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66001/2024-00008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请示
发布机构 经发局 发文日期 2023-11-07
标 题 关于上报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南区混矿堆场一期工程项目节能报告审查的请示
文 号 连区经发〔2023〕12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开展进口矿石保税混矿和中转业务,服务陇海沿线和东北亚地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拟建设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南区混矿堆场一期工程项目,现按规定报请节能审查。
时 效 有效

关于上报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南区混矿堆场一期工程项目节能报告审查的请示

市发改委:

为开展进口矿石保税混矿和中转业务,服务陇海沿线和东北亚地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拟建设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南区混矿堆场一期工程项目,现按规定报请节能审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建设内容:该项目位于连云港港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南区陆域,建设内容主要为:在旗台作业区南区新建专业化混矿堆场及配套设施,总用地面积120万平米,场地容量为530万吨,年中转量为3700万吨,项目计划总投资300000万元。预计于2026年6月投产。

2. 项目合规性:根据《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已在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备案证号:连发改备〔2022〕87号,项目代码:2201-320700-04-01-874170。该项目国民经济行业代码〔5532〕货运港口,不属于“两高”项目;不属于整改或未批先建项目。符合国家及省相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中限制类、淘汰类,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二、项目能源消费情况

经初步估算,该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4895.32吨标准煤(当量值),11413.23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3722.393万千瓦时,柴油219.96吨,新水22450吨。

三、能耗、煤耗指标落实情况

1. 该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该项目能源消费总量为11413.23吨标准煤(等价值),拟全部通过我区“十五五”新增用能指标予以解决。

2. 该项目无煤炭消费。

四、能效水平情况

项目单位产值能耗为0.0938吨标煤/万元(当量值)、0.2186吨标煤/万元(等价值)。项目混矿堆场中转量单位增加值能耗为0.141吨标煤/万元(当量值)、0.329吨标煤/万元(等价值)。

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连云港安尔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节能报告,我局对节能报告进行了初审。鉴于该项目已满足国家和我省节能审查法律法规所需的要件,请对该项目节能报告予以审查。


附件:1.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南区混矿堆场一期工程项目节能报告

   2.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南区混矿堆场一期工程项目能耗指标落实论证方案



连云区经济发展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