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8248/2021-00060 | 分 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1-03-25 |
标 题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政办发〔2021〕29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连云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 ||
时 效 | 有效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1-03-25 17:22:09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连云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5日
连云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打击非法购运储销成品油、走私成品油、成品油偷逃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连政办传〔2021〕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在前期专项整治取得成效的基础上,从2021年3月至12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全面整治连云区范围内流动加油车(船)非法销售成品油、油罐运输车非法分销成品油、擅自改装车辆从事流动销售成品油、仓储企业违规存储油品、成品油经营偷税漏税、成品油走私等行为,全力维护全区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二)工作原则。区级指导,属地负责;依法依规,各司其职;整合力量,联合执法;高压打击,从严处理;长效管控,消除隐患。
二、整治重点
(一)成品油非法购运储销行为。包括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等,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行为;擅自建设储存油罐、非法储存成品油、非法改装油罐车(船)、非法售卖成品油等行为;混兑、购销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等行为。
(二)成品油走私行为。包括非设关地偷运走私成品油,货运渠道伪瞒报走私,直接向走私人购买、运输及销售走私成品油的行为。
(三)偷逃税行为。包括变名开票、不开发票、少开发票等行为。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成品油非法销售综合整治。紧盯重点路段、重点场所、重点运输工具,坚决铲除非法流动加油。加强对建筑工地、物流园区、大型停车场等场所的排查,严厉打击违规建设内部加油设施、自用油品违法对外销售等行为。对于违规销售汽油及闪点低于60℃的柴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罚。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处罚。加大对生产、销售环节油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力度,依法查处质量违法、利用互联网平台非法销售成品油等行为。依法查处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污染物以及监督抽查结果超过规定标准的机动车。加强船用燃油含硫量监测,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市场监管部门。(连云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属地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成品油非法运输综合整治。建立重点道路联合检查工作机制,加大对省际路口、车辆必经路段的检查力度,设立流动关卡,加强对走私成品油、不带票资源的拦截,对全市油罐车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车辆的运输油品、出库单、到货地点及发票单据等,对未能提供合规手续的油罐车予以临时扣押,逾期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油品可视为违法经营予以没收。区住建局要会同公安、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单位的源头检查和抽查抽检,严厉打击擅自改装非法流动加油车的行为。(区住建局、交警连云大队、连云港海事局、连云港海警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属地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成品油走私综合整治。强化公安、缉私、海警等多警种配合,加强沿海沿河一线封堵查缉,针对成品油走私在部分沿海沿河地区频发的情况,加大内河和沿海打击力度,增设检查关卡,从源头阻止走私成品油进入沿海地区和内河流域。对重点岸线实施严密监控,组织开展“清港行动”,依法清剿私设油罐等非法设施,持续打击“三无”船舶,严防回潮反弹,阻断利用“三无”船舶从事走私活动的渠道。加强对船舶修造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船舶、违规设置暗舱等行为,消除从事水上成品油走私的隐蔽空间。加强对可疑账户的资金监测和反洗钱调查,依法移送违法犯罪线索。(连云港海关、连云港海事局、连云港海警局、连云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经发局、属地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成品油偷逃税综合整治。加强对非正常低价油站无票、变票、非成品油品名的采购价格监管,重点检查进货来源,对进销存在较大差异、不明来源进货的加油站及时查处。加强终端油站的税收管控。加强地方炼油企业税务监管,全面核查地方炼油企业的进货、生产与销售账务,严格税收征管。(连云区税务局、连云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经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智慧监测云平台推广应用。在全区所有加油站(点)推广使用“江苏省成品油智慧监测云平台”,掌握终端加油站的实际销售量,将加油机加油流水数据实时上传至税务系统,通过报税数据与实时上传数据比对,防止加油站偷逃税的非法经营行为,遏制不带票资源与偷逃税现象。同时,通过智慧监测云平台的使用,进一步实现油品溯源和对农村加油站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的行为实施监控预警。相关推广工作与加油站年审年检挂钩,实现跨部门协同共治。(连云区税务局、连云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应急局、属地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1年3月)
对全区范围内对非法购运储销成品油、走私成品油、成品油偷逃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谋划部署工作方案,明确各乡街、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治理规范阶段(2021年5月至2021年11月)
围绕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重点任务,由连云区成品油市场集中整治联合协调小组统筹推进各乡街、有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总结经验阶段(2021年12月)
对全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开展专项督查和跟踪问效,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长效管理机制。
五、保障措施
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部门牵头与联合执法相结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综合执法、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构建良好规范的成品油市场秩序。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综合整治。强化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辖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平台的作用,建立日常巡查和举报奖励等制度。中石化、中石油、万联能源集团等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主动向有关部门和街道提供涉油违法违规线索,协助做好罚没油品质检、接卸、收储和处理工作,推动全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二)狠抓工作落实,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街道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加强人员配置,明确任务分工和序时进度。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综合整治动态情况,对工作实绩突出的部门和街道给与表扬,对工作不力或进展缓慢的实行通报和督办。要加强经验总结,找准症结,补齐短板,不断巩固综合整治成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法制建设。通过制定监管措施,坚持打管结合,建立大数据监管平台,强辖区范围内线索收集和信息共享,全方位监控成品油产业链进出动向,实施精准管控。加强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完善行业征信体系和红黑名单制度。
附件:连云区成品油市场集中整治联合协调小组
附件下载: 连云区成品油市场集中整治联合协调小组.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