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58105091-0/2019-00001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决议
发布机构 连云区农林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9-01-23
标 题 2018年度连云区农林水利局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连云区农林水利局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时 效 有效

2018年度连云区农林水利局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2018年度连云区农林水利局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连区政公开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按照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要求,现将年度政务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连云港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区农林水利局配备了专门工作人员,截至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政府职能转变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必然要求。连云区农林水利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真正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落实的工作机制。在实际工作中注意研究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带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狠抓制度建设,规范操作程序。区农林水利局根据市、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编制了《连云市连云区农林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连云港市连云区农林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范围等作出了硬性规定和明确要求, 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促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学习培训。为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区农林水利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派出工作人员参加连云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政务信息公开、软环境建设作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内部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努力营造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强软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没有责任,就难以开展;没有监督,就难以落实。为此,区农林水利局从强化工作责任入手,狠抓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体系的建设。各业务科室每周、每月、每季对本职工作进行自查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督促整改;另一方面广泛搜集和听取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条登记,认真调查处理,不断改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到2018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16条,主要是有关农、林、畜、牧、水的法律法规;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32条,主要是区农林局主要业务工作、各类业务文件、公示公告等;4条招投标类信息,主要是我区水利工程的招投标信息,禀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未出现一起违规事例。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渠道建设方面,除了按统一要求在“连云港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进行公开外,还在“连云区政务信息网”上同步公开,方便广大群众查阅和及时获取本单位信息,同时,我局还公布了群众关系密切的局办公室、农机局、农业科、林业科、水利科等职能部门的电话,开通了局长信箱,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政务和咨询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目前,本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息。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截至目前,本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也没有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连云区农林水利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8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1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3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