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8248/2022-00104 | 分 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2-06-06 |
标 题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区海上非法养殖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等两个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政办发〔2022〕5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连云区海上非法养殖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和《连云区非法占海私建码头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 ||
时 效 | 有效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区海上非法养殖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等两个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2-06-27 16:25:22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连云区海上非法养殖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和《连云区非法占海私建码头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
连云区海上非法养殖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养殖海域使用管理,整顿海上养殖秩序,规范海上养殖行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推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海上非法养殖清理整治工作,维护海域国家所有权和用海业户使用权,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分类处理
落实清理责任,明确清理目标,制定清理方案和措施。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整立改、长期坚持;对能够短期整改的,即刻着手、限时清理;对确需长期整改的,集中力量、持续发力,按时序完成阶段性任务。
(二)坚持科学整改、实事求是
紧密结合实际,把握工作规律,统筹考虑清理时限的合理性、清理目标的可行性、清理措施的可操作性,改进工作方法,把握工作节奏,积极稳妥推进清理整治工作。
(三)坚持彻底整改、标本兼治
切实立足当前、立行立改,确保取得立竿见影成效;突出常态长效、巩固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注重着眼长远、提前谋划,着力解决深层次矛盾、结构问题和体制机制性障碍,坚决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
三、目标任务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属地街道、村居及区有关部门共同配合,对辖区海上非法养殖进行清理整治,切实解决非法养殖用海和无度、无序、无偿用海等行为,加快建立依法、合理、有序的海洋开发管理秩序,为海洋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用海环境。
四、主要措施
(一)对全辖区海域所有非法养殖设施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现场核实,掌握非法养殖设施位置、面积以及户主情况,组织公示,并进行登记造册,切实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保障调查摸底工作尽量做到客观、准确、全面。
(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采取广播、电视、报纸、政府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有关非法养殖的法律法规,强调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一个具有强大的宣传攻势和公众监督的整治氛围,保证清理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专项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区开展海上非法养殖清理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全面部署安排,落实职责分工。按照“党政同责、上下联动、部门联动、海陆联动”要求,形成区街村三级联动工作模式。其中,街道、村居要优先发挥管理职能,持续跟踪排查辖区内养殖海域侵占情况,在公开栏张贴清理通告及时公告,并主动对接区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四)积极动员和引导辖区海域非法养殖户自行清理所养殖的水产品,并拆除在该海域的养殖设施。对不听劝告、逾期未自行清理退养的非法养殖户,由区林海局向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汇报情况,并在市支队的统一指挥下,联合各部门开展专项清理行动,集中力量强制拆除。
(五)及时排查海上养殖不稳定因素和其他安全隐患,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应急事件,制定具体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控和处置。
五、工作职责
(一)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承担辖区内海上非法养殖清理整治的主体责任,负责组织辖区内海上非法养殖清理整治行动,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引导,靠前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二)区住建局:负责配合做好港口、内河航道的海上非法养殖清理整治工作。
(三)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配合做好沿海堤坝、水利工程、内河入海口的海上非法养殖清理整治工作。
(四)区林海局:强化海上、岸上巡查,提升海上非法养殖管理效能,督导各点位开展海上非法养殖清理整治工作,协调、配合市级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五)区财政局: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海上非法养殖清理整治工作的资金调度。
(六)区信访局:负责专项行动中的信访维稳工作。
(七)区司法局:负责专项行动中的政法保障工作,确保各项行动合法合规合理。
(八)连云公安分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九)连云生态环境局:做好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开展海洋生态保护及环境污染修复工作。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此次海上非法养殖清理整治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部门、街道和村居要充分认识海上非法养殖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服从大局、落实责任、精心组织、严密部署,确保清理整治工作保质按时完成。
(二)依法依规办事。海上非法养殖清理整治工作必须按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属地部门及时督促养殖户主自行拆除非法碍航养殖设施,对不按通告要求限期拆除非法碍航设施的,由市级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渔具和责令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三)定时上报情况。加强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定期向区专项领导小组上报工作进度。
(四)强化信访维稳。非法养殖清理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容易产生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要高度重视做好维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维持社会和谐稳定。
连云区非法占海私建码头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码头生产经营行为,加强港口岸线资源保护,护航全区海洋事业健康、有序、安全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统筹陆海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现海洋资源严格保护、有效修复、集约利用,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集约利用
对围填海工程开展生态评估,提出合理可行的生态修复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对海洋水动力和生物多样性等影响。将集约利用原则贯彻始终,最大限度控制填海面积,提升海域海岸线资源利用效率。
(二)坚持分类施策、分步实施
充分考虑不同历史阶段和用海项目类别,针对具体围填海工程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政府已经形成的围填海工程总成本损耗。选址在已填海区域且对海洋生态环境无重大影响的近期和中期投资建设项目,成熟一个,处置一个,加快办理用海手续。
(三)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
涉及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的项目用海审批权限,依照《海域法》及国务院有关文件执行。加快开发利用闲置或低效利用围填海区域的同时,应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够切实形成有效投资,防止产生新的“历史遗留问题”。
三、工作内容
(一)处理意见
1.对纳入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的项目按照批准后的处理意见办理;对应当拆除的非法用海项目应当立即启动拆除程序;对查处后补办手续的项目要协调有执法权的部门加快推进执法,在处罚结束后,办理海域使用手续。
2.对未纳入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的项目建议由所在街道暂管,在国家和省里的新规定下达后再确定解决办法。
(二)处置时间节点
在成立区专项领导小组后,依据《连云区围填海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内容,尽快启动非法占海私建码头清理整治工作,确保于2022年9月底前基本清除我区非法占海私建码头。
四、工作职责
(一)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承担辖区内非法占海私建码头清理整治的主体责任,负责组织辖区内非法占海私建码头清理整治行动,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引导,靠前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二)区住建局:负责配合做好港口的非法占海私建码头清理整治工作。
(三)区林海局:强化海上、岸上巡查,提升辖区码头管理效能,督导各点位开展非法占海私建码头清理整治工作,协调、配合市级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四)区财政局: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非法占海私建码头清理整治工作的资金调度。
(五)区信访局:负责专项行动中的信访维稳工作。
(六)区司法局:负责专项行动中的政法保障工作,确保各项行动合法合规合理。
(七)区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推进码头岸上违章建筑拆除工作,切实美化辖区市容环境。
(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乡街依法查处非法占海私建码头的无照经营行为。
(九)连云公安分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