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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8248/2020-00211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09-30
标 题 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云区赋予乡街行政处罚事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区政发〔2020〕15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连云区赋予乡街行政处罚事项工作实施方案》经区十五届政府第4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时 效 有效

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云区赋予乡街行政处罚事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0-09-30 10:02:51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连云开发区管委会,海滨度假区办公室,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连云区赋予乡街行政处罚事项工作实施方案》经区十五届政府第4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0日

连云区赋予乡街行政处罚事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苏办发〔2020〕1号)和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政务办《关于印发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苏编办发〔2020〕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将面广量大、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处罚事项赋予各乡街,明确乡街为权力实施主体。各乡街制定公布权责清单和行政处罚事项清单,逐步统一和规范赋权事项,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有序原则。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赋权,以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等政策措施为指导,先易后难、循序渐进。

(二)高效实用原则。以省《赋权指导目录》(323项)为基础,选取乡街迫切需要且具备一定承接基础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三)事权集中原则。按照“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的原则,将区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事项划转至各乡街统一行使。

三、赋权事项

拟赋行政处罚283项(其中指导目录外113项)。根据省、市推进基层整合执法力量工作要求,按照“乡街区域内违法行为发生频率高、查处技术含量低、有能力承接、整类别划转”的原则,从劳动保障、物业管理、城市管理、农业水利、公共卫生等领域的行政处罚事项中,选择283项。涉及9个部门,教育2项、统战部12项、宣传部1项、人社局12项、农业农村局70项、市场监管局13项、卫健委8项、住建局15项、城管局150项。

四、运行机制

各乡街在所辖范围内集中行使下放的行政处罚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区政府赋权文件公布后,原权力行使机构不再行使相关权力,但应当继续加强行业监管;各乡街与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执法信息的双向推送,确保监管、执法无缝衔接。

1.执法机构。乡街综合行政执法局代表乡街行使下放的行政处罚权力事项,业务上接受区司法局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指导,对超出权力边界的违法案件,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乡街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辖区内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负责辖区内执法监督指导、执法案件审核、应诉以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组织综合执法队员开展业务培训;负责做好内部信息情况汇总整理、法制宣传、执法档案管理、法律文书管理等工作。

2.运行模式。构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乡街与区级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区级下放执法事项全部纳入乡街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工作需要,市场监管等部门驻乡街机构与乡街实行联合执法,执法事项服从乡街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指挥调度;根据工作需要,乡街综合行政执法局协调配合区级执法单位在乡街范围内开展联合执法。

3.人员配置。行政执法人员在现有在编人员中调剂解决。严格执法人员素质要求,确保每个乡街配备不少于6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及相应执法装备,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执法辅助人员。

4.能力建设。根据《连云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连区委办〔2020〕40号)和《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区委办[2020]62 号)》,9个乡街全部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区司法局、区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组织乡街编制执法规范文书,规范执法流程,组织开展全区执法业务培训和执法实战演练,切实保障乡街具备承接赋权执法事项的能力。

五、组织保障

(一)明确组织领导。成立基层赋权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政府办、司法局、区委编办、区委统战部、区委宣传部、经发局、行政审批局、民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教育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和各乡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协调解决赋权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编办,负责组织协调;区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审批服务权限下放;区司法局牵头负责行政处罚权限下放;各成员单位负责相关下放权限的指导培训和督促推进;各乡街负责相关下放权限的承接。

(二)健全工作机制。区司法局、行政审批局分别牵头,其他成员单位主动指导各乡街,按照“一单”(赋权清单) 、“一案”(事项承接方案,包括操作指南及流程图)、“一课”(赋权事项培训计划)、“一专员”(赋权工作联络员)、“一表”(赋权承接情况反馈表)要求,加强实战化演练,切实做好赋权承接工作。各成员单位要会同各乡街制定工作协调、责任追究、运行规范等方面的配套制度,并对下放权限涉及的复杂事项,及时给予各乡街支持和配合,必要时派人现场指导、协助执法。

(三)强化督查落实。严格执行有关组织、机构编制、人事、财经纪律,在权限下放和机构人员整合过程中,要做好工作衔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区两办会同区委编办、司法局、行政审批局,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未按要求推进下放或承接落实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确保赋权工作落地见效。


附:赋予乡街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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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连云区赋予乡街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