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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8105091-0/2019-00019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
发布机构 连云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19-03-25
标 题 关于印发《连云区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区农发〔2019〕2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连云区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大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请遵照执行。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连云区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连区农发201921

关于印发《连云区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属事业单,各科室:

根据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在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连区安办〔201916号)精神,结合实际,我们拟订了《连云区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大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连云区农业农村局

2019325

连云区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大排查

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及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相关精神,加强全区农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推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在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连区安办〔201916号)要求,决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检查重点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水利工程现场施工安全、水库管理安全、机关及局属单位内部安全等,要围绕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开展隐患查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遏制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内容及分工

按照“零容忍、严执行、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提高认识、清醒认识到当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克服麻痹思想,突出重点时段,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区乡村振兴营造安全生产的工作环境。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和配套制度建设工作,指导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检测体系和认证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信息发布,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农机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农机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措施,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农机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和杜绝重大农机事故,做到“零违章、零隐患、零事故”。开展“三夏”及汛期农机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改情况。“三夏”及汛期各项农机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

(三)防汛安全排查。组织开展汛前及汛期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明确对危房、地质灾害点、塘坝、水库、在建工程等防御工作重点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心中有数、落实专人跟踪负责。不断健全完善“预警到街道、预案到社区、责任到个人”的防汛体系,加强预警预报设施建设,提高防御气象灾害等抢险救灾能力,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实现“不死人、少损失”的防汛目标。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测防汛决策系统、设备,加强信息体系建设,确保防汛决策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四)水利工程项目安全监管。做好我局直接负责的水利工程项目安全监管。从招投标阶段入手抓好制度建设,委托监理等机构参与,主要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督查指导,规范施工行为,杜绝违规操作等行为;督查指导辖区水利项目现场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企业和行为,及时督促整改。

(五)机关及局属单位内部安全。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加强单位车辆(含职工私车)管理。夏季高温天气到来,用电负荷骤增,单位办公室搬迁,各部门要集中对单位电线线路、用电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防止线路起火,造成火灾发生。

三、检查步骤

第一阶段:企业自查自纠。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坚决堵塞漏洞,严防出现思想上松懈、责任和压力层层衰减、执法问责不够有力等问题。局属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辨识,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要将本次检查精神传达到企业及街道责任主体,加强督促指导,并跟踪企业自查进度,同时动员本行业所有企业制定检查方案,夯实岗位责任,广泛宣传动员,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整改问题和隐患,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第二阶段:行业部门检查。局属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一线,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所管辖领域的企业或基地要逐一进行排查,对企业自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重点核查复查,对长期存在的重大隐患和已发现尚未查处的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结合企业自查和单位检查整治情况,对检查出的隐患建立责任台账,逐项检查整治,确保检查督查实效。

第三阶段:抽查督查。局农业、水利条线分管领导对重点地区、重要场所、薄弱环节和重大事故隐患点进行督查和抽查,确保检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抓好检查整治工作,各室及下属单位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制定年度计划,明确大检查的范围、内容、时间、具体方式及工作要求等,严格落实责任,真查真改。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力、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监管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严格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将严肃查处。

(二)完善方法措施,加大检查力度。各股站室要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认真细致的开展排查治理。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期限。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通报局办公室,并做好跟踪督导。

(三)突出重点领域,注重工作实效。各科室技下属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把大检查工作抓实抓深抓细,严查严管,封堵漏洞,做到动员部署到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监督检查到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既要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又要摸清、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并建立基础台账,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细落小落实。

(四)加强值班值守,积极应急准备。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值班纪律,建立健全信息快报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要严格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必须立即上报。要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安全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有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要加强应急预案演练,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相关负责人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

(五)加强宣传报道,做好舆论引导。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予以公开曝光。

(六)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制度约束。对存在重大隐患但未落实措施、未按时整改,且仍组织生产的企业或重复出现同类型重大隐患的企业,将上报局办公室统一汇总后上报区安办。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