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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8248052/2024-00001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 通知
发布机构 气象局 发文日期 2024-01-09
标 题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连云区递进式气象预警服务业务规定》的通知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要求,切实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根据江苏省局《江苏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业务管理办法》,省、市气象部门递进式气象预警服务业务相关规定,我局制定印发《连云港市连云区递进式气象预警服务业务规定》。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连云区递进式气象预警服务业务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要求,切实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根据江苏省局《江苏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业务管理办法》,省、市气象部门递进式气象预警服务业务相关规定,我局制定印发《连云港市连云区递进式气象预警服务业务规定》。


附件:连云港市连云区递进式气象预警服务业务规定



连云港市连云区气象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