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66001/2023-00034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批复
发布机构 经发局 发文日期 2023-08-22
标 题 关于中心货运站西侧绿地及边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文 号 连区经发〔2023〕89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区住建局: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中心货运站西侧绿地及边沟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连区建〔2023〕6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时 效 有效

关于中心货运站西侧绿地及边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区住建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中心货运站西侧绿地及边沟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连区建〔2023〕6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创造环境优势,拟同意你单位实施中心货运站西侧绿地及边沟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云宿路以南、新光路以北、金沙江路以东。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地绿化,包括种植景观花草及乔木、灌木等、排水边沟、园路及铺装等其他配套工程。项目总占地31827平方米,其中新建绿地23000平方米;新建511米排水边沟,占地面积6300平方米;新建园路及铺砖工程面积1300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00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单位自筹。

六、建设周期:12个月。

七、项目代码:2308-320703-04-01-704413。

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此批复不作为招投标的依据。

此复。



连云区经发局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