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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1425818-4/2018-00019 | 分 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发文日期 | 2018-08-08 |
| 标 题 | 关于推荐申报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 ||
| 文 号 | 连区文体旅〔2018〕44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各街道文体服务中心、驻区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连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和保护工作,根据《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最好加文号)的有关规定,市文广新局于7月至8月间开展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评选工作,连云区非遗保护中心于8月18日前进行初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项目的范围与条件已列入 | ||
| 时 效 | 有效 | ||
关于推荐申报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各街道文体服务中心、驻区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连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和保护工作,根据《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最好加文号)的有关规定,市文广新局于7月至8月间开展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评选工作,连云区非遗保护中心于8月18日前进行初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范围与条件
已列入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并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
1.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
2.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典型性或独特性;
3.具有世代相承、活态存在的特性;
4.在全市一定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
二、申报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愿申报,县(区)级文化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筛选、论证,提出推荐名单报送市文广新局非遗处。市各单位推荐的项目,经市非遗保护中心审核后报送相关材料。
市文广新局将组成专家组审核申报材料,结合实地查看,评选出项目名单,经市文广新局官方网站公示后,提请市政府发布。
三、申报材料
推荐申报项目须提交下列材料:
1.各街道文体服务中心、驻区各单位工会负责审核推荐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参加评审,并报送《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清单》(附件1);
2.县(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文件复印件(该文件由连云区文化体育旅游局提供);
3.《连云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要求按格式规范如实填写,一式3份(附件2);
4.反映申报项目基本情况、主要特征和重要价值的音像资料,其它辅助材料可视情况提交。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街道文体服务中心、区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推荐条件,严格审核、严格标准,宁缺毋滥,真正把符合条件、被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项目推荐出来。
2.严格把关,确保公正。在组织申报评选过程中,要多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可视情况增加项目实地查看等环节,确保项目申报材料反映的内容真实、完整,表述准确、简要。要广泛听取相关保护主体的意见,认真研究制定保护计划。要认真审核项目保护单位的资质,科学落实项目保护单位。
3.请各单位参考(附件3)中的区级项目认真排查、审核,及时申报。请各街道文体服务中心、驻区各相关单位于2018年8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连云区非遗保护中心(区文化馆)。凡不符合推荐条件、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介良
邮箱:3027697076@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清单
2.连云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3.连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连云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2018年8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