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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 14258248/2022-00037 | 分 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2-01-28 |
标 题 | 关于《连云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号),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48号)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区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我区出台了《连云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连区政办发〔2022〕9号)文件,现对文件相关情况解读。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连云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时间:2022-02-15 15:11:07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号),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48号)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区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我区出台了《连云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连区政办发〔2022〕9号)文件,现对文件相关情况解读说明如下。
二、目标任务
2021年底前,建立区、乡街(园区)、村道的“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
2022年底前,覆盖区、乡街(园区)、村道的“路长制”全面建立。
三、主要内容
区政府成立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主要承担全区农村公路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区住建局(交通局)承担。
区政府设立农村公路总路长。分级设置区级路长、乡街(园区)级路长、村级路长。
设置区、乡街(园区)两级路长办公室。区路长办公室在总路长、区路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乡街(园区)路长办公室具体承担乡级路长的日常事务。
设立乡村道专管员。乡村道专管员在区、乡街(园区)路长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开展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对农村公路“路长制”的落实管理工作。
(二)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路长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分明。
(三)加强技术支撑。组织加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
(四)加强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进行公告,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督促路长履职尽责。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媒介,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