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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8105091-0/2014-00001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4-03-18
标 题 关于做好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 号 连区林防[2014]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做好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做好清明节前后

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当前,天气回暖较快,来连景区游客大量增加,开荒等野外用火现象时有发生,加之清明临近,上坟祭祀、林区人员活动明显增多,进一步加大了火灾隐患,使得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近期,我区发生多起森林火警,暴露了护林防火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为坚决遏制当前森林火灾频发的不良势头,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景区资源,现就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火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相关单位一定要提高警惕,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好森林防火各项措施。防火期间,各街道、林区、景区和相关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应当带头做好值班、亲自抓森林防火,分管领导要积极深入各村(社区)、一线,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情况,确保不再发生森林火情。各街道、林区、景区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目标责任状要求,层层落实责任。重点抓好基层管护工作,加强护林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分片包干,分块落实,切实做到把火源堵截在林区之外。

  二、加强上山火源管理

  各街道、景区要在登上旅游入口处设立检查卡口,一方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另一方面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并提供物品寄存点,切实杜绝游客携带火种或生火设备进山,针对有组织的登上旅游俱乐部或登山爱好者,采取严格的进山准入制度,建立发起人或组织者负责制,各卡口要采取的严格的领队身份登记制度,做到进山人员有登记、有检查、有控制。各街道要在进山主要路口张贴《关于办理进入林区通行证的通告》,要求驴友团到连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办理进入林区通行证,同时承诺不携带火种进山,不在野外用火。区文体旅游局要加强驴友团网上监管,将通告向驴友团跟贴宣传到位。各森林防火卡口值班人员要加强对进山游玩驴友团管理,无《进入林区通行证》一律不得放行,要求驴友团必须签订《进山游玩驴友团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

  三、严格管理沿山边开荒烧荒行为

  当前正值春耕春种,群众烧荒、烧地边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防火期以来,由村民在荒地开荒劳作时引发火警现象时有发生。针对此类行为,各街道要积极进行正面宣传,对烧荒、烧地边现象坚决制止,避免火情发生,依法加大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开荒现象的督查检查,对违法侵占、破坏林地的行为依法打击。同时,各街道、景区、林区要结合春季绿化造林任务,充分利用荒地、空地做好春季绿化造林工作,抓好有利时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市、区下达的绿化造林任务。

  四、进一步做好对祭祀活动的管理

  各街道要加强对集中墓区的祭祀管理,对于较为集中的墓区,各街道要提前划定祭祀区,提前组织人员清除杂草,并建立隔离带,在隔离带放置足够数量的水桶、铁锹等灭火器材,确保森林火灾隐患可防可控,对于零散坟墓一律禁止明火祭祀行为。各街道要进一步组织机关人员配合街道护林防火员在山头、路口墓地搞好巡查,收缴火种,落实林缘、林内、墓地不准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教育部门要组织学校切实做好清明节前后学校、幼儿园森林防火安全教育防范工作。

  五、快速反应,重兵扑救

  各地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要实行区、街道、村三级联动,小火大打、快速处置、重拳出击、重兵扑救,坚决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要严格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出动扑救,各街道、林区、景区要在第一时间报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切勿漏报、谎报、迟报,对报告不实的视情况予以处理。严禁老、弱、残、幼上山扑火,要保证扑火安全,避免人员伤亡事件的发生。

  各街道、林区、景区必须立即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发现隐患和工作漏洞立即整改到位。对玩忽职守、造成森林火灾的具体责任人和责任领导,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厉问责,确保过一个文明、平安的清明节。

  2014年3月18日

附件:

关于做好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3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