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8248/2022-00135 | 分 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2-06-30 |
标 题 | 《连云区非法占海私建码头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规范码头生产经营行为,加强港口岸线资源保护,护航全区海洋事业健康、有序、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江苏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江苏省围填海现状调查报告》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连云区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 ||
时 效 | 有效 |
《连云区非法占海私建码头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 时间:2022-06-30 17:35:42 来源:区林海局 阅读次数:
一、背景依据
为规范码头生产经营行为,加强港口岸线资源保护,护航全区海洋事业健康、有序、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江苏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江苏省围填海现状调查报告》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连云区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二、目标任务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属地街道、村居及区有关部门共同配合,切实有效组织开展全区非法占海私建码头处置工作,转变“向海索地”工作思路,统筹陆海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现海洋资源严格保护、有效修复和集约利用,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连云作出贡献。
三、工作内容
围绕《连云区围填海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内容,尽快启动非法占海私建码头清理整治工作,确保于2022年9月底前基本清除我区非法占海私建码头。
一是对于个人非法占海私建码头,在规定时间节点前上报自拆方案的,支持鼓励自行拆除。
二是对于个人非法占海私建码头,未在规定时间节点前上报自拆方案的,依法采取处罚、强制执行等程序。
三是对于集体非法占海私建码头的,积极配合依法补办用海手续的,支持鼓励依法补办用海手续。
四是对于集体非法占海私建码头,不予配合依法补办用海手续的,依法采取处罚、强制执行等程序。
四、注意事项
1.生态优先、集约利用。对围填海工程开展生态评估,提出合理可行的生态修复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对海洋水动力和生物多样性等影响。将集约利用原则贯彻始终,最大限度控制填海面积,提升海域海岸线资源利用效率。
2.分类施策、分步实施。充分考虑不同历史阶段和用海项目类别,针对具体围填海工程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政府已经形成的围填海工程总成本损耗。选址在已填海区域且对海洋生态环境无重大影响的近期和中期投资建设项目,成熟一个,处置一个,加快办理用海手续。
3.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涉及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的项目用海审批权限,依照《海域法》及国务院有关文件执行。加快开发利用闲置或低效利用围填海区域的同时,应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够切实形成有效投资,防止产生新的“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