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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66041/2021-00005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04-25
标 题 关于印发《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连岛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连岛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执法大队,机关各科室:

现将《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连岛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连岛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5日

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连岛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连云区旅游市场秩序,净化旅游环境,优化营商环境,经研究,制定我局连岛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21年4月26日至10月15日。

其中,“五一”、“十一”假期期间实行全员网格管理制,网格员按照网格划分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时段:每天10:30-14:30、17:00-20:30。)

长效管理组负责5月6日至9月30日期间连岛景区日常监管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全面履行证照管理、食品餐饮安全、商品质量、价格、计量、广告、商标、消费维权等方面的监管职责,精准施策、综合发力,着力清理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顽疾,全面提高市场监管能力与水平,切实规范连岛景区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促进全域旅游健康协调发展。

三、工作内容

(一)严格规范管理证照行为。经营者必须亮照、亮证经营,严厉打击无照、无证经营、出租、出借、出让证照等违法行为,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

(二)严厉打击强行拉客行为。经营者严禁从事以纠缠、围堵尾随等手段强迫或诱导游客购买旅游商品和接受服务、对未购买旅游商品和接受服务的旅游者使用侮辱性语言等违法行为。

(三)严厉打击欺客宰客行为。从事商品经营、餐饮服务、住宿、导游等经营者必须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码标价、不得虚标商品价格,欺客宰客。

(四)严厉打击短斤少两行为。景区及周边地区商户必须使用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严禁使用遥控电子秤和未经检定合格等计量器具,严禁短斤少两,欺诈消费者行为。

(五)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经营者所售商品应符合质量安全标准,严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销售对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存在危险的商品,不得制售不符合卫生及安全标准的食品。

(六)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宣传或者使人误解的方式诱骗旅游者进行消费;不得发布虚假广告;不得以虚标旅游酒店星级、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专利以及假冒他人企业名称等方式从事经营。

(七)严厉打击强买强卖行为。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严禁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接受服务。

四、工作机构

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政 委:许小飞 党组书记 局长

总指挥:卢正鸿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副总指挥:杨定海班子成员

黄 震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周 军 党组成员 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秦 峰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唐 毅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 员:管志友 办公室主任

刘庆根 墟沟分局局长

王 龙 宿城分局局长

黄 欣 连云分局局长

张大伟 板徐分局局长

周晓春 执法大队负责人

张丰生 海州湾分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三个工作组:

(一)后勤保障组

组 长:管志友

成 员:徐根才、赵纪

工作任务:负责工作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舆情处置组

组 长:秦峰

副组长:仲其斌、傅怀忠

成 员:成天乐、李丹阳

工作任务:负责宣传报道、舆情监测、投诉举报转办、重大舆情处置工作。

(三)行政执法组

组 长:卢正鸿

成 员:周晓春、朱勇、王磊、陈明、戴鹏、张献森、穆航船、张穆如、王鑫

工作任务: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长效管理组

组 长:卢正鸿

成 员:兰勤寿、潘荣祥、尹国民、张丰生、尹明文、黄乾晔、张琳、朱律民、唐虎诚

工作任务:5月6日—9月30日,对旅游景区及周边商户开展日常检查,填写食品、价格和安全生产等检查记录,做好现场投诉举报受理及第一现场的法律文书记录,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五、网格管理

实行领导包片负责、全员定岗定责制,确保人员到位、责任明确、网格成型。分管、联系点局长为分管责任人,分局、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网格员为直接责任人,相邻网格互为AB岗。

(一)网格员正面清单

1、负责网格内商户经营承诺书的签订;

2、负责开展网格内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发放宣传活页;

3、负责网格内各类市场主体信息收集、汇总(包含证照、健康证、实际经营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店招名称等);

4、督促、指导网格内食品经营单位进驻并使用监管小程序,宣传、引导消费者使用监管小程序;

5、检查网格内经营主体是否明码标价、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违规拉客、欺客宰客、短斤少两、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

6、负责网格内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收集、受理、上报及第一现场处置工作;

7、负责网格内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排查无证无照、出租出借转让证照、销售过期食品、销售“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突出整治后厨脏乱差、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食品摆放不规范等问题;

8、排查网格内经营者所售商品是否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9、及时上报网格内重大、疑难、突发性事件,并参与处置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网格员负面清单

1、严禁粗暴执法、徇私枉法、通风报信、打击报复举报人,严禁在执法管理中与行政相对人发生肢体冲突;

2、不准在执行公务时混穿制服、标识不全、扎堆聊天、嬉戏打闹、勾肩搭背;

3、不准在工作时间玩手机、打游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4、严禁工作期间饮酒、酒后执勤、驾驶机动车辆;

5、不准在受理投诉举报时出现敷衍、拖拉、扯皮等行为;

6、严禁收受或索要行政相对人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严禁参与妨碍公正执法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旅游市场整治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责任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使命感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对连岛景区内的非法经营行为,逐一查摆,逐一整改,创造一个和谐、安全的旅游消费市场环境。

(二)严肃案件查处。整治期间,要形成整治打击的高压态势,加大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重点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凡涉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破坏旅游消费市场秩序的案件,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办理,适时予以曝光。

(三)加大宣传力度。消保委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整治工作期间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同时曝光不法商家的违法经营行为,营造经营户诚信经营、文明服务、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查检查。区局将派出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网格管理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将予以通报。对责任不落实、产生负面舆情、有失职行为或重大过错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责问责。

附件:1、连岛及周边整治网格管理一览表

    2、连岛景区市场主体登记表


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1年4月25日印发

附件2:                       连岛景区市场主体登记表

店招名称

字号名称

统一信用代码

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健康证(姓名、编号、有效期)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经营地址

行业类别

□餐饮单位□住宿业□食品销售□商品零售□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