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66001/2023-00029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批复
发布机构 经发局 发文日期 2023-06-25
标 题 关于排淡河支流水质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 号 连区经发〔2023〕6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区住建局: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排淡河支流水质提升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连区建〔2023〕4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时 效 有效

关于排淡河支流水质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区住建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排淡河支流水质提升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连区建〔2023〕4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排淡河河渠及周边水流域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市民居住生活水平,增加各支流整体的生物多样性,拟同意你单位实施排淡河支流水质提升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连云区。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开展河道疏浚2公里、治理河道内直排口20处,流域内周边16公里污水管道检测、疏通、修复;在排淡河支流适宜河段进行河道底质改良6000平方米;河道内构建底部生物载体、生态净化廊道、旁路人工湿地30亩。设置河道曝气系统3组、新建截流闸3座、增设一体化水处理设施1台等;河道定期清表清杂及相关运维服务等。

五、项目总投资:550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单位自筹和对上争取。 

六、项目周期:6个月。

七:项目代码:2306-320703-04-05-902925。

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依法编制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报我局审批,相关手续办理完备后方可实施。项目单位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注意与周边各类管网、设施、设备、建筑相交相邻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安全有效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展项目建设。

此复。



连云区经发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