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66001/2025-00024 | 分 类 | 其他/其他 / 批复 |
发布机构 | 经发局 | 发文日期 | 2025-04-07 |
标 题 | 关于2025年连云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文 号 | 连区经发〔2025〕5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2025年连云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2025年连云区老旧小区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连区建〔2025〕5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居民房屋安全,创建更加宜居宜业的生活环境,满足群众对更加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同意你单位实施2025年连云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
四、建设内容:改造居民户数196户,改造楼栋数8栋,改造建筑面积1.5092万平方米;实施小区改造提升工程,涉及小区内道路路面整修、内外墙面粉刷及出新、楼顶屋面防水改造、雨水落水管更换、加装楼道灯等。
五、项目总投资:364万元,资金来源为向上争取和自筹。
六、建设周期:6个月。
七、项目代码:2504-320703-04-02-476298。
八、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规定,项目招标投标事项见附件。
九、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办结下一步初步设计审批手续,或未开工建设,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批复文件有效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
请据此依法编制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报我局审批,相关手续办理完备后方可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法律规章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有效处置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此复。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连云区经济发展局
2025年4月7日
附件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2025年连云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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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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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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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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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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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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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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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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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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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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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核准。 2、具体项目招标方式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等法律法规执行。 连云区经济发展局 2025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