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66001/2024-00040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批复
发布机构 经发局 发文日期 2024-12-10
标 题 关于连云区后云台山南片区滨河路、小庵路、经十路等道路拓宽和新增绿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 号 连区经发〔2024〕11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关于连云区后云台山南片区滨河路、小庵路、经十路等道路拓宽和新增绿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时 效 有效

关于连云区后云台山南片区滨河路、小庵路、经十路等道路拓宽和新增绿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连云区住建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连云区后云台山南片区滨河路、小庵路、经十路等道路拓宽和新增绿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连区建〔2024〕7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后云台山南片区道路区域环境和周边居民出行交通条件,提高后云台山南片区的道路的通行效率及周边绿化环境的改善,同意你单位实施连云区后云台山南片区滨河路、小庵路、经十路等道路拓宽和新增绿化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后云台山南片区

四、建设内容:连云区后云台山5片区滨河路、小庵路、经十路等道路拓宽和新增绿化工程,拓宽道路包括滨河路总长约1600m,拓宽至道路红线宽度30m,设计速度30km/h;小庵路南段总长约300m,拓宽至道路红线宽度36m,设计速度30km/h;经十路总长约480m,拓宽至道路红线宽度36m,设计速度30km/h等道路,道路按照城市支路标准建设,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拓宽总面积113.28亩;新增绿化用地总面积约89.41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路基、路面、排水、照明、周边绿地、绿化带及交安设施等基础配套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总投资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本工程实施不得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六、建设周期:36个月。

七、项目代码:2412-320703-04-01-502610。

八、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规定,项目招标投标事项见附件。

九、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办结下一步初步设计审批手续,或未开工建设,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批复文件有效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

请据此依法编制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报我局审批,相关手续办理完备后方可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法律规章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有效处置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此复。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连云区经济发展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