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66001/2023-00031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批复
发布机构 经发局 发文日期 2023-07-25
标 题 关于连云区垃圾转运中心垃圾压缩机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 号 连区经发〔2023〕7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区城管局: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连云区垃圾转运中心垃圾压缩机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连区城管〔2023〕2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时 效 有效

关于连云区垃圾转运中心垃圾压缩机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区城管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连云区垃圾转运中心垃圾压缩机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连区城管〔2023〕2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不断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推进“十四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的实施,提高连云区垃圾分类收集转运无害化的处理能力,拟同意你单位实施连云区垃圾转运中心垃圾压缩机组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连云港市连云区城市管理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云山经十八路西、滨河路北侧。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拟计划建设日处理量200吨的垃圾压缩机组1组。其中:水平直压式压缩设备1套;控制指挥中心系统1套;上位机控制系统1套;监控系统1套;环保设施1套;负压抽风除尘系统1套;卸料位降尘/除臭装置1套;车厢可卸式垃圾车2辆;五十铃自卸货车2辆;垃圾集装箱4个;机组土建改造。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579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解决,同时积极申请政府专项债。

六、建设周期:3个月。

七、项目代码:2307-320703-04-02-589347。

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依法编制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报我局审批,相关手续办理完备后方可实施。项目单位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注意与周边各类管网、设施、设备、建筑相交相邻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安全有效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展项目建设。

此复。



连云区经发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