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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66042/2020-00022 分 类 综合政务/政务督查 /
发布机构 前三岛乡 发文日期 2020-08-21
标 题 关于印发《前三岛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前发〔2020〕1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前三岛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现将《前三岛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认真学习,抓好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连云区前三岛乡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1日






前三岛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省、市、区的统一部署、据区安委会办公室《连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前三岛乡决定从2020年4月起至2022年12月,在全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部署要求。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总目标,深刻汲取响水“3·21”等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穿全周期,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链条。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和有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现并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实现连云港“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以抓好安全生产的实际行动和良好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二、主要任务

通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全乡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推动安全发展理念在前三岛乡落地生根。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全面开展学习教育。乡党委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会;举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在线学习和日常教育培训重要内容。二是全覆盖开展专题宣讲。切实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通过召开前三岛周边养殖企业座谈会、驻岛人员安全教育会等方式,对前三岛及周边海域相关人员企业实现安全生产宣讲全覆盖。三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健全完善前三岛乡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体系;通过层层压实责任落实,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四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突出消防、海洋渔业、海上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持续增强应急救援系统建设,全面提升前三岛及周边海域应急救援能力水平。五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和人才培养;对承担安全生产专项重要工作、参加应急救援和抢险救援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重要贡献的安全监管干部适时表彰奖励。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压紧压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推动企业严格执行江苏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20项清单。二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三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督促企业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规定和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督促企业坚持依法生产经营,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加强职工安全防护、外包等业务、复工复产、各类危险源和危险作业等安全管理,确保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状态。四是推动企业完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机制。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严格执行《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规定》,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重大危险源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

(三)火灾防控专项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工程,实施“一岗一责、一类一策、一岛一长、一片一防”综合治理,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岛上各类设施、已使用建筑消防配套。二是针对前三岛特殊地理位置,离陆地较远,基础建设有限,利用现有设施设备强化消防能力。三是着力夯实基层火灾预防基础,加大基层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推进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强化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促进基层火灾防控责任落实落地。

(四)海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是配合海事、渔政等相关部门整治非法船舶违规载人航行。二是加强对周边海域船舶安全教育,定期通过岛上通信基站发送安全生产宣传短信。三是加强海上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通过前三岛应急救援基地建设,结合现代化信息侦测设施和应急救援艇等装备,加强前三岛及周边海域应急救援能力,全力保障岛上及周边海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健全渔业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渔业风险保障体系。重点整治使用“三无”船舶(艇)、浮子筏和“套牌”船舶非法从事渔船生产;非法从事海上捕捞、渔船非法从事载客载货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行为;长期停靠我乡周边海域养殖船舶违规作业,恶劣天气不采取避风、回港等避险措施,超抗风等级作业等行为。渔船脱检、脱保、出海关闭北斗、职务船员不齐、船员无证上岗;渔船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设施设备配备不齐等。

三、时间安排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和市安委会部署要求,“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和“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7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开展全覆盖专题宣讲和宣传活动。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和各专题、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保障措施,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2.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突出条块结合、联动推进,在全乡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要求立查立改、应改尽改,紧盯不放,推动整改落实。深刻吸取周边地区和所处行业领域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原因,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以及重要场所、重要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简称 “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加快推进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3.集中攻坚(2021年)。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持续推进国务院督导组、省督导组、市巡回督导组反馈问题隐患、本辖区本部门排查发现各类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对“存量”问题隐患进行集中攻坚、建档销号。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消除监管盲区漏点。

4.巩固提升(2022年)。聚焦为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全方位全领域纵深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分析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风险、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挖掘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梳理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完善的具体制度,逐条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将已成立的“前三岛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调整为“前三岛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的作用,全面落实各牵头部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法规制度建设。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和审计监督机制。

(三)强化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与一批诚信守法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四)强化监管执法。与相关执法部门加强合作,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对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闭环整改。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强化风险隐患防控整改。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严格安全准入,最大程度降低和减少系统性重大安全风险。加快推进问题隐患存量整改,对久拖不决、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现一例、严查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