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66041/2019-00011 | 分 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9-07-25 |
标 题 | 关于印发2019年连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市监〔2019〕55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2019年连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分局:
现将《2019年连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监管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5日
2019年连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9年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按照“守住底线、营造环境、规范竞争、提高质量、促进发展”具体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防控,督促指导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全区不出现源头性、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问题。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生产环节
(一)日常监管
1.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建立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把乳制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和风险分级为C、D级的食品生产企业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加强对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引导企业诚信自律,对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存在法律规定自查需报告情形而不如实报告、主观故意违法、检查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的食品生产企业提高风险等级。
2.构建监督检查体系。持续推动完善“日常监督检查”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体系。各分局要按照2019年风险分级确定的检查频次,科学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实现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
3.加强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优化食品小作坊准入服务,推动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小作坊摸底排查、指导帮扶,计划年度登记数量不少于30家,并继续实施公示栏制度。严格执行江苏 省地方标准 DBS 32/013—2017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作为监管和登记的依据,督促食品小作坊提高自身的管理要求,规范生产加工行为。防控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强化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及抽检,根据省局印发的《江苏省食品小作坊现场监督检查表》(苏市监食生函〔2019〕187号)强化日常监管,并建立完善小作坊监管台账。推动食品小作坊示范点、集聚区建设工作,打造市级“食品小作坊示范点”。争取优惠政策,引导食品小作坊健康发展。
4.加强舆情事件处置。提升舆情监测预警能力,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舆情事件,做到:第一时间快速反应,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第一时间依规报告,第一时间消除影响。重视并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防止小隐患酿成大事件,引发社会负面影响。
5.实施“闭环监管”。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强化整改,督促指导食品生产企业整改,实行闭环管理,涉嫌违法行为移交综合执法机构。
(二)重点专项
1.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督促指导企业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培训和考核。依法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抽查考核,对企业抽查考核覆盖面达100%。二是建立完善企业自查制度。要求企业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自查覆盖面达到100%。三是鼓励企业全面履行社会责任。鼓励支持海苔生产企业通过建立追溯体系、公示食品安全信息、建立先进质量管理体系等方式,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2.实施乳制品质量提升工程。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93号),重点督促企业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建立自建自控奶源、严格生产过程控制、加强冷链储运管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建立实施HACCP体系、建立乳制品追溯体系,努力提升乳制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其中具备自主研发能力的企业要达到30%,企业原辅料管控率达到100%,企业生产乳制品自检自控率达到100%,建立实施 HACCP体系的企业达到50%。
3.实施肉制品生产规范行动。督促企业重点加强原辅料管控和过程管理,实行原料供应商审核的企业达100%,企业生产肉制品自检自控率达100%。
4.加强食品添加剂企业风险排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原辅料级别和生产工艺生产食品添加剂,严禁将工业级产品作为食品添加剂销售,严禁企业在未获得许可的生产线上生产食品添加剂,严禁企业超出许可品种明细生产食品添加剂。
5.加强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监管。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排查标签标识不规范、塑化剂污染等问题。
6.加强桶(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GB 19304-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和《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生产要求,重点排查生产过程不规范、检验要求不落实、微生物指标超标等问题。
(三)基础建设
1.使用食品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在省局、市局指导下使用食品生产监管信息化系统,各分局实现监督检查及事件处置的在线办理。
2.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建设。扩大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覆盖面,年内食用植物油、肉制品正常生产企业覆盖100%,鼓励乳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在主导产品全覆盖的基础上扩大覆盖品种,鼓励其他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
3.提升食品生产监管效能。加强食品生产监管队伍建设,通过岗位练兵、培训考核等形式,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监管队伍整体素质。对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进行查摆,提出改进提升的意见和建议并加以落实,切实提升生产监管效能。
4.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督促、帮助企业查找分析食品安全问题原因,引导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继续开展食品生产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引导食品生产企业不断提升质量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促进我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社会共治
1.加大宣传力度。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机会,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食品企业开放日等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食品生产企业,宣传食品生产安全知识和食品生产状况,争取社会各界对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关注支持。抓好食品小作坊正面宣传,对打造食品小作坊示范点的工作及成效向社会展示,营造对食品小作坊的关心支持氛围,争取相关政策优惠和扶持措施。
2.强化社会治理。推进黑名单工作,将列入黑名单的食品生产企业信息推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江苏)网,实现企业失信信息公示,各部门信用信息共享、联合惩戒。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逐渐形成“企业负主责、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共同承担保障责任”的“四位一体”的社会共治格局。
二、流通环节
(一)夯实监管基础
1.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督促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法定责任义务,开展“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年”行动,督促食品经营者开展自查。推动电子追溯系统使用,新增2家以上食品销售经营主体纳入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加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知识抽查考核工作。
2.凝聚各方合力。推动食品经营安全信息公示规范化建设,拓宽社会监督渠道,鼓励消费者、新闻媒体、企业内部、行业协会、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监督,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监督。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二)明确重点目标
完成“五项”重点任务。按照市、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和民生实事推进要求。(1)全面建成开放式便民食品快检中心并提供每个工作日不少于2小时的市民免费快检服务;(2)建立以农贸市场为重点的食用农产品快检筛查体系,全区销售环节年快检量达3600批次;(3)开展“食品销售示范街区”创建活动,全区全年创建不少于2个示范街区和30个示范店(其中农村示范店不少于5户);(4)提升快检工作的问题发现率,农贸市场均建成快检室并全年开展不少于500批次快检(以进入快检信息化平台数据计算);(5)按照区局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专项行动总体要求,结合监管实际,完成“流通环节猪肉等动物产品质量专项检查”重点任务。
(三)强化风险防控
1.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以校园内及周边食品销售经营者为重点,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整治。
2.着力强化食用农产品监管。紧抓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的源头,推动市场统一溯源票据格式。各分局应强化日常监管,要求市场主体印制并督促场内经营主体全面使用《连云港市食用农产品销售凭证》;以查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明、产地证明(含销售凭证)和开展准入快检为主要手段落实产品准入要求,实现市场内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溯、流向可查。
3.进一步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落实《江苏省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备案制度要求,强化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法律责任,深入开展网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4.配合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以全面落实畜禽肉类产品分销证明为中心强化畜禽肉类产品市场准入和监管,严格落实猪肉产品索证索票制度;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及外埠入苏生猪产品防疫工作,严防安徽、湖北、山东、河南、湖南五省未经我省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的屠宰加工企业生产的生猪产品进入市场。
5.突出监管重点。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以工业副产盐等涉盐产品、鲜活水产品、畜禽肉产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及其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食用农产品市场、冷藏冷库等为重点业态,全面排查治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共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