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58105091-0/2020-00021 | 分 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农林局 | 发文日期 | 2020-07-10 |
标 题 | 关于成立连云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管理评定小组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农发〔2020〕49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成立连云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管理评定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经服中心,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农产品经营主体实事信用管理,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成立连云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管理评定小组(以下简称评定小组)。现将评定小组成员及具体职责通知如下:
组 长:陈 松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王学宏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继善 海州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超 连岛街道办事处副书记
赵洪强 云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 文 板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魏志浩 宿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林 剑 高公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谭宝成 连云港市中云林场场长
评定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魏群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各街道、各相关单位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负责人担任。评定小组具体负责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信用等级的考核评定工作。
连云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