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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18-4/2018-00019 分 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18-08-08
标 题 关于推荐申报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文 号 连区文体旅〔2018〕4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各街道文体服务中心、驻区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连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和保护工作,根据《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最好加文号)的有关规定,市文广新局于7月至8月间开展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评选工作,连云区非遗保护中心于8月18日前进行初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项目的范围与条件已列入
时 效 有效

关于推荐申报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各街道文体服务中心、驻区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连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和保护工作,根据《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最好加文号)的有关规定,市文广新局于7月至8月间开展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评选工作,连云区非遗保护中心于8月18日前进行初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范围与条件

已列入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并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

1.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

2.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典型性或独特性;

3.具有世代相承、活态存在的特性;

4.在全市一定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

二、申报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愿申报,县(区)级文化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筛选、论证,提出推荐名单报送市文广新局非遗处。市各单位推荐的项目,经市非遗保护中心审核后报送相关材料。

市文广新局将组成专家组审核申报材料,结合实地查看,评选出项目名单,经市文广新局官方网站公示后,提请市政府发布。

三、申报材料

推荐申报项目须提交下列材料:

1.各街道文体服务中心、驻区各单位工会负责审核推荐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参加评审,并报送《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清单》(附件1);

2.县(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文件复印件(该文件由连云区文化体育旅游局提供);

3.《连云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要求按格式规范如实填写,一式3份(附件2);

4.反映申报项目基本情况、主要特征和重要价值的音像资料,其它辅助材料可视情况提交。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街道文体服务中心、区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推荐条件,严格审核、严格标准,宁缺毋滥,真正把符合条件、被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项目推荐出来。

2.严格把关,确保公正。在组织申报评选过程中,要多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可视情况增加项目实地查看等环节,确保项目申报材料反映的内容真实、完整,表述准确、简要。要广泛听取相关保护主体的意见,认真研究制定保护计划。要认真审核项目保护单位的资质,科学落实项目保护单位。

3.请各单位参考(附件3)中的区级项目认真排查、审核,及时申报。请各街道文体服务中心、驻区各相关单位于2018年8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连云区非遗保护中心(区文化馆)。凡不符合推荐条件、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介良

邮箱:3027697076@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清单

2.连云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3.连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连云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2018年8月8日

 

附件:

44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