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8248/2022-00036 | 分 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2-01-28 |
标 题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区农村公路 “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政办发〔2022〕9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号),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48号)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区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现就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 ||
时 效 | 有效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区农村公路 “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2-02-15 15:06:06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连云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
连云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号),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48号)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区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现就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加快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覆盖区、乡街(园区)、村道的“路长制”全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三、建立健全“路长制”工作机制
(一)建立“路长制”组织体系
区政府成立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主要承担全区农村公路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区住建局(交通局)承担。区领导小组发挥承上启下作用,负责落实市领导小组的要求,对区农村公路“路长制”进行指导、监督、考核,完善支持政策。
区政府设立农村公路总路长,总路长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分级设置区级路长、乡街(园区)级路长、村级路长,分别由区政府负责同志、乡街(园区)主要负责同志以及村委会(社区)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设置区、乡街(园区)两级路长办公室,其中区路长办公室由区政府负责同志担任主任,区政府办分管负责同志、区住建局(交通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和旅游局、连云生态环境局、交警连云大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乡街(园区)路长办公室具体组织形式由各乡街(园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设立乡村道专管员。属地乡街(园区)根据辖区内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募并管理乡村道专管员(可由监管员、护路员兼任),原则上每名专管员负责乡、村道里程不超过50公里。县道管理按照《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明确“路长制”工作职责
总路长是区农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组织研究确定农村公路发展目标、发展政策,建立保障机制,落实主要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等。区、乡街(园区)、村路长在总路长的领导下,分别对所辖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负直接责任,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管理职责,完成总路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区路长办公室在总路长、区路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路长制”具体工作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明确路长和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和责任清单,建立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督查考核等机制,开展巡查督查,受理有关举报和投诉,组织做好乡村道专管员的技术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
乡街(园区)路长办公室具体承担乡级路长的日常事务,负责执行区路长办公室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具体工作细则,对村级路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做好乡村道专管员的指导、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开展巡查督查,受理有关举报和投诉等工作。
乡村道专管员在区、乡街(园区)路长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乡、村道的日常路况巡查、隐患排查、灾毁信息上报,参与管养单位监督考核、工程管理,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街(园区)要切实履行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对农村公路“路长制”的落实管理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路长制”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乡街(园区)应及时将路长设置情况报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路长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将“路长制”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对“路长制”实施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落实不力的追究责任。
(三)加强技术支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因地制宜制定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有关标准,组织加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区交通运输局要积极打造数字农路、智慧农路,高效运用农村公路建养管运“一网一平台”智能化、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平台,支撑“路长制”有效运行。
(四)加强信息公开。属地乡街(园区)要将“路长制”有关信息纳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公示范围,通过设置公示牌、门户网站公示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告乡街(园区)、村各级路长名单,标明人员信息、路长职责、管护范围、监督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督促路长履职尽责。
(五)加强宣传引导。认真总结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媒介,加大对先进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及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的行为,提高“路长制”工作的社会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