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8248/2020-00233 | 分 类 | 卫生、体育/卫生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10-30 |
标 题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政办发〔2020〕9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根据《连云港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分治组发〔202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垃圾分类小区建设实际情况,决定在日出东方、平山花园、映象西班牙、嘉泰城市花园、景城名郡、保利五月花、核电一村共7个工作开展扎实、群众基础较好的垃圾分类小区开展“定时定点撤桶”(下称“两定一撤”)管理试点,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制定本实施方案。 | ||
时 效 | 有效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0-10-30 09:46:58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连云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
连云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连云港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分治组发〔202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垃圾分类小区建设实际情况,决定在日出东方、平山花园、映象西班牙、嘉泰城市花园、景城名郡、保利五月花、核电一村共7个工作开展扎实、群众基础较好的垃圾分类小区开展“定时定点撤桶”(下称“两定一撤”)管理试点,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要从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推动群众习惯养成、加快分类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等方面入手,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树立科学理念,分类指导,加强全链条管理”等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分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建立完善科学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质量,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底前,要确保7个试点小区分类制度标准和监督考核体系基本建立,人员设施、宣传发动、培训指导到位,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0%以上,参与率、准确投放率均达到70%以上。通过试点小区建设,推动居民逐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为全区全面推行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两定一撤”管理方式打好基础、积累经验,推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分类标准
试点小区执行生活垃圾三分法分类标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一)可回收物。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物品,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及复合材料等。
(二)有害垃圾。城市居民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险的物质,包括废弃充电电池(镍镉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纽扣电池、荧光灯管(节能灯等)、医药用品、杀虫剂及包装物、油漆及包装物、日用化学品、水银产品等,不包括低汞、无汞干电池。
(三)其他垃圾。城市居民生活垃圾中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
四、实施步骤及任务分工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10月底前)
1.筹建专班架构。成立以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及开展试点小区属地的街道、社区主要负责人参与的专班架构,负责生活垃圾“两定一撤”管理试点的组织推进工作。试点小区属地的街道、社区要建立街道牵头、党建引领、社区主抓,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组织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体系,根据住宅小区实际情况,分别组建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定时定点管理试点推进工作小组。(责任部门: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2.精准制定方案。按照“一小区一方案”要求,制定小区试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定时定点点位设置、垃圾厢房改造、分类转运车辆配置等)、工作小组责任分工及长效管理制度(街道、党建、居委、业委、物业责任分工等)、督导人员配置(分类指导员、宣传员、保洁员、志愿者等)、收运服务对接、培训与宣传告知、各项任务时间节点等内容,并做好居民意见征询工作和定时定点方案的公布宣传、公示。(责任部门: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试点小区物业公司)
(二)设施人员配置阶段(2020年11月上旬)
1.建设集中投放点。围绕“方便居民、利于管理”思路,按照每300—500户或者服务半径100—300米设置1个点位的原则要求,合理设置不少于1处原则上不小于20平方米的封闭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鼓励采用装配式垃圾厢房)和若干定时定点投放点,并具备必要的洗手、破袋器具。垃圾厢房应密闭、地面硬化,配套供水、排污、接电、通风、除臭、破袋、消毒、清洗、计量、视频监控等设施。在做好居民宣传基础上,可以设置误时投放点,误时投放点数量比例应等于或少于定时定点点位数量。(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分局、各街道办事处,试点小区物业公司)
2.配套分类投放设施。撤除试点小区分散设置的垃圾收集容器,在集中投放点配备240升容量有害垃圾(红色桶)、其他垃圾(灰色桶)、可回收物(蓝色桶)收集容器,在醒目位置标注各种垃圾属性,方便居民投放,公告投放时间、清运频次、管理责任人、监督电话等信息。原则上定点投放点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增减或更换。同时,规范设置导向指示标志标识,在住宅小区公共宣传栏、主要出入口等醒目位置公示定时定点投放点点位、投放时间及明确设施管理责任,管理要求。(责任部门: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3.分类收集收运。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采用符合分类标识标志规范的分类运输车辆,提供生活垃圾分类清运服务。有条件的,可配套设置电子垃圾、大件垃圾、低值可回收物集中贮存场所。分类设施需符合《江苏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运设施设备配置指南(试行)》规定。(责任部门: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试点小区物业公司)
4.配置试点管理人员。招募一定数量的专职督导员、宣传员和志愿者,原则上每个小区不少于1名宣传员,每个定点投放点位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督导员。组织对试点小区所在的社区、物业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督导员、宣传员、志愿者等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知识、分类收集与转运操作规范、与居民的沟通技巧等。(责任部门: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试点小区物业公司)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11月中旬)
1.全面宣传引导。根据实施阶段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入户宣导、现场咨询、志愿服务、不文明行为曝光等宣传教育活动。入户宣传时,街道、社区、城管及志愿者要组成专班,分片包干,确保对每户居民面对面宣传到位。同时,采取在垃圾厢房、投放点、楼道告示栏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手册、播放音视频等形式,多渠道开展全覆盖、全渗透宣传,力求小区所有人员熟悉分类知识,掌握定时定点投放规定要求。(责任部门: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试点小区物业公司)
2.落实投放制度。建立定时定点投放管理、日常检查监督、激励奖惩等日常监管机制,力求分类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建立定时定点投放制度。引导居民在固定时间段到定点投放点分类投放垃圾,垃圾收集房和投放点开放时间原则上为上午6:00—9:00,晚上6:00—9:00,其余时段封闭投放口,禁止投放垃圾,开放时间段和时长可根据小区定时定点推进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及增减。在实施初期,协调物业增加巡查、保洁频率,防止发生环境卫生质量下降,做好对约定时间段以外定点定位、误时投放点位及其他区域内垃圾非规范投放现象的记录、反馈和公示。试点小区由属地街道、社区运行维护,2020年可由城管环卫部门代为管理。区财政、街道保障运行经费。开放投放时段,所有垃圾收集房及投放点应有1-2名督导员及志愿者专人值守,指导居民正确投放。(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3.加强乱倒乱堆垃圾管理。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巡查,对居民随意倾倒垃圾等违规行为,做好规劝引导;垃圾分类督导员、保洁员应做好分类收集及转运,即时反馈每日分类情况;对经反复教育仍不听劝阻、不支持主动分类的居民,采取必要的曝光、通报等措施,予以警示提醒;区城管部门、属地街道综合执法局加强对乱倒乱堆垃圾、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责任部门: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4.加强分类收运管理。对可回收物探索垃圾厢房回收、在线预约回收、电话预约回收、资源回收日交售等多种回收方式,方便居民交售可回收物;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的基础上,逐步加以规范,并同时探索建立对玻璃、木材等其他低值可回收垃圾以及电子垃圾、废旧织物的收运体系。(责任部门:区城管局)
5.规范分类处置管理。要协调物业服务企业和环卫部门或垃圾收运企业精确对接垃圾定时定点收运服务时间和转运路线,确保垃圾及时分类处置,消除居民顾虑和邻避效应。对可回收物,实现分拣回收再利用;对有害垃圾,适时统一运送到有害垃圾暂存点进行暂存。(责任部门:区城管局)
6.加强分类运行数据管理。试点小区分别建立日常收运记录,对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暂存点也分别建立相应的以试点小区为单位的管理台账。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建立以户为单元的可溯源信息系统,力求精准分析评价试点区域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准确投放率等大数据,实现垃圾分类数据化采集、信息化管理的全链条、全过程闭环目标。(责任部门:区城管局)
(四)巩固深化阶段(2020年12月)
1.组织试点验收。对照《连云港市垃圾分类定时定点小区评价标准(试行)》组织对7个试点小区进行阶段验收,评估推进成效,做好经验归纳、问题汇总,提出应对措施、整改建议。
2.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典型示范、小区光荣榜公示等方式开展正向激励活动,增强居民垃圾分类积极性,巩固居民定时定点分类投放习惯;根据“两定一撤”试点推进成效,逐步减少督导员、志愿者值守、巡查等监督手段的时长或频次,最终实现居民的自觉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3.试点深化扩大。总结“两定一撤”试点经验,调整试点方案,扩大试点范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模式,根据开展试点的实际进行优化,提出扩大试点方案。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生活垃圾分类“两定一撤”是对垃圾分类传统方式的改革,也是江苏省垃圾治理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的重要方面,各单位、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力合作,切实把生活垃圾分类“两定一撤”试点工作作为年度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抓出实效,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单位、部门要迅速建立工作班子,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大推进力度,依据阶段目标,落实岗位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区目标办要将“两定一撤”试点工作列入各街道、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区住建部门要将垃圾分类工作的执行效果列入物业公司评价体系中,社区党组织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牵头做好各小区推进小组的统筹协调工作。
(三)完善机制,强化调度。建立挂钩包干推进机制,各单位、属地街道主要负责人要下沉社区,定期会商,合力推进试点工作,重点解决居民思想有顾虑、不配合撤桶、不配合设置垃圾分类收集房、不配合定时定点投放等问题。区财政部门要建立“撤桶并点、定时定点、定人督导”资金保障机制,对各试点小区给予适当奖补。试点小区市级评价得分70分及以上且申报材料合格的,全额奖补;试点小区市级评价得分60分(含60分)以上不足70分且申报材料合格的,按得分系数(满分100分)奖补;试点小区市级评价得分60分以下的,不予奖补。
(四)规范实施,严格考评。各试点小区要做到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分类标志符合标准,分类种类达到要求,分类流程全面闭环,分类质效可以追溯,确保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目标。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办公室将结合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监测评价考核,对试点情况开展考核评价并适时组织点评通报整改,争取在省、市级垃圾分类达标小区考核中加分。
附件:连云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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