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8248/2023-00087 | 分 类 | 其他/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3-04-26 |
标 题 |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连云区应急救援联动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政办发〔2023〕2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关于加强和完善连云区应急救援联动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
时 效 | 有效 |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连云区应急救援联动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3-05-19 17:15:33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关于加强和完善连云区应急救援联动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
关于加强和完善连云区应急救援联动体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区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整合全区各类应急力量和应急资源,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与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全市应急救援联动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传〔2022〕35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要求,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有效防范和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努力保障社会和谐安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工作目标
立足“全灾种、大应急”要求,统筹各类应急资源,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构建“指挥统一、联动有序、反应迅速、处置科学”的应急救援联动体系,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三)基本原则
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在区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应急委)统一组织协调下,相关责任主体建立与政府应急预案、机制相匹配的应急体系,推进应急救援联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平战结合、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监测、预警、预报和物资储备、队伍演练等工作。
共享兼容、注重实效。坚持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功能实用,畅通信息渠道,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决策。
联动协同、提升能力。加强区域、部门合作,强化应急协调联动,形成功能齐全、运转高效的快速响应机制。
盖边沉底、形成合力。加强上下联动,确保指令畅通,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区“一盘棋”的应急救援战略格局。
二、完善体系
(一)构建完善应急指挥体系。积极构建与事故等级相匹配和预案响应级别相对应的各级应急指挥领导组织体系,负责辖区内应急救援联动、应急力量、应急物资、应急保障、经费投入等体制机制的统筹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组织指挥能力。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发生一般突发事件,由区应急指挥领导组织体系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救援联动单位进行救援处置,乡街(功能板块)应急指挥领导组织体系负责先期救援处置并上报事件基本情况。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或社会影响较大突发事件,由区应急指挥领导组织体系负责指挥事故的先期处置并衔接上报市级应急救援领导体系。
(二)建立健全应急联动体系。坚持横向联动和纵向联动相结合,立足区级主战、行业部门主建,建立大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提升应急处置的系统性、科学性。统筹各种应急资源和多种手段,加强部门协作、横向联动,按照应急部门“综合防、突出救”,行业部门“专业防、支持救”的思路,进行力量联动、信息共享、体系融合、协同作战。各乡街(功能板块)、各部门持续加快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应急抢险专业队伍建设,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整合现有资源发挥集约效应,保证专业化的基本力量,发挥机动化的救援力量,打造立体化、多元化的辅助力量,构建应急上下联动救援队伍体系。各乡街依托现有专职消防队,整合民兵、预备役、警务、执法、医务、红十字救护等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实行规范化建设、准军事化管理,做到灾种救援全覆盖。
(三)建立完善分级响应体系。按照“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应急救援联动响应原则,根据任务要求和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需要,建立分级应急响应体系,确定应急救援联动单位及其响应级别(详见附件)。经常性承担应急处置的单位作为一级应急响应单位,要建立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按照“四个一”(一个固定值班室,一套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一个值班电话,一支应急处置队伍)要求开展工作。非经常性承担应急处置的单位纳入二级应急响应单位,确定专门的应急救援人员,按照“三个有”(有联络人员、有专业人员、有专业装备)要求开展工作。涉及应急联动综合协调、服务保障职能的单位纳入三级应急响应单位,按照“两个定”(定分管领导、定联络人员)要求开展工作。
(四)建立高效指挥作战体系。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部门统筹协调,综合救援队伍主战”的指挥作战体系,完善基本指挥所(即应急救援联动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基指中心)、前进指挥所(现场指挥应急处置的机构和场所)的建设。根据事件的类型和预案响应等级成立现场指挥部和若干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运用“666”工作法,做到先期处置“六必到”(消防、公安、应急、行业部门、卫健委、宣传等部门)、应急指挥“六步走”(先期处置、前置备勤、启动响应、调度物资队伍、靶向救援处置、善后工作)、综合处置“六同时”(力量、物资保障、专家、信息通讯、救护、舆情),共同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五)建立协同完备的保障体系。各应急救援联动单位结合条线应急任务要求,强化职责范围内救援处置物资的储备和管理。落实应急供应和生产企业的协议物资储备,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充分发挥和利用各种现有社会物资作用。健全相应的应急物资数据库、应急供应和生产企业数据库,达到资源整合和利用的最大化,确保在社会应急联动时能够迅速调用。根据自然灾害分布和事故多发易发区特点,按照物资储备标准和要求配备必需的器材、物资和装备,确保种类充足、布局合理、交通便捷,做到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在应急救援联动处置工作中,各联动单位不得无故拒绝区应急委调用应急救援物资的要求。
(六)建立严格追责监督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对应急救援联动工作中各单位联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责任心不强,不按有关法规指令开展处置,不按联动要求配合协作,延误救援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物资保障、队伍组建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工作举措
(一)完善组织领导。区应急委负责指挥、协调各专业指挥部工作,会同各专业指挥部指导督促各乡街、区各有关部门全面落实承担的灾害事故防御应对工作。各乡街(功能板块)负责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先期应急处置工作,要成立应急委统筹协调辖区内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监测、研判、预警、响应(会商、启动预案、应急救援、灾情统计、救灾安置、信息发布)、善后工作。
(二)建立基指中心。各乡街(功能板块)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建立本级基本指挥所,搭建应急联动指挥中心,作为本级党委政府应急救援联动处置的指挥、协调机构。基指中心要发挥好应急联动的指挥和枢纽作用,及时受理并分析研判突发情况下的紧急救援和服务事项,做好先期处置工作。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的通知》(连政办发〔2019〕101号)要求,建立信息快报机制,做好情况报告、信息报送工作。要建立定期工作例会制度,分析通报工作情况和工作要求,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顺畅沟通交流渠道。
(三)完善预案。各应急救援联动单位要根据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和本单位职责任务,在评估行业风险隐患、调查应急资源状况、摸清应急救援能力的基础上,修订部门应急预案,补充完善社会应急救援联动工作相关内容,并报同级政府和基指中心备案。基指中心要结合应急预案,指导各应急联动单位开展经常性的联动处置演练,确保预判准确、预警高效、预案完备,确保应急联动有序、有效,促进各应急救援联动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和责任落实。
(四)运用“666”工作法。坚持预案实战化,将“六必到、六步走、六同时”应急处置工作法纳入常态化应急救援处置工作中。在突发事件处置实际运用中要严格执行应急响应程序和固化动作,有效提高处置救援速度和效率。各乡街(功能板块)、各部门要强化应急管理能力,精准施救、科学施救、安全施救,确保我区应急救援效率稳步提升。要提升响应能力,做到人响应、物响应、策略响应;提升时间能力,做到反应快、动作快、节奏快;提升管理能力,做到人不乱、物能调、科学处置。
(五)加快救援力量建设。按照“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立足实际、突出重点、整合资源、集约高效”的原则,以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公安、武警、驻地部队为突击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社会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加强社会应急救援联动队伍体系建设。一要建好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依托消防救援队伍,加强“一专多能”和“一队多用”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整合应急资源建立专职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二要建好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建立完善相应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要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积极参与应急救援联动;三要建好应急管理专家组队伍。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库,发挥专家的专业咨询和协助决策作用;四要建好志愿者队伍。研究制定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联动的办法,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纳入社会应急救援联动队伍,推动社会非专业应急救援联动队伍建设;五要加强基指中心接警员队伍建设,设立值班长制度,配齐配好应急值班人员,加强对应急值班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到职责清晰、调度有力、认真负责。
(六)落实储备物资装备。一要按照“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统一分配、合理负担”原则,由经发部门牵头,商务、卫健、应急、民政等部门配合,坚持系统规划、综合统筹储备各类生活救助物资,形成以区级库为基础,乡街(功能板块)库为补充的救灾生活物资储备体系。二要加快应急救援的物资、器材、装备库建设,应急部门负责森林灭火器材库,各应急救援联动成员要结合部门职责建立相应的救援器材装备库,并结合应急需求合理布局。三要鼓励灾害高风险的乡街(功能板块)、村(社区)建立储备站点,实现应急物资靠前部署、下沉部署。各乡街(功能板块)、各部门、各企业都要按照一定比例标准配备物资、器材和装备,关键时刻能够及时保障供应。
(七)推进应急医疗救护。由区卫健委牵头,建立健全区级各类卫生应急医疗救援队伍,不断加强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中毒、烧伤、重症等重点专业救治专家队伍建设。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建立以东方医院为主,其他医院参与的医疗保障队伍,在风险隐患易发多发区域,如石化集中区、危化品运输重点监管路段等,依托现有医疗机构,布局医疗救护站点,适时为有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医疗防护技术指导。
(八)强化应急通讯保障。区应急管理局时刻做好“打大仗、救大灾”各项应急通信保障准备,与三大运营商形成联动机制,确保通讯资源的应急支持。配备卫星电话、移动指挥箱、布控球、背负式基站等专用通讯设备,与市联合组网。应急处置过程中,融合卫星通信设备、手机、固话、集群、无人机、视频会议等多种通信手段,确保各种条件下都能听得到、看得见、能协同、能会商。
(九)强化基层联动。充分发挥乡街(功能板块)、村(社区)在突发事件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中的重要作用,将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风险隐患巡查以及避险转移、抗灾自救等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网格员工作职责。乡街(功能板块)要详细掌握经营单位的地理区位、建筑结构、危险源等情况,要做到有机构、有预案、有力量、有支撑,能先期早发现、早处置。要完善微型消防站、村(社区)应急突击队、乡街综合救援队联动体系,探索建立“村村联动”“村企联动”机制,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与周边大中型企业签订村企应急救援联动协议,以村(社区)工业集聚点或大中型企业为中心,整合周边村(社区)人员力量,按照共防互补的要求,共同组建抢险队伍、储备救援物资、开展预案演练,增建一批区域性微型应急救援站点。同时,建立完善政府支持、社会化运作的志愿者工作机制,鼓励企业、社会应急资源有序参与应急救援联动,鼓励和规范社会各界开展应急救援志愿者服务,充分发挥群团组织、自治组织及公民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中的作用。
(十)设立应急救助和激励基金。发动全社会人员和力量,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做到前期萌芽早发现、隐患早排除、风险早管控,意外早处置。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表现突出、为救援争取时间、减少伤亡损失,做出贡献的相关人员,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实施表彰和奖励,从基金中列支。
附件
成员单位综合救援工作清单
1. 区人民武装部(一级联动单位):协调和调动驻连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参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一线处置;协助地方组织受灾群众转移和安置等任务。
2. 区委宣传部(二级联动单位):负责组织和指导灾情和应急救援的新闻发布,正确引导舆论导向;负责对互联网信息的监测分析,相关重要舆情第一时间转送应急部门核实,对不实信息进行封堵查删,及时消除网上负面影响,与应急救援情况处置形成联动机制;协调相关媒体发布预警信息。
3. 区经济发展局(二级联动单位):负责协调组织救灾物资、应急供电、燃油、事故救援所需工业产品的生产和供应保障工作。
4. 连云公安分局(一级联动单位):负责对事故单位相关责任人的控制;必要时组织力量参与救援工作。
5. 区财政局(二级联动单位):负责应急救援期间经费保障。
6.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分局(一级联动单位):负责报送地质灾害信息;调集技术专家、相关专业力量、应急物资,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7. 区林业和海洋局(一级联动单位):负责报送森林火情信息;调集技术专家、相关专业力量、应急物资,协调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分析、会商沿海风暴潮;负责通知出海船只回港避风;做好养殖网箱加固及近海渔业养殖人员安全转移、撤退工作;参与海上事故应急救援。
8. 连云生态环境局(一级联动单位):组织对灾害、灾难事故周边环境指标的监测,确定危害范围和程度;指导和监督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对受污染和破坏的生态环境恢复等。
9.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一级联动单位):负责调动大型抢险机械和运输车辆参与应急救援;负责协调处置道路运输、道路施工事故等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对应急救援现场建构(筑)物实施安全评估;协调本区范围内车站、码头、公交车、公交车站台、出租车顶灯等电子显示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负责参与对需要砂石、水泥等建筑材料的应急救援特殊现场,及时协调提供物资保障;调集技术专家、相关专业力量、应急物资,协调处置地震、建筑施工事故、人防工程等应急救援工作。
10. 区城市管理局(一级联动单位):负责派出环卫运水车辆协助开展应急救援现场供水保障工作;协调本区范围内,室外电子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必要时组织力量参与救援工作。
11. 区农业农村局(一级联动单位):发生水旱灾害时,负责报送水情、旱情和水利工程水毁等信息,协调处置水利工程紧急排险;协助处置洪涝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提供农业灾害情况;负责农业遭受自然灾害的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12. 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二级联动单位):负责旅游景区、景点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协调相关媒体、应急广播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13.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一级联动单位):负责调度全区医疗队伍、专家等资源和力量,做好事故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康复工作;设立临时医疗点,为受灾群众、抢险救援人员、集中安置点灾民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做好现场救援区域的防疫消毒;为受伤人员和受灾群众提供心理卫生咨询和帮助。
14. 区应急管理局(一级联动单位):负责应急救援事故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应急救援事故信息受理、研判、报告,视情况提醒相关部门启动预案;负责派出相关技术专家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协助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受灾情况统计和救灾物资的调用及受灾人员的紧急安置;负责向有关单位推送预警信息。
15. 区气象局(一级联动单位):负责收集应急救援事故现场气象信息,并及时发出预警;牵头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的研判、会商、发布。
16. 连云区消防救援大队(一级联动单位):参与职责范围内的全灾种应急救援。
17. 交警连云大队(一级联动单位):负责灾害、灾难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导分流,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及时播发交通疏导信息。
18. 移动连云分公司、市电信公司连云区分局、联通连云区分公司(一级联动单位):负责应急救援现场通讯和临时通讯设施的架设,确保现场通讯畅通;发布预警信息。
19. 连云港供电公司东部城区供电服务中心(一级联动单位):根据需求搭建安全临时用电以及负责应急救援现场电源、涉电设备的安全切断。
20. 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一级联动单位):负责派出技术人员和设备参与天然气泄漏等应急救援工作。
21. 市自来水公司连云分公司(一级联动单位):负责确保中心城区市政消防管网水压、流量和供水充足(遇不可抗力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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