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366/2021-00008 | 分 类 |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安置 / 通知 |
发布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1-08-27 |
标 题 | 关于开展2021年度"双徽闪耀"资助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等家庭 大学本科新生活动的通知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开展2021年度"双徽闪耀"资助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等家庭 大学本科新生活动的通知
徐州市、连云港 市、淮安市、盐城市、宿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践行江苏省扬子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服务国防、尊崇军人、关爱军属、帮扶解困"的工作宗旨,解决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等家庭实际困难,切实增强他们的安全感、获得感和荣誉感,经研究,决定在徐州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宿迁市等地开展2021年度"双徽闪耀"资助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等家庭大学本科新生活
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与资助名额
(一)资助条件
资助对象要同时具备以下两条∶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家庭,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家庭和退役军人家庭;2.参加2021年高考并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本科新生(限当地户籍)。
(二)资助名额
本次资助活动名额共50名,其中徐州市、连云港市、
淮安市、盐城市、宿迁市各10名。
二、组织形式
2021年度"双徽闪耀"资助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等家庭大学新生活动由江苏省扬子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与江苏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合组织,有关设区市退役军人
服务中心共同参与实施。
三、申报时间
请有关设区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于8月6日(星期五)15∶00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申报材
料电子版同步报送至指定邮箱。
四、材料要求
1.《2021年度"双徽闪耀"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
对象等家庭大学本科新生调查核定表》(附件1)。
2.《2021年度"双徽闪耀"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等家庭大学本科新生申报统计表》(附件2)。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家庭困难证明材料和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身份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严格审核,积极申报。各地要严格对照资助条件,将名额根据实际需求分配至相关县(市、区),指导各级服务中心(站)按要求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及盖章填报工作。
(二)程序公正,阳光透明。各地要严格按照乡镇(街道)调查、县(市、区)初审、市级审核的程序做好符合条件人员的申报工作,在省级部门审批通过后需将资助对象相关情况在县(市、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三)加强宣传,跟进帮扶。各地要在此次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等家庭的帮扶援助工作力度,同步做好相关工作的宣传总结,带动社会各界力量关心关爱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
联系人∶舒雯
联系电话∶025—58505887(兼传真)
电子邮箱∶jstyirfw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