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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70301/2019-00017 分 类 其他/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信息中心 发文日期 2019-09-17
标 题 关于成立板桥街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文 号 板办发〔2019〕3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成立板桥街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关于成立板桥街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更好地加强对全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板桥街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同志名单如下:

主 任:董建强   板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副主任:陈学明  板桥街道纪工委书记

    徐 帆  板桥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办公室下设工作组,职责及成员名单如下:

职责:

1、根据中央、省市区委和街道党工委主题教育的总体部署,做好全街主题教育的组织、策划工作,制定街道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开展;2、起草主题教育各类会议、活动的讲话、信息、总结等相关材料,并协助指导组做好领导讲话审核把关工作;3、做好街道主题教育动员会、领导小组会、总结会以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协调、联络、服务工作;4、制定街道主题教育的政策答复口径,做好相关答疑工作;5、做好区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组的相关联络服务工作;6、负责主题教育新闻宣传整体策划,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宣传工作总体方案和宣传工作计划,指导各单位宣传报道工作;7、收集制作主题教育资料,利用多种宣传途径,通过加强与区各主要新闻单位的联系,开展主题教育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典型经验和活动成效的宣传工作;8、了解掌握主题教育进展情况,做好与主题教育相关的舆情应对和处置工作,对主题教育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并及时提出解决办法;9、完成区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人员组成(6人):

组 长:徐 帆  板桥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成 员:陈守卫  板桥街道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徐文政  板桥街道党政办科员

    徐 林  板桥街道党政办办事员

    钱 芮  板桥街道党政办办事员

    张琬迎  板桥街道纪工委办事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