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16-8/2017-00001 | 分 类 | 综合政务 /决议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经发局 | 发文日期 | 2017-02-10 |
标 题 | 连云区经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连云区经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1-12月,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其中机构信息1条,政府文件9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1条,财政预算2条。
一是确定专人。局办公室确定了1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动态信息并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二是严格审核。政府信息公开先由专门人员收集、整理,再由局办公室主任审核把关,最后由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再公开,严格公开程序,确保公开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三是全面公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录入领导分工、领导讲话、机构设置、职能职责、通知公告、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工程建设、财务审计、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栏目,内容涵盖了政府信息公开各个方面的内容。
四是加强考核。将各科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二、平台建设、制度建设
(一)积极推进平台建设。继续保证政府网站政务信息的定期更新和日常监测,积极推进网站服务功能建设。集中公开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和举措,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打造民生水务新形象。继续办好局长信箱、网上咨询等互动交流栏目。
(二)建立完善的制度。修改完善了《区经发局首问责任制》、《区经发局限时办结制》《区经发局制度汇编》等多项制度,利用各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支部活动等形式加强学习,确保制度能顺利实施,做到了责任落实。在网上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公开单位领导、机构职责、政务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活动等情况,方便社会群众知晓,有利于服务群众,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经发局人文形象。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和教育与惩处的相结合的原则,建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追究的范围、承担责任的具体单位、责任追究的具体种类、责任追究的具体实施机构、责任追究的具体程序,将责任追究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岗位和责任人员;建立机关首长问责制,机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首先追究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建立投诉有门、办理有效、结果透明、督查到位的效能投诉工作机制,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和解决影响转变干部作风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突出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13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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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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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