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8248/2025-00086 | 分 类 | 民政、扶贫、救灾/减灾救济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5-07-16 |
标 题 | 《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系列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做好全区2025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制定《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方案》。 | ||
时 效 | 有效 |
《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 时间:2025-08-04 10:12:26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系列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做好全区2025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制定《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方案》,现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根据我区地质环境现状及历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受降雨和人为活动等因素影响,预测2025年汛期我区地质灾害频率、密度较常年偏重,以崩塌、滑坡为主,全区均有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地质灾害防范形势依然严峻。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做好2025年度汛期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超前筹划、提早部署、明确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2025年度防灾减灾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规范应急救援行为,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通知》(国发〔2011〕20号)
3.《江苏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63号)
4.《江苏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66号)
5.《江苏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苏政办函〔2020〕11号)
6.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三、主要内容
《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含6个方面。
(一)压实地质灾害防范应对责任
各街道和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进一步压紧压实各行业部门监管指导责任、基层属地防范应对责任和企业地质灾害防范的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在岗值班值守制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巡查管控
各街道和相关部门要重点围绕人口密集区域,街道组建专门的巡查队伍在汛期对在册17处隐患点开展巡查工作,动态监控灾害隐患发展变化,及早掌握地质灾害前期预兆,做到灾情险情早监测、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强化会商研判和临灾预警
各街道要规范“两卡一案”发放与警示标识设立,确保被威胁对象知悉地灾点安全隐患情况、撤离路线、救助途径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协同联动和信息实时共享,加强对极端天气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风险研判,第一时间向社会广泛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接到预警信息后,各街道办事处要迅速将预警信息传递给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
(四)坚决果断组织临灾避险转移
各街道办事处要把人员转移避险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有效手段,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一处一预案”,临灾避险转移群众“一户一预案”,强化预警“叫应”和应急响应联动,要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备齐备足生活和防暑降温物资,同时要加强对已撤离人员管控,防止擅自返回导致二次伤害。
(五)全面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准备
各街道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汛期队伍热备,时刻保持应急状态,要加强大型工程机械和救灾物资储备,提前在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预置布防救援力量、物资和装备等,发生灾情险情时,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同步启动本行业应急响应,按相关预案方案及时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六)加快在册地质灾害隐患排险除危
全区要有序开展在册隐患点排险除危工作,加快已完成治理设计方案审查和地灾点施工工作,对已完成排险除危施工的点位加强后期管理,未在省地质灾害隐患点销号的地灾点,仍需按照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要求落实防护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道(乡)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
(二)严格责任分工
各街道(乡)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应急管理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的通知》以及《连云港市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部署谋划。
(三)加大经费保障
各街道(乡)和各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注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其他重要工作的协同和融合,多渠道筹措经费,保障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
(四)强化制度落实
各街道(乡)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制度,做好年度群测群防、“三查”、风险灾情速报、隐患点认定与核销、工程治理、监测预警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