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66001/2021-00036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请示 |
| 发布机构 | 经发局 | 发文日期 | 2021-12-21 |
| 标 题 | 关于转报连云港欧亚气体有限公司制氧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 | ||
| 文 号 | 连区经发〔2021〕135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有效 | ||
关于转报连云港欧亚气体有限公司制氧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
市工信局:
连云港欧亚气体有限公司制氧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位于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9号路西侧,占地面积33200㎡,构筑物占地面积11566.8㎡,总建筑面积12798.8㎡。项目由市经信委备案,备案号:3207001100876-1。项目通过购置空气压缩机、纯化器、分馏塔等设备35台(套),并对公用工程进行改造,形成年产4.4亿立方米工业气体的生产能力。
项目采用深冷法工艺,采用分子筛吸附增压透平膨胀机,全精馏无氢制氩工艺,主要工艺设备空气压缩机采用进口设备,电机采用高效节能电机,供电为10kV直供,氧压机及氮压机采用压缩效率高、低功耗设备,配电采用10kV直供。
项目主要消费能源为电能和工质新鲜水,年耗电16213.05万kWh、年耗能工质新鲜水30.51万m3,年综合能耗消费量19925.84吨标煤(当量值),48372.74吨标煤(等价值)。项目制氧综合电耗为0.319kW·h/Nm3、制氮综合电耗为0.233kW·h/Nm3,能耗指标优于《工业气体空分单位产品综合电耗》(DB32∕T 3197-2017)先进值(制氧综合电耗≤0.33kW·h/Nm3、制氮综合电耗≤0.28kW·h/Nm3)。该项目产生的能源消费量替代来源从市下达给我区的2022年能源消费增量指标中调配。现将节能报告报送,请组织对该项目进行专项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特此请示。
连云区经济发展局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