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66001/2022-00010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经发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02 |
| 标 题 | 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月” 活动的通知 | ||
| 文 号 | 连区经发〔2022〕35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月” 活动的通知 | ||
| 时 效 | 有效 | ||
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月” 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办公室)、连云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区“隐患排查治理月”工作要求,我局研究决定即日起至3月底在船舶修造、电力、粮食仓储行业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现将《连云区经发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办公室)、连云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企业对照治理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制定措施督促落实整改,全面消除问题隐患,并请于3月25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报送区经发局安全生产科。联系人:伏童童,联系电话:81888136,邮箱:lyqfgj@163.com。
附件:连云区经发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月”工作方案
连云区经发局
2022年3月2日
附件:
连云区经发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月”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区“隐患排查治理月”工作要求,有效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的通知》(连区安办〔2022〕16号)文件要求,制定我局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开展,高效排查整治船舶修造、电力、粮食行业领域的事故风险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排查治理领域
(一)电力安全方面:加强风险隐患防控治理,督促各电力企业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制度,严守安全风险管控操作规程,实现闭环管理。从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投入、应急管理等方面,督促各电力企业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水平,确保我区电力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和电力可靠供应。
(二)船舶修造企业:深入排查、科学评估,动态管理船舶修造行业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保障安全投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船舶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意识,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三)粮食仓储: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进一步增强粮食仓储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行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风险防控效能、安全管理能力、事故防范效果和安全治理水平,严密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使各种隐患始终处于受控制状态。
三、排查治理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自纠、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把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结合,深化安全生产再检查、再排查、再整治、再提升,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两项清单,全面扎实地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狠抓安全工作不松懈,全面落实各级关于安全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上来,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把安全工作做实。各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办公室)、连云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要加强指导检查力度,督促属地企业对照隐患排查重点,进行一次彻彻底底的隐患排查,消除问题隐患。督促企业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两项清单,及时采取相关措施,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整改期限,确保问题整改完成。
二是建立联动机制,加强督促检查。联合相关部门,邀请行业专家不定期到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以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为导向,以检查促责任落实,以检查促隐患整改,做到“回头看”常态化。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职责;督促企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人员,及时更新适用的法律法规,将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企业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三是加强风险辨识,全面排查治理。各街道、开发区要督促属地企业加强隐患排查报送,于3月25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报送区经发局。深刻汲取各类安全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管理,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部建档入册,纳入企业隐患闭环台账,实施“一企一档”动态销号管理,确保企业安全隐患整改到位,推动企业提升安全生产本质水平。
附件:船舶修造企业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重点
附件:
船舶修造企业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重点
一、用电安全
1.电工、电焊工持证上岗。
2.电缆线路、临时线路架设安全,电焊机、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灯具等电气设备接地可靠,并配置漏电保护器。插头插座插排均应接地。
3.室外配电箱应采用防潮防雨结构配电箱。
4.断路器、闸刀均应装入配电箱内。
二、用气安全
5.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应大于5m,其与明火距离应大于10m,空、实瓶应分开装置,管道应装回火装置,气瓶压力表应检测,防撞击橡皮圈及瓶帽应齐全,应有防倾倒装置,并应就近配置灭火器。
三、有限空间作业
6.进入船舱、容器、管道等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实行作业审批,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根据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订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关的呼吸器、防毒面罩、通信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
7.作业前对物料进行清洗、清空或者置换,经通风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作业。
8.现场负责人必须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作业结束后,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撤离作业人员。
四、高处作业安全
9.高处作业,必须审批高处作业许可证。
10.高处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11.脚手架搭设符合标准,脚手板绑扎牢固。
12.配置登船梯,设置登架通道。简易辅助梯使用时,上部固定,梯脚防滑。
13.人孔、洞孔、高处平台、临边均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五、吊装作业
14.大件吊装作业必须审批办理作业许可证,吊前对吊耳焊接质量检查确认,确认排除作业区域环境存在的危险因素。
15.作业前维护检查起重吊装、卷扬、滑台滑道等机械设备均应具备良好状态,操作员、指挥员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到位。严守“十不吊”,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确定吊件重心位置并平衡,杜绝对吊件实施冒险、起重作业。
六、危化品管理
16.油漆、燃气存储须设置危化品专库,张贴“危化品库”、“防火防爆”、“防腐蚀防毒”安全警示标牌;不得将其他物资与危化品混存,库房应采用防腐蚀防流散、通风降温等措施。
17.易燃易爆的危化品作业场所线路、开关、照明均应具备防爆条件,设置安全警示牌及灭火器,现场堆放的危化品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
七、喷涂作业
18.进入舱室有限空间喷涂作业,除应严格遵照易燃易爆的危化品作业场所规定外,还应严格遵照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规定运行。
19.严格禁止在同一场所同时进行喷涂、动火交叉作业。
八、特种设备
20.特种设备现场作业人员应具有有效证件,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应具有使用登记证、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固定在显著位置,有必要的使用注意事项提示牌,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有效运行。
21.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管理制度、作业规程、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方案并开展演练,定期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或定期自行检查并有记录。
九、现场管理
22.安全带、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生产场所物资、废料规范堆放,应急出口及通道畅通。安全生产警示标志张贴到位,企业安全文化氛围浓厚。
十、资料台账
2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并持证上岗,落实隐患排查及整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