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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8105091-0/2020-00009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发布机构 农林局 发文日期 2020-03-19
标 题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连云区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连云区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通知

连区委农办〔2020〕3号

各涉农街道党工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有序恢复我区农村产权各类交易活动,迅速开展春耕备耕工作,确保农业生产平稳发展、如期完成全年农业农村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现就做好农村产权交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保障

1、各涉农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要认真落实我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农村产权交易业务时尽量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加强沟通,保障项目办理不断档。

2、在必须提供现场交易时,要严格按要求落实人员登记、健康监测、环境消毒等防控措施;优化和简并办事流程,利用在线核验、邮寄、告知承诺等方式取消或减少人员到场要求;确需现场递交文件资料的,保持适当距离,做到即交即走,减少人员聚集程度及滞留时间。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要提前填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防疫措施落实承诺书》(详见附件1)报产权交易中心备案。

3、各涉农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要充分利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及移动互联网技术,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便捷的在线发布服务;对疫情防控相关招标项目的业务办理予以专门优先保障。

二、严格遵守交易现场注意事项

1、交易各方主体要指派无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现场活动,所有进场人员均须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本人身份证入场核验后,方可进场,同时办理业务时应配合各工作人员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询问。

2、入场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分散等候、隔空就座,业务办理完毕立即离场。人流较多时,服从分流安排,自觉维护良好秩序。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对进入交易室人员检测体温,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询问近14天内是否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史,填写《开(评)标人员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在标会结束时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防疫措施落实承诺书》和《开(评)标人员信息登记表》(均为扫描件PDF格式)作为附件上传至交易平台。

三、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全部进场交易

1、交易范围全覆盖。除承包农户自发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外,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以其他方式流转交易的,必须全部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范围具体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农村集体所有的未承包到户的机动地、“四荒”地、养殖水面使用权;村集体受承包农户委托统一组织的土地经营权流转也必须全部进场交易;林权、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以及农村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

2、市场交易全流转。本着“便民、高效、规范”的原则,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活动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5〕13号)的要求,主要采取公开拍卖、招标、招租、发包等市场交易方式,原则上按照提出交易申请、进行前置审核、发布流转信息、审查受让方资料、组织产权交易、签订交易合同、出具交易鉴证书等程序进行。对一定标的额以下的集体资产资源,经过必要的审核、审批后,可适当简化交易流程(土地类交易亩数小于等于10亩,金额类交易1万元以下可使用绿色通道)。20万元以下项目(包含建筑工程类、资产资源经营类、资产资源处置类、资产采购类)在街道产权交易平台交易,20万元以上的项目(包含建筑工程类、资产资源经营类、资产资源处置类、资产采购类)在区产权交易平台进行交易。重大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事前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经区、街农经部门审核后按国家政策,进入相应场所(平台)进行交易。各涉农街道要严格规范交易流程,交易公示结束后(7日内无异议)方可签订合同,严禁先场外交易后进入平台补录。

3、社会监督全方位。各涉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高度重视,要担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全部进场交易提出明确要求,制定具体操作办法。街道农经部门要加强“三资”监管,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定期监测,及时排查合同到期需再次交易的各类资产资源,严格要求,确保“应进必进”。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公开,让广大农民群众知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存量、价值和交易情况,便于农民群众更好地行使民主监督权利。对村干部不按规定进场交易、暗箱操作的行为进行纠正处理,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构成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力度

各涉农街道结合实际,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自愿适度、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原则,对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种植养殖户等减免部分集体资源型资产、经营性资产出租租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渡难关。

各涉农街道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创新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加快提升农村产权交易的工作质量和水平。在农村产权交易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和意见建议,请及时报送至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防疫措施落实承诺书

      2、开(评)标人员信息登记表

中共连云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防疫措施落实承诺书.docx

3开(评)标人员信息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