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8105091-0/2018-00032 | 分 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 | 发文日期 | 2018-10-12 |
标 题 | 连云区农水局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 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 非农化工作方案 | ||
文 号 | 连区农林〔2018〕130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连云区农水局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 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 非农化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农委、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召开的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组织落实,确保取得实效,结合连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 ||
时 效 | 有效 |
连云区农水局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 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 非农化工作方案
连区农林〔2018〕130号
连云区农水局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
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
非农化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农委、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召开的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组织落实,确保取得实效,结合连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行为,依法依规全面清理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设施农业用地和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
二、工作机制
成立区农林水利局“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
组 长: 陈 松 局长
副组长: 马春红 副局长、农开局局长
成 员: 陆银江 办公室主任
胡可青 农业科科长
程 然 农业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科,负责承担专项行动具体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大棚房”等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拉网式、台账式等形式的排查清理,突出城区周边、风景名胜区、各类农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棚必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全面收集整理土地承包、流转、审批、备案等相关档案信息,找出问题节点,追查问题根源。对排查清理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的,逐一建立问题台账,由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签字背书,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为清理整治整改奠定基础。
(二)坚决清理整治整改。根据排查结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对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的,以及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等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将其作为清理整治重点,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坚决退房还地,恢复生产;对农业大棚看护房等生产附属设施占地面积超标的,要区分情况,做过细工作,切实加以整改。
(三)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要求,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问题的责任主体,在各级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司法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逐一排查“大棚房”是否享受财政补助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对其中涉嫌骗取涉农资金补助、改变农业设施用途的,由相关项目主管部门、财政等部门坚决追回。对严重违法违规典型案件,要适时在媒体曝光,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四)严肃执纪问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在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农地非农化间题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要移交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按照耕地质量标准,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各级农业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要主动作为,做好技术支撑和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要加强对复垦大棚的生产指导,引导农民发展适销对路的品种,提高农业经营效益和农民收入。
(六)构建长效监管机制。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有奖举报制度。注重标本兼治,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政策规定,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对设施大棚、温室等普遍建档立卡。加强对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规范管理,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管制,严防“资本下乡”以各种形式侵占耕地。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抓紧研究制定完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村产业振兴和设施农业等用地政策和管理办法。
四、工作制度
建立会议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联合督导制度、群众举报制度、安全保密制度、值班值守制度。
(一)组长负责制度。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受组长委托,副组长可主持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集中办公制度。在连云区西墅路1号B区710房间设置“大棚房清理整治办公室”,办公室、农业科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三)会议制度。每周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进展,研究需要解决的问题,安排工作。每次会议均要形成会议记录。
(四)工作报告制度。办公室不定期编发简报,每周向领导小组报告一次工作情况。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随时报告。
(五)联合督导制度。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和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制定督导方案,会同市国土局适时开展督查指导。
(六)群众举报制度。设立专项行动举报电话,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置“大棚房”等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 工作日0518-81888191、节假日0518-81888182。
(七)安全保密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放置和销毁保密文件。
(八)值班值守制度。值班时间为:8:30-17:30。电子邮箱:lyqnsj@163.com。
连云区农林水利局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