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8105091-0/2020-00014 | 分 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农林局 | 发文日期 | 2020-04-29 |
标 题 | 关于开展2020年度连云区“美丽家园”示范点及“庭院美化”示范户培树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农发〔2020〕28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开展2020年度连云区“美丽家园”示范点及“庭院美化”示范户培树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连云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攻坚方案>的通知》(连区委〔2019〕32号)和区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连云区承担市政府工作报告及民生实事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连区政发〔2020〕55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引领广大妇女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中贡献巾帼力量,现就2020年度全区“美丽家园”示范点及“庭院美化示范户”培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培树工作以2020年连云区50件民生实事项目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为目标要求,2020年全区评选推荐市级“美丽家园”示范点2个,评选区级“美丽家园”示范点10个;全区培树“庭院美化示范户”340个,评选推荐市级“庭院美化示范户”60个。
二、申报条件
(一)区级“美丽家园”示范点。
“美丽家园”巾帼示范点申报主体为在美丽家园建设工作中推动有力、成效显著的村(社区)。
1、生态宜居。聚焦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环节,实施清洁庭院、清澈污水、清理村庄等重点举措,实现农村居住环境大幅优化,节能环保意识显著提高,乡村整体村容村貌有效提升,尤其农村妇女生活质量明显改善。村(社区)已建成挂牌的各级各类美丽庭院、最美农家示范户、庭院美化示范户的比例超过60%。
2、治理有效。村(社区)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农村环境整治中的作用,村(社区)妇联组织健全,妇联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妇女群众作为参与者、建设者和受益者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参与意识和能力不断彰显,在保障社区安全、调处邻里矛盾、维护妇儿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3、乡风文明。在清朗身心、清新家风中,发挥巾帼志愿者、妇女组织和女性社工群体作用,深入开展各类家庭文明创建活动,弘扬家庭美德,传播优良家风,提升文明素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组织动员各层面各领域的妇女参与协商议事,带动乡风文明程度明显提高。
4、示范性强。区级“美丽家园”巾帼示范点的打造,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实际效果为前提,以农民群众的满意程度为标准,创建工作代表性强、符合当地实际,易复制、好推广,能够发挥较强的综合示范引领作用。
(二)区级“庭院美化示范户”。
区级“庭院美化示范户”申报主体为按照“五清五美”标准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中表现优异的家庭。
五清五美标准:清洁庭院整洁美、清澈污水卫生美、清理村庄绿化美、清朗身心协调美、清新家风文明美。主要内容:物品用具无乱堆乱放,室内室外无卫生死角,房前屋后无闲置空地,院内院外无乱搭乱建,家风淳朴无陈规陋习。
三、申报时间
8月18日前,各街道根据要求完成申报;四季度,区委农办、区农业农村局、区妇联联合组织专家对申报区级美丽家园示范点、庭院美化示范户进行抽查评估、综合评审。
四、相关要求
1、为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培树工作深入开展,各街道对评选出的“庭院美化示范户”进行挂牌表彰。
2、请各街道对照条件和要求,认真排查,好中选优,切实推荐出创建特色明显、发展态势优良、示范带动能力强的美丽家园示范点和庭院美化示范户。
3、请各街道按格式要求填好申报材料,于8月18日前一式两份报区农业农村局和区妇联办公室(同时报电子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区农业农村局陆银江
联系电话:81888182 电子邮箱:lyqnsj@163.com
区妇联黄兆坤
联系电话:82314123 电子邮箱:lygfulian@126.com
附件:1.2020年庭院美化示范户目标任务分解表
2.2020年区级庭院美化示范户汇总表
3.2020年市级庭院美化示范户推荐表
4.2020年市级“美丽家园”示范点申报表
连云区农业农村局 连云区妇女联合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