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66001/2021-00032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批复 |
| 发布机构 | 经发局 | 发文日期 | 2021-11-10 |
| 标 题 | 关于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中小企业孵化(协同创新中心)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文 号 | 连区经发〔2021〕123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关于申请批复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中小企业孵化(协同创新中心)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议书的请示 | ||
| 时 效 | 有效 | ||
关于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中小企业孵化(协同创新中心)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连云管理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中小企业孵化(协同创新中心)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连区自贸发〔2021〕1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全域自贸”标杆项目建设,拟同意你单位实施中小企业孵化(协同创新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连云管理办公室。
三、项目建设地点:连云区海滨大道阳光国际C座、中华西路48号连云港海关大楼。
四、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总规划面积3000平方米,其中阳光国际地块综合服务区规划建设面积600平方米,中华路海关大楼配套办公区规划面积2400平方米。综合服务区分为孵化服务区和共享资源区,包括服务大厅、规划展示厅、综合办公室等;配套办公区分为金融办公区和港航服务区。
五、项目总投资: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综合服务区2000万元;配套办公区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单位自筹。
六、项目周期:18个月。
七、项目编码:2111-320703-04-05-177417。
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此批复不作为招投标的依据。
此复。
连云区经发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