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连云区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和部门联合监管计划》的通知

  • 时间:2024-04-08 11:07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席单位:

根据上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文件要求,经向各单位征求意见,现将《连云区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和部门联合监管计划》印发你们,请根据计划安排认真贯彻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融合推进“综合查一次”和双随机监管工作

“综合查一次”是市委、市政府推进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监管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对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的升级和优化,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综合查一次”的相关要求,融合推进“综合查一次”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工作,开展监管检查时除特殊情况必须要一个部门开展的检查外,应全部采取“综合查一次”(跨部门联合监管)方式开展。目前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已与市“综合查一次”系统实现对接,所有“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全部可以在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开展实施,各部门可以依托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同步实施“综合查一次”与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两项工作,实现两项工作的高度融合。

二、高标准完成年度监管计划任务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年度监管计划,尽早启动、完成检查任务,防止年底任务扎堆开展,确保年度监管计划任务圆满完成。抽取检查对象时应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开展差异化监管,区分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合理确定检查比例、频次,提高检查的针对性、靶向性、实效性。双随机联席办将组织各部门相对集中时间抽取年度双随机监管计划任务,利用平台进行“汇总取重”,尽量减少重复检查。

三、规范开展双随机检查任务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要求,各部门在开展双随机检查时,要严格按照市“综合查一次”相关要求,登录我的连云港APP综合查应用模块,点击“双随机任务”进行扫码后自动跳转到双随机移动端APP回填检查结果,并由企业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平台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任务时,牵头部门应做好联合检查组织工作,按照同去不同回的原则,参与部门应同时开展检查,因检查所需时间不同,各部门检查结束后可自行离开,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确保年度双随机抽查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各部门要及时全部承接上级下发的双随机抽查任务。上级下发的部门联合抽查任务由对应的下级牵头部门负责承接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抽查检查工作。各部门要按照平台制定计划任务时设定的检查截止时间完成检查结果回填,本年度11月30日前平台抽取的抽查任务必须于同年11月30日前完成检查结果回填,不得出现跨年度检查任务,生态环境、卫生健康部门全省自建平台与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对接的,按上述要求落实,确保年度检查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附件:1. 连云区2024年度单一监管计划

   2. 连云区2024年度跨部门联合监管计划



连云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连云区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单一监管计划.docx

附件下载: 附件2连云区2024年度跨部门联合监管计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