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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8105091-0/2018-00035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农林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8-03-05
标 题 关于印发《连云区农林水利系统2018年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区农水〔2018〕18号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连云区农林水利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实施方案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连云区农林水利系统2018年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连区农水〔201818                    

 

关于印发《连云区农林水利系统2018年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连云区农林水利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连云区农林水利局

  201835

 

 

 

连云区农林水利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实施方案

 

扎实做好春节后复工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区安委办《关于在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的通知》(连区安办〔20181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3月份在全区农林水利系统集中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全力压降事故总量、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强化依法治安,严格落实责任,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坚决整改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曝光一批“黑名单”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进一步推动事故防控体系建设,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为全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排查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

1农业检查农业龙头企业安全生产经营,侧重涉氨制冷农业企业液氨采购、运输、储存和使用环节检查;检查农资生产企业、农资市场和门店、兽药生产企业生物安全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各类农资、兽药在生产、销售、储运等环节安全隐患和问题,坚决查处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对产权尚未移交的已建和在建各类农业开发项目工程,检查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已移交的工程,检查工程管护单位落实日常巡查情况。

2林业加强对国有林场、林业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有关单位和区域的安全生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扎实推进综合治理。森林防火方面,重点检查全区各街道、国有林场及海滨公园森林防火责任制、制度建设、机构建立、人员配备、经费投入、宣传教育、应急预案等是否落实到位,对森林防火应急救援队伍培训、防火经费投入、物资储备、防火卡口八有规范化建设、林下可燃物清理、应急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予以纠正,消除火灾隐患。营林护林方面,重点检查病死树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防范。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方面,重点检查林区防火通道建设施工过程中人身安全。山体治理方面,主要检查中云林场废弃采石塘口管护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在建的上合组织物流园专用铁路隧道下穿工程,重点检查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办理,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编制,治理工程各方资质是否具备,施工、监理单位从业资格是否具备、责任是否落实,施工现场是否有施工方案、是否按规范程序作业;对废弃的采石塘口,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地质灾害点警示标志,是否按要求开展废弃采石塘口的日常巡查,是否存在非法开采等关闭不到位的现象。

3水利强化在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落实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情况。要以预防高处坠落、围堰垮塌、起重机械与脚手架倒塌为重点,对围堰、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机、塔带机、模板、脚手架、施工围挡、临时设施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杜绝违章行为,确保施工安全。强化水利运行工程安全检查,各类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水库、大坝、泵站、水闸、堤防等重点设施和部位的安全巡查和监测情况。

4、单位内部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单位办公楼(室)、配电房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车辆安全使用情况等;对气瓶气罐、水电线路、消防设施等要逐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排查治理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自纠、部门专项检查、政府巡查督查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做到八个结合

1.把隐患排查治理与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相结合,深化安全生产再检查、再排查、再整治,保持工作连续性;

2.把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提升年活动相结合,强化依法治安,做到有违必罚、依法严处,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

3.把隐患排查治理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在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扎实地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4.把隐患排查治理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相结合,督促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一必须五到位,全面排查问题和隐患,列出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措施,逐项限期整改;

5.把隐患排查治理与加强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相结合,实现关口前移,全面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消除盲点死角;

6.把隐患排查治理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相结合,推动企业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7.把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季节性特点相结合,强化高危行业复工复产严管严控工作,全面排查,及早预防,严格落实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8.把隐患排查治理与推动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相结合,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风险隐患同排查、管控、同整改。

三、任务分工

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原则,在各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区农林水利局履责配合,认真组织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街道农技服务中心组织开展辖区内农林水利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动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领导负责制、公示制、销号制、通报制,实行动态管理。

(二)局各相关科室按照《区农林水利局2018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实施方案,制定相关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全面组织排查整治,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领导负责制、公示制、销号制、通报制,实行动态管理。

(三)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岗位、班组、车间、企业四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全员全方位组织开展危险有害因素和岗位风险点辨识排查,建立事故隐患一企一清单,落实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区农林水利局成立以陈松局长任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由分管负责同志亲自负责。各相关街道和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实施,逐层逐级抓好工作落实,坚决把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强化风险辨识,全面排查治理。各街道农技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及局各有关科室要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的建设,重点督促企业完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管理机制,按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区分,实行分层分级治理,对重大事故隐患一律实施挂牌督办制度。各街道农技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及局各有关科室要在建立准确具体、责任清晰、任务明确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的基础上,对列入清单的每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帐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确保形成工作闭环。

(三)严格监管执法,强化综合整治。各街道、局各有关科室要突出事故易发多发和工作落实相对薄弱的地区,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突出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明确年度监督检查、监管执法工作重点,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强力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提升年活动,以执法促排查、促整治。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执法、交叉执法等多种方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供电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按规定给予上限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建立联动机制,开展督查检查。各街道农技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及局各有关科室要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综合运用全员排查、多轮督查、暗查暗访、交叉检查、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通过建立台帐、重点督办、整改验收销号等措施,加强跟踪督查工作力度,推动事故隐患整改到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区农林水利局将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组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对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力、工作进展滞后的,要进行约谈和通报;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并严厉问责。

各街道农技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及局各有关科室要及时收集汇总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开展情况,落实工作信息周报制度。同时,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以及工作总结加盖公章与电子版一并于330日前报至区农林水利局办公室。

联系人:郑翔,联系电话:81888105(传真:81888183

电子邮箱:lyqnsj@163.com

 

     附件:1.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表

           2. 重大事故隐患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