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66041/2023-00004 | 分 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3-06-15 |
标 题 | 关于印发《连云区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市监〔2023〕4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连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全市“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工作部署认真抓好落实。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连云区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安全生产综合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连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全市“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工作部署认真抓好落实。
连云港市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5日
连云区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局《全省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开展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坚决防范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不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监管保障促进高质量发展。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严格落实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压实关键岗位人员职责,健全安全责任体系,筑牢安全生产前沿防线。督促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依法配备安全总监、安全员,建立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总监、安全员分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落实使用安全责任制,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依法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督促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自查要求,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并按照要求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填写每日安全检查记录、每周安全排查整治报告、每月安全调度会议纪要等配套文件,客观、真实地记录和保存相关资料,确保责任落实有记录、可核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开展叉车智慧监管,推进重点行业叉车技改,遏制叉车事故多发势头,促进叉车安全管理再上新台阶。总局《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 ( TSG81- 2022 ) 已于 2022 年12月1日起施行,对司机坐(站)姿状态感知系统和司机权限信息采集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分局、相关科室要摁住关键,精准发力,借力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出台,有序推动智慧叉车试点工作。省特种设备安全智慧服务平台已将叉车基本信息归集完毕,各分局要依托叉车技改工作,督促技改单位将叉车作业人员信息录入平台进行绑定。
(三)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狠抓监督检查和精准执法。突出对危化品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督促企业闭环整改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各分局要建立本区域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对长期不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形成监管合力。
二、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自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分四个阶段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 (6月中旬前)。制定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改和集中治理阶段(6月下旬至10月上旬)。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建立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分局开展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集中治理,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检查,推动企业真查真改、闭环整改。局安全生产综合办公室要结合汛期高温等季节特点,及时完善排查整治内容,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
(三)排查整治“回头看”阶段 (10月中旬至11月底)。组织对企业自查自改和集中治理行动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重点难点问题紧盯不放、督促整改到底;对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问题突出的地方,将予以通报。
(四)巩固提升阶段 (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隐患整改情况、取得实际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组织相互学习借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各分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筹划、亲自推动,形成专项行动工作合力。各分局请于8月15日、12月15日前分别将专项行动阶段和总体开展情况报送局安全生产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