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8105091-0/2021-00003 | 分 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农林局 | 发文日期 | 2020-03-22 |
标 题 | 关于印发连云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农发〔2020〕4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连云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19〕6号)、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农质〔2020〕8号)和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连云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推进我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进一步落实农产品生产者主体责任,加快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进程,特制定《连云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连云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工作方案
连云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