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66001/2024-00032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经发局 发文日期 2024-08-14
标 题 关于进一步落实稀土行业长效治理工作要求的通知
文 号 连区经发〔2024〕8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2024年3月29日,省工信厅向连云港市政府印发《关于商请从严加强问题整改全面规范稀土行业管理的工作提醒函》
时 效 有效

关于进一步落实稀土行业长效治理工作要求的通知

连云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4年3月29日,省工信厅向连云港市政府印发《关于商请从严加强问题整改全面规范稀土行业管理的工作提醒函》,转发了工信部2024年3月20日《关于做好稀土行业整治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工原函〔2024〕55号),要求连云港市政府严格产业政策、从严完成整改、强化联动监管,并于4月22日前将整改情况函告省工信厅。工信部《关于做好稀土行业整治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工原函〔2024〕55号)的问题清单中(问题清单反馈的内容为2023年10月12日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事项),涉及江苏国源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3个整改事项:“1、2020年备案的年处理8000吨钕铁硼废料、2000吨抛光粉废料技改产能,未履行项目核准手续,且无法提供原始产能核准或备案依据;2、危险废物贮存库管理不规范,未设置危险废物标识;3、部分萃取槽未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措施。”2024年5月,连云开发区管委会向该企业下达停产整改通知书。经调取该企业用电数据,2024年7月该企业用电量为197919度,同比增长11.9%。

2024年6月印发的《稀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85号)将于202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请你局对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稀土行业整治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督促企业在问题整改完成前,不得违法生产。

特此通知。



连云区经济发展局

2024年8月14日

附件:

1、国务院《稀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85号)

2、省工信厅《关于商请从严加强问题整改全面规范稀土行业管理的工作提醒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