%。

(二)加强自然文化资源保护

1.落实自然生态资源保护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充分体现对山体、水系、湿地、林地等自然生态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的保护,有效监督自然保护地环境保护工作,同时在相关法规、政策中明确保护要求,完善相关保护制度,并严格实施。

2.杜绝违规开发建设行为。切实加强在城市开发建设中的生态意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坚决杜绝违规占用绿地等生态资源进行开山采石、填埋自然水系水体、硬化或直化自然河湖岸线等开发建设行为。

3.积极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组织完成区域生物物种资源普查,根据调查结果,结合生态红线,制定《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及实施计划。建立珍贵乡土植物培育、应用研究基地,取得成果并推广应用。乡土适生植物得到有效保护和推广应用。

4.推进永久性绿地保护工作。积极推动制定我区永久性绿地保护办法并严格实施,逐年划定永久性绿地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公布的永久性绿地面积占城市绿地面积比例不低于20%。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擅自占绿毁绿事件。

5.落实重点公园及古树名木保护。推动制定重点公园、古树名木保护制度,公布保护名录,建立重点公园档案,注重整理保存公园的历史沿革及修缮等资料。完成建成区范围内古树名木及后续资源的建档、挂牌工作。积极做好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的复壮、病虫害防治等日常管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生长环境,确保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

6.推动历史文化街区、建筑保护和园林园艺技艺传承。积极推动划定城市紫线,制定相关保护措施,有效保护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推动园林园艺技艺的传承与发展,努力形成有推广价值的研究成果或实践案例。

(三)强化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

1.完成风景名胜区总规编制,严格保护风景名胜资源。依法编制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风景名胜区建设区域详细规划,严格按规划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确保核心景区边界清晰,保护、管理要求和措施明确,资源及环境得到严格保护。加大景区日常巡查,杜绝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建设行为,保持景区整体风貌协调。

2.坚持低影响建设原则,彰显地方特色。坚持推进风景名胜区低影响建设,杜绝违规占用生态资源开发、擅自毁绿、占绿等行为,确保景区不出现人工化、城市化倾向。切实保护风景名胜区资源,突出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切实打造优良景观品质。景点建设按照设计精美、尺度适宜、建造精良的原则,努力做到与环境有机协调。

3.依法履行审批手续,严厉杜绝违建行为。依法依规履行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杜绝违规建设行为。严格遵守《风景名胜区条例》各项规定,确保景区内建设活动不对地形地貌、植被和景区风貌产生不利影响。

4.持续推进风景名胜区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清理违规建设,大力开展景区生态保育和修复工作。综合治理规划保留的驻区单位和居民点,使之与风景名胜区有机融合,全面提升景区环境。完善景区基础服务设施。不断提升完善景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满足自身发展需求,规范设置与景区环境相协调的景区导览系统及标识标牌。认真执行《江苏省风景名胜区服务质量标准》,规范服务管理,杜绝在景区中设立私人会所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严格执行游客容量调控规划要求,杜绝超允许容量接待游客现象。

(四)提升公园绿地建管水平

1.构建级配合理类型丰富的公园体系。均衡布局城市公园绿地,不断扩展市民游憩空间,因地制宜建设城市综合公园、郊野公园、湿地公园、植物园、体育公园等专类公园,完善公园绿地十分钟服务圈规划建设,合理布局游园、社区公园等,着力形成大中小配置合理、布局均衡的城市公园绿地系统。满足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需要,力争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不低于0.2,着力打造城市国家重点公园和国家城市湿地公园。

2.保障公园公益属性。进一步加大公园免费开放力度,把推进城市公园免费开放作为一项便民惠民的民生工程,对符合条件的城市公园向市民免费开放,确保城市公园向市民免费开放率达到100%,为不同人群提供多样化的活动空间。

3.完善服务设施,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城市公园绿地品质和服务功能,有序推进老旧公园提升改造,完善公园软硬件设施,进一步加大公园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满足居民游赏、休憩、健身等需要,积极推动定期举办花事园事及文化活动。有效发挥城市绿地防灾避险功能,按照防灾规划要求,确保纳入城市防灾避险体系的公园绿地应急避险设施达标率100%。

4.提升公园道路林荫化率。制定公园道路林荫系统提升方案并逐年实施,选用能够满足功能需求的林荫树种,硬质广场逐步实现林荫化,公园主、次园路林荫化率不低于70%。

5.探索建立当代名园培育和遴选机制。制定相关政策、规范,培育当代园林经典。公园绿地建设要因地制宜挖掘并融入传统、地方、现代文化要素,历史、文化遗址遗迹得到很好保护,公园绿地成为弘扬、传承、体现、欣赏园林艺术及地域文化的载体。

6.推进公园规范化经营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城市公园维修管养及运行管理,确保公园养护管理精细、设施完好、植被健壮、园容园貌整洁优美。各责任主体对各自管辖的公园组织自查,确保公园配套服务设施经营管理符合《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游览安全有序,园内经营符合规划和政策,公园中无私人会所,保障公园的公益属性,确保规范经营。

(五)推进城市绿色开放空间建设

1.推进城市绿道建设。紧扣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要求,有机整合城市自然生态空间和公园、广场、道路等各类城市绿地空间,综合布设连续、安全、友好的慢行绿道,规划建设安全、安心的城市特色绿道系统。制定城市绿道建设行动计划并推进实施,完成率不低于80%,绿道建设符合规范要求,尺度适宜,有机串联居民点、风景名胜区以及绿地、文化、体育等公共空间,绿道绿化环境良好,林荫化率不低于60%。

2.打造特色城市道路林荫系统。坚持道路绿化与道路施工按标准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打造一批绿地率达标、林荫效果显著的林荫路,推进以乡土适生乔木为主的林荫路体系建设,有效推进特色景观路建设,丰富道路绿化季相。城市主次干道林荫化率不低于75%,逐步形成林荫系统,行道树应用乡土适生乔木比率不低于80%,满足道路绿化功能要求,打造不少于5条季相丰富的特色景观道路。

3.打造亲水性滨水城市空间。改善水体水质,提高水环境质量,拓展亲水空间。新建项目原则上应建设自然驳岸,打造具有良好亲水性,植物配置合理,景观优美的城市滨水空间,确保城市规划区内河道等水体岸线自然化率不低于80%。对原有硬质驳岸实施自然化改造,改造率不低于50%。

4.开放共享单位庭院绿化资源。积极推动主次干道两侧可敞开的单位围墙逐步通透敞开,实现绿地共享。大力推动单位、居住区绿化提升改造,确保单位绿化达标率不低于80%,单位、居住区内部主要道路林荫化率不低于60%。积极推进室外停车场、广场林荫化建设(改造),确保林荫停车场推广率不低于60%。

5.提高社会绿化建设水平。根据生活居住、文化教育、公共服务、生产创业等空间对环境的不同要求,加强各类社会绿化建设。新建居住区、单位原则上按照园林式居住区(单位)标准建设配套绿化。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对不符合要求的老旧居住区进行绿化提升改造。鼓励结合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建设屋顶花园,鼓励打造花卉应用特色街区,引导居民开展庭院、阳台等绿化彩化美化,确保园林式居住区达标率不低于50%且年提升率不低于10%,近5年新扩改建居住区绿化达标率达100%。

(六)推动绿色技术与园林创新

1.积极推进生态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深入开展园林绿化创新研究与实践,按生态节约型建设要求组织绿地建设。禁止在绿地建设中盲目进行地形改造,土方基本就地平衡,建筑、构筑用材经济美观实用,满足功能要求,无盲目建设大型人造水景工程现象,绿地灯具节能环保,以满足照明、游览安全为目标,无过度亮化现象,大树移植得到有效控制,无规模化移植现象。

2.加强再生资源利用和植物废弃物循环利用。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推进太阳能、风能等再生能源合理应用,推广园林绿化应用节水技术,合理利用雨水、河湖水及再生水进行绿化浇灌的比率不低于50%。有效实施立体绿化,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实施屋顶绿化,主次干道沿线的院墙、围栏及立体交通等设施实施垂直绿化。加强园林绿化植物废弃物循环利用,结合城市垃圾资源化利用,统筹建设植物废弃物循环利用处理厂,循环利用量逐年增加。

3.稳步提升乔灌木和乡土适生植物应用。积极推广乡土适生植物在新改扩建公园绿地和居住区、单位绿化中的应用,稳步提升乔灌木所占比重,保证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不低于75%,新改扩建公园绿地乡土适生植物应用率不低于90%,新改扩建居住区和单位绿化乡土适生植物应用率不低于80%。逐年减少模纹色块的应用,合理推广应用宿根地被、自衍花卉。

4.因地制宜推进园林绿化适宜海绵技术应用。切实维护好城市自然河湖、溪流、湿地等生态基底,有效发挥绿地系统的生态、海绵功能。新改建项目合理选择植物,综合考虑旱涝季生态和绿地综合功能,确保景观良好。

5.积极开展园林绿化创新研究与实践。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科研能力和应用水平,积极开展园林绿化生态技术研究,加大新成果、新技术的推广力度,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努力形成有推广示范意义的创新案例。

(七)坚持城市绿色发展

1.积极推动绿色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从标准、设计、建设等方面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应用,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不低于10%。

2.切实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城市污水应收集全收集,确保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90%,且不低于申报年全省平均值,经污水处理厂无害化处理的污泥有效利用率不低于20%。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全部实现减量化、无害化处置。

3.提升垃圾处置水平。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能力,垃圾填埋场全部达到Ⅱ级以上标准,垃圾焚烧厂全部达到A级以上标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不低于60%。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的规划和建设,实现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建筑渣土有效监管,道路机械化作业率不低于70%。

4.抓好城市道路建设和无障碍设施建管。进一步改善城市综合交通环境,优化城区路网结构,改造市区道路“瓶颈”路段,实施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综合整治,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城市道路完好率达到98%以上,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且管理使用良好。

5.提升市容环境水平。加强市容环境整治力度,提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水平,确保市容环境整洁、秩序管理规范。加大巡查工作力度,努力做到广场、车站、市场和码头等公共场所及其周边环境干净、整洁,经营摊点规范经营,无违章设摊。完成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编制,广告设施和店招店牌设置规范、美观,色彩与环境协调统一,公共设施功能齐全,布点合理,标识明显,管养到位。

(八)强化园林绿化行业管理

1.强化园林绿化行业行政监管。不断强化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养护实施有效的技术把关和监督管理。建成规范的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行业管理信息化。加快推进“智慧园林”建设工作,建立园林绿化信息化监管平台和动态数据库,各项数据资料健全,实现动态更新,对城市园林绿化实施动态监管,实现与市风景园林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共享。加快推动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完善与应用,强化对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管理,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制。

2.健全城市绿化养护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市场准入机制和专业化的养护管理队伍。严格按照《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分级标准》,对各类绿地养护实施规范化管理,确保日常考核制度、奖惩措施、监管人员到位,养护质量达到相应等级标准要求的绿地所占比例不低于90%。

3.探索建立园林绿化企业市场诚信管理机制,及时发布辖区内企业市场诚信状况。积极推动信用分数在日常监管、招标投标、工程担保、评先评优等环节的运用,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在建设、养护行业市场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九)加强组织制度保障

1.设立职能健全的行政管理机构。健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职能,依法有效行使园林绿化管理职能。在管理机构领导层设置园林绿化专业(包括从事园林绿化工作5年以上)人员,切实保障园林绿化行业管理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2.持续抓好园林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稳定的专业技术队伍,有效开展行业技术指导、专业把关、监督考核等工作。建立一支与城市规模、发展需求相匹配的科研技术队伍,积极开展城市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等工作。定期组织风景园林从业人员专业培训与技术交流。

3.建立健全各项体制机制并推进实施。编制年度园林绿化建设计划和近五年园林绿化行业发展规划。推进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永久性绿地保护办法、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完善绿色图章、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等相关管理制度。

4.做好园林绿化建设维护资金保障。各乡街、功能板块要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投入,将城市园林绿化项目建设、设施维护、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及科研等方面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与本年度新建、改建及扩建园林绿化项目相适应,与城市绿地总量相适应,满足正常建设、维修、管养及科研需要。

5.建立综合执法、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建立行业管理与综合执法权责协调的工作机制。及时有效查处违反规划、占绿毁绿、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恢复被破坏的资源。定期组织开展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实施、管理的评估和监督检查。

四、工作步骤

根据省生态园林城市申报及创建要求,我区自2022年起全面启动省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共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5月)。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相关要求,部署任务,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二)自查申报阶段(2022年5月—6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照标准逐项进行自查,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集中进行整治提升。全面收集台账资料,形成高质量的申报材料。

(三)对照整改阶段(2022年7月—9月)。邀请省住建厅相关领导和专家进行调研指导,针对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项进行整改提升,确保达到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四)迎检验收阶段(2022年10月—12月)。周密排定考核线路和观摩点,精心准备考核资料,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迎接专家组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组建机构。成立区创建省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动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确保创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乡街、功能板块,区各有关单位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投入,重点突破。各乡街、功能板块,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安排创建资金,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对标找差,深入剖析,主动推进整改提升。对已达标项,巩固提升,提炼亮点,扩大成效;对未达标项,重点推进,督促落实,不失一分;对于一票否决项,保障投入,强力推进,确保达标。

(三)严格督查,统筹推进。各乡街、功能板块,区各有关单位对照任务分工,对标找差,积极行动,密切配合,编制实施一批有针对性的创建项目,按要求提供台账资料。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跟踪问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创建省生态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以及相关创建知识,增强市民和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的意识,充分调动和激发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创建工作良好氛围。各乡街、功能板块,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在公共地段设置宣传广告,街镇、社区等基层单位要采取灵活多样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生态保护意识,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各方配合、全方位推进的创建工作格局。

附件:1. 连云区创建省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连云区创建省生态园林城市重点项目任务分解表

附件1

连云区创建省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占超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任彦洁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惠康军 区政府办主任

    张义刚 区经发局局长

    胡可东 区教育局局长

    陈 松 区科技局局长

    崔久勤 区财政局局长

    夏加全 区林海局局长

    王 德 区住建局局长

    夏 阳 区城管局局长

    张广军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施军生 区文体旅游局局长

    李 斌 连云生态环境局局长

    洪 健 海发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文旅集团董事长

    邹慧超 海发集团副总经理,文旅集团总经理

    吕松啸 市公安局连云分局副局长、政治处主任

    宋小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分局局长

    王 东 连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玉兵 海滨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朱正海 墟沟街道办事处主任

    范月辉 海州湾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 虎 连云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超 连岛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 恺 云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从敬 板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邵泽通 宿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夏 天 高公岛街道办事处主任



附件2

2022年连云区创建省生态园林城市重点项目任务分解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项目内容

投资

(万元)

责任单位

1

破损山体植被、废弃地修复工程

2022.12

实施破损山体及植被、废弃地修复工程不少于2项。全区生态修复率≥60%。

500

资源分局

2

水体生态修复工程

2022.12

实施水体生态修复工程不少于2项。全区生态修复率≥60%。

300

区农业农村局

3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提升工程:公园绿地服务圈覆盖率≥90%。按照居民出行500米范围内有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标准,每个区(功能板块)新增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2个。

2022.08

保利罗兰游园

100

区住建局

老君堂游园

100

云山街道

4

口袋公园工程:利用沿河、沿路、街道社区闲置地、开发地块退让地、城市边角地、小型规划绿地等微小空间,采用绣花织补等手法“见缝插绿”,打造一批“小而精、小而美、小而特、小而优”的口袋公园(游园),让市民转角见绿、出门入园。

2022.09

法治公园

80

区住建局

新城商务绿园

50

区住建局

宋家花园改造提升

120

区住建局

西墅沙滩市民公园

300

海州湾街道

连岛海鲜大排档广场公园

100

连岛街道

高公岛大坝角公园

40

高公岛街道

5

林荫路建设:公园主园路林荫路改造(公园主、次园路林荫化率≥70%)

2022.12

新丝路零点公园、海棠湖公园主园路林荫路改造。

100

区住建局

6

林荫路建设:居住小区及单位主路林荫路改造(单位、居住小区内部主路林荫化率≥60%)

2022.09

万润星河国际小区、恒泰悦珑府等居住小区。

300

区住建局

每个街道完成辖区单位主路林荫路改造1条。

100

各街道

7

林荫路建设:城市道路林荫路建设(主次干道林荫化率≥75%)

2022.12

中山西路、碱渣池东侧平山北路林荫路建设,重点打造特色景观路2条。

1150

区住建局

连云新城(汇海路、深圳路、厦门路、广州路)林荫路建设,重点打造特色景观路2条。

海滨旅游度假区

(新城建管办)

云山片区(经七路、经八路、经九路)林荫路建设,

重点打造特色景观路1条。

云山街道

8

林荫停车场建设(广场、室外停车场林荫化率≥60%),各类公园配套停车场均按林荫停车场标准建设

2022.10

自贸区林荫停车场建设。

200

区自贸办

连岛景区客运中心、连岛苏马湾、海上云台山景区客运中心、保驾山林荫停车场建设。

区文旅集团

连云港苏州外国语学校林荫停车场建设。

区住建局

丰惠广场林荫停车场建设。

海滨旅游度假区
(新城建管办)

海鲜大排档林荫停车场建设。

连岛街道

船山林荫停车场建设。

宿城街道

云山人文绿园林荫停车场建设。

云山街道

9

立体绿化推广工程(主次干道沿线的院墙、围栏及立体交通等设施垂直绿化≥50%)

2022.06

北疏港通道西大堤入口、海滨大道沿线等8处立体绿化建设。

100

区住建局

完成3所学校院墙、围栏垂直绿化

区教育局

每个街道完成1处立体绿化

各街道

10

河道绿化美化,水体岸线自然化工程(河道等水体岸线自然化率≥80%)

2022.12

排淡河生态廊道建设。

1000

云山街道

11

绿道工程(规划绿道实施完成率≥80%,绿道林荫化率≥60%)

2022.09

西小山生态园环山绿道3公里。

200

区住建局

12

城市更新花园街巷工程

2022.06

结合城市更新、美丽宜居建设、推进街道、社区的花卉绿植美化,形成特色植物应用街区。每个街道完成1处。

800

各街道

结合历史街区保护,推进连云老街花卉绿植美化,形成特色植物应用街区1处。

文旅集团

13

单位绿化敞开透绿工程

2022.12

对辖区主次干道两侧可敞开的单位围墙逐步通透敞开,实现绿地共享。每个街道完成1 处。

100

各街道

14

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

2022.12

推进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理场建设,各区(功能板块)购置移动式园林绿化废弃物粉碎车2台。

400

区住建局

15

景区绿化提升

2022.9

对景区(海滨景区)实施山体植被修复、林相改造。

1000

区林海局

对景区内具备条件的公厕、服务用房等栽植攀爬植物;对景区具备条件的停车场进行林荫化改造。

文旅集团

16

海滨大道绿化景观提升

2022.06

海滨大道绿化景观提升(西墅闸-高公岛)(跨海大桥-徐新路)。

1900

区住建局

17

公园、绿地基础设施与景观提升

2022.06

提升改造海滨公园。

500

区住建局

提升改造在海一方公园。

海发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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