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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66041/2020-00009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06-16
标 题 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连区市监〔2020〕4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分局,相关科室:

现将《2020年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监管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6日

2020年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与底线思维,坚持全面履职与主体责任、依法治理与社会共治的有机结合,建立并逐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体系,促进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一)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食品安全经营许可准入和证照管理制度,定期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自查和整改情况,加强对春秋季、中高考期间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开展餐饮具清洗消毒抽样检验,突出对重点时段、重点品种以及重点场所监管,及时排查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二)狠抓食品安全事故防控。加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充分发挥第三方技术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强食品安全舆情分析研判,强化食品安全信息报送,规范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时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二、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督促食品经营者主动作为

(三)贯彻落实“六个一”工作举措。贯彻落实《关于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苏市监食生〔2019〕227号)“六个一”工作举措,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督促食品经营者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成品分装配送、留样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建立健全食品采购追溯体系。

(四)完善主体责任落实相关制度。依据省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题库、自查指南及培训指南,及时开展宣贯培训和指导落实。指导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餐饮具清洁消毒制度》《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等相关要求。

(五)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特大型餐饮服务企业、学校食堂、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自查率和自查报告率,分别达到90%以上、80%以上(其中,学校食堂自查率和自查报告率,要分别达到100%、90%以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率和监督抽考合格率,分别达到95%以上、90%以上。扩大食品经营环节电子追溯覆盖面,新增1家以上经营主体纳入追溯系统。

三、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推动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六)实施校园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会同教育部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组织开展春秋季、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影响校园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设施期改造工作。实现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全覆盖监督检查。继续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优秀率达到75%以上,幼儿园及中小学学校食堂“明厨亮灶+互联网”实施率达到100%。

(七)鼓励餐饮单位升级转型,规范网络餐饮食品经营行为。通过线上监测、线下检查加强监管,按规定实施自建网站和餐饮分支机构备案,如实公示相关信息,支持“互联网+阳光厨房”“食安封签”等创新举措,督促网络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食品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八)强化集体用餐配送、中央厨房、养老机构食堂监管。摸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养老机构食堂基本情况,建立准确完整的动态数据库。督促指导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养老机构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要求开展自查与上报。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养老机构食堂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四、强化基础建设,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九)加强制度建设,提升监管规范化水平。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操作指南》,进一步落实并规范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鼓励各分局探索和创新“小餐饮”监管模式。

(十)强化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继续推进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不断提升餐饮服务信息化监管水平。指导各分局用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按照风险等级确定抽查比例、抽查范围。

(十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管专业化水平。加大新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监管制度宣贯力度,分层次、分类别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各分局强化基层监管人员对日常监管基础知识的掌握和应用,不断提升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工作作风,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就一支业务过硬、敢于担当、高度负责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队伍。

五、强化多元协调,凝聚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合力

(十二)开展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创建。按照省局和市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加快餐饮质量安全提档升级。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食堂量化评定率达95%以上,其他餐饮服务单位90%以上。区新增1条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新创建不低于25家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食堂)。

(十三)部门联动,加强安全生产检查。按照职责分工,配合特种设备监管,做好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瓶装液化气等安全生产检查。强化政策宣传和引导,开展督查指导和考核。严禁无证经营。

(十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按照市委、区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落实创建责任,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责任体系,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8版)》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 版)》,按照创建目标、任务要求、时间节点,做好餐饮单位监管指导、创卫问题整改及“文明餐桌”点位打造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