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66001/2020-00020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意见 |
发布机构 | 经发局 | 发文日期 | 2020-05-13 |
标 题 | 连区经发〔2020〕126号 关于连云港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4021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 ||
文 号 | 连区经发〔2020〕12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连区经发〔2020〕126号 关于连云港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4021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市发改委:
经研究,现对李君生、孙克永、许威扬委员提出的关于《构建“一带一路”的新格局,加快港口综合体系建设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一、关于以中哈合作为基础,重新定位连云港的“一带一路”功能定位问题。提案中建议:“以做实、做好中哈物流基地项目为契机,在连云港岸线码头申请设立一个国家级的综合实验区,为‘一带一路’国家经济跨国合作发展提供区域平台等”。中哈物流基地项目是国家发展“一带一路”经济合作的一个窗口,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拓展更广泛的“一带一路”国家朋友圈是国际合作的基础,提议中“综合实验区”的功能定位与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功能定位相近,专属区内的经济活动参照自贸区可复制的负面清单管理,连云港片区本身就是集聚优质要素的开放门户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交流的合作平台,作为港口区块,重点发展港航物流、国际贸易、航运金融等现代服务业,构建集国际运输、分拨转运、仓储配送、临港加工、交易及配套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物流中心。强化中哈物流节点建设,提升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建设水平,继续推进“霍尔果斯—东门”经济特区无水港建设,实现信息系统运营,优化换装作业流程,提升物流水平和生产效率;优化“无水港”功能布局和经营模式,拓展“无水港”服务功能;积极培育全程物流供应链企业,深入推进连云港—里海供应链基地项目等等。
二、关于建立丝路电商平台,打造线上交易、线下实货综合性展示交割中心问题。提案中建议:“构建一个总部经济设在连云港的大陆桥丝路跨境线上电商运行平台以及与丝路电商向线下国际商品实物交割,发挥货物国际储存中转站的功能等”。中国(江苏)自由贸易实验区连云港片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建设实施方案》(连自贸组发〔2019〕1 号)的通知中已经有相关工作任务和措施,培育跨境电子商务产业,争取设立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支持开通海运快件业务,建设免税购物中心,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逐步实现区内综合保税区依法依规全面适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持续完善“点点通”跨境电商公共平台功能,并试点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退税、结算、物流等支撑系统;创新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推动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建设,鼓励企业建设出口产品“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在符合相关监管政策前提下,支持跨境 电商网购保税进口商品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先进区、后报关”作业模式,支持开展保税备货、境内交付模式的跨境电商保税展示业务等。
三、关于加大陆桥金融融资力度,给予基金政策的定向扶持问题。提案中建议:“构建国家层面的丝路国家经济发展问题协商处置机制,设立一个常规性的‘一带一路’年度合作发展论坛(协商处置机制),积极争取国家‘丝路基金’在连云港丝路国家国际综合实验区设立‘丝路基金连云港分中心’等”。以上建议可以依托自贸区连云港片区,在打造“一带一路”合作交流品牌任务中加强推进,提升中国(连云港)丝绸之路国际物流博览会展会的层次,加强上合组织国际圆桌会议、新亚欧大陆桥安全走廊国际执法合作论坛(连云港论坛)、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司法协作研讨会等会议的合作范围和力度;依托自贸区连云港片区持续扩大金融领域对内对外开放,支持依法依规设立中外合资银行、民营银行、保险、证券、公募基金、持牌资产管理机构等法人金融机构;支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设立大宗商品期货保税交割库,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仓单质押融资等业务,允许海关接受软件报关,探索数字化贸易等新型业态通关及出口退税等;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发展供应链金融、航运金融、贸易融资、海外保理等创新型金融产品和业务,积极争取开展债券、股权融资试点等。
四、关于创新海关开放监管模式,准许对过境货物落地保税增值加工的问题。提案中建议:“准许在连云港根据过境货物商品产地属性,归口赋予落地保税增值加工(负面清单以外),进一步优化和降低企业过境成本等问题”。这个要进一步在探索建立海关、运输、口岸、代理、仓储、金融等全链条信息可追溯机制上下工夫,推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推进“两步申报”通关监管改革试点,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推进货物平均放行和结关时间体系化建设,下一步要在构建规范的测算标准和透明的公布机制上努力。
五是建海陆丝路出口集散地,参照启运港退税实施入区退税政策。提案中建议:“充分利用连云港“一带一路”海陆交汇、物流中枢的交通资源,打造国内出口丝路货物集散基地,参照‘启运港’退税政策,吸引资源,增强连云港丝路出口基地功能等”。贯彻落实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江苏“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整改工作方案》的任务要求,围绕连云港打造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标杆示范项目,发挥向东、向西双向开放优势,进一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动中哈物流合作基地的建设和运营,推进综合集疏运体系建设,加快集装箱干线港建设,加强与中远海运等航运企业合作,打造覆盖沿海主要港口的内贸集装箱区域中转中心,争取开通更多以连云港为始发港的远洋干线,力争到2020年航线总数达到70条,远洋干线达到6条;推进中哈物流中转基地建设,用足用好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公共型保税仓库特殊监管功能,推动集装箱和货物进出量再上新台阶。推进哈国霍尔果斯—东门无水港建设,完善东门无水港配套设施建设,优化哈国霍尔果斯—东门场站合资公司运营模式,建成信息化平台,开展班列换装、堆存和中转集结,2020年力争通道运量突破30万标箱。
连云区经发局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