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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8248/2020-00212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09-30
标 题 《连云区赋予乡街行政处罚事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2019年1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9〕5号),主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改革任务,即:综合设置基层审批服务机构、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基层网格管理和指挥平台、大力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优化上级机关对基层的领导方式。2020年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苏办发〔2020〕1号),要求在基层开展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简称三整合),明确成立乡镇街道为综合行政执法局,实行“综合执法一队伍”。
时 效 有效

《连云区赋予乡街行政处罚事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时间:2020-09-30 10:11:19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一、背景依据

2019年1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9〕5号),主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改革任务,即:综合设置基层审批服务机构、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基层网格管理和指挥平台、大力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优化上级机关对基层的领导方式。2020年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苏办发〔2020〕1号),要求在基层开展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简称三整合),明确成立乡镇街道为综合行政执法局,实行“综合执法一队伍”。

为全面落实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有关要求,科学配置区街两级权责划分,进一步规范基层赋权工作,2020年3月,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政务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苏编办发〔2020〕12号),要求各地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乡街的实际承接能力,参照《赋权指导目录》,按照“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的原则,合理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赋权清单。《赋权指导目录》共涉及可下放乡街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369项,其中: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类46项,行政处罚类323项。《赋权指导目录》作为省级层面的赋权指南,主要是为基层赋权提供指导和参考,也是区级层面向基层赋权的依据。对照省级《赋权指导目录》,连云区梳理制定了《连云区赋予乡(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经区长办公会、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于8月26日报市政府审核,转报省政府批准。另有《连云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试行)》(连区委办〔2020〕40号)中下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权限共115项,已在各街道行使,具备承接能力,此次一并报市争取批准直接赋权街道。为保障赋予乡街行政处罚事项工作顺利承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将面广量大、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处罚事项赋予各乡街,明确乡街为权力实施主体。各乡街制定公布权责清单和行政处罚事项清单,逐步统一和规范赋权事项,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三、主要内容

本《实施方案》共分五个部分:一是明确了本次赋予乡街行政处罚事项的工作目标;二是确定了本次赋权的基本原则,坚持依法有序、高效实用、事权集中;三是明确赋权事项内容,赋权事项数量、涉及领域;四是明确运行机制,确定了执法机构、运行模式、人员配置和能力建设;五是组织保障,明确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查落实。

四、涉及范围

拟赋予全区各乡街行政处罚事项283项,根据省、市推进基层整合执法力量工作要求,按照“乡街区域内违法行为发生频率高、查处技术含量低、有能力承接、整类别划转”的原则,经广泛征求意见,从劳动保障、物业管理、城市管理、农业水利、公共卫生等领域的行政处罚事项中,选择283项。涉及9个部门,教育2项、统战部12项、宣传部1项、人社局12项、农业农村局70项、市场监管局13项、卫健委8项、住建局15项、城管局15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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