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66041/2022-00001 | 分 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2-02-15 |
| 标 题 | 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 海关总署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 ||
| 文 号 | 连区市监〔2022〕6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有效 | ||
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 海关总署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各分局: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国市监食生发〔2022〕18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网络交易、广告监管工作,严厉打击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科普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好有关典型案例的总结工作。
请于2022年2月18日前将工作情况(含典型案例)及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统计表(附件2)报至食品安全监管科。
附件:1. 《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
2. 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统计表
连云港市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5日
附件1




附件2
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统计表
| 序号 | 类别 |
单位 |
数量/种类 |
1 |
检查食品生产主体 |
家次 |
|
发现采购使用金银箔粉生产加工食品的生产主体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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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者采购使用金银箔粉生产加工食品的种类(按许可分类目录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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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检查食品销售主体 |
家次 |
|
发现采购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的销售主体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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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餐饮服务提供主体 |
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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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制作售卖含金银箔粉餐食的餐饮服务主体 |
家 |
||
3 |
督促网络交易平台严禁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 |
户次 |
|
对“含金银箔粉食品”“可食用金银箔粉”的网络交易监测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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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网络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可食用金银箔粉”经营者户数 |
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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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开展以食品添加金银箔粉为噱头的广告监测次数 |
次 |
|
查处宣传食品中添加金银箔粉具有保健功能、治疗功效等虚假违法广告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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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查处用金银箔粉非食品原料生产经营食品案件 |
件 |
|
查扣违法产品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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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款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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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公安机关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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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处罚到人情况(资格罚、财产罚) |
人次(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