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58105091-0/2018-00037 | 分 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批复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农林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8-12-10 |
标 题 | 关于《关于连云港金喜食品有限公司生态农业项目备案的请示》的回复 | ||
文 号 | 连区农林〔2018〕154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连云港金喜食品有限公司生态农业项目备案的请示》已收悉 扩大农业生产、发展设施农业,我局一直都给予积极支持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关于连云港金喜食品有限公司生态农业项目备案的请示》的回复
连区农林〔2018〕154号
关于《关于连云港金喜食品有限公司生态农业项目备案的请示》的回复
板桥街道办事处:
《关于连云港金喜食品有限公司生态农业项目备案的请示》已收悉。连云港金喜食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认定为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其扩大农业生产、发展设施农业,我局一直都给予积极支持。你单位应立足服务企业的宗旨,鼓励和扶持企业强化基地建设,加大科研投入,加快品牌创建,进一步完善企业与农民利益连结机制,增强企业带动基地发展与农民致富能力,为我区现代农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
该项目经我局现场勘查,现有设施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所涉及土地、规划等手续请按相关部门要求办理,后续请你单位加强后期监管和服务。
此复。
连云区农林水利局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