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知公告
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竞争性谈判公告
- 时间:2026-04-09 11:26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我区电梯安全使用,提高事故应对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特种设备突发性事故及其危害,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针对连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过程中,工作任务繁重且人员不足、专业性壁垒强、电梯分布广泛等实际情况,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向社会采购第三方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公开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项目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服务需求:采购1家电梯检验检测服务机构对辖区850部电梯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
(四)服务供应商数量:1家。
(五)预算资金:共42万元。
(六)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
(七)服务方式:根据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方)实际要求提供服务。
(八)服务地点: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辖区内。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2供应商应当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并且核准项目中包括电梯检测,或电梯定期检验(仅适用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1)所述的甲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
2.3电梯检验师和检验员应当是已在“全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公示与查询系统”办理执业公示手续,执业单位为本单位,并与本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2.4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付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自行声明)。
三、服务要求
(一)主要是对连云区使用年限达到5-10年的电梯和投诉率较高的的电梯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检查预估数量850台,需要对电梯进行技术上检测排查安全隐患(完成时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二)需对检测过程进行影像记录;
(三)对所检测电梯出具隐患排查报告及隐患问题清单;
(四)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查验是否存在维保不实不全,未及时整改隐患的情况;
(五)对电梯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
(六)对电梯使用单位开展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和对维保单位开展维护保养安全规范的相关培训。
四、报价要求
(一)有意向参与报价供应商于2026年4月10日-2026年4月16日期间将相关资格文件提交至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设科进行资质审查,并与我局签订采购询价投标承诺书。
(二)经审核通过后,符合询价资质要求的供应商需于2026年4月16日17点前,将报价材料密封送至采购询价小组组长处。逾期递交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材料。
(三)报名材料中需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服务方案、报价函、承诺书等相关文书。
(四)报名材料请用不褪色墨水工整书写或打印,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的报名材料后一同密封。
(五)报名单位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提出的上述要求,且在报价时间截止后不得撤回。
五、服务单位的确定方式
询价小组根据的符合采购需求、服务和质量相等的原则,综合考虑价格低、服务质量优、社会评价好的服务单位作为成交方。我单位不和未成交的报价单位解释未成交的原因和退还相关资料。
六、购买方式
由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七、付款方式
项目费用支付方式为转账。
项目经办人:董先生
固定电话:0518-82233697
地址:连云区广州路88号
附件: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电梯安全检查工作询价意向及计划
连云港市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