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2070301/2019-00016 | 分 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板桥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19-03-28 |
标 题 | 关于印发《板桥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板党工委〔2019〕14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板桥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板桥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驻街有关单位:
现将《板桥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板桥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相关精神,根据《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连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连区委办〔2019〕12号)文件要求,瞄准直接影响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村庄环境“脏乱差”难题,集中精力、下大力气加以整治,现就板桥街道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道工序,以直接影响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村庄环境“脏乱差”难题为突破口,从具体任务、短期形象、长效保洁机制及文明意识的普遍提升等方面着手,调动全街道群众积极参与、集中突击、整体提升,为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围绕“五治理、五提升”具体指标,对全街道所有村社人居环境进行全面整治。在此基础上,打造板桥安置小区、鸿桥花园、银花小区3个全域整治示范点,推行“整管并重、即整即管”的长效管理机制并予以长期保持。
三、主要内容
(一)抓好“五治理”
1、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全面建立和完善户投放、组保洁、村收集、街转运、区处理的垃圾处置体系,开展非垃圾堆放点治理,推动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进一步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垃圾清理机制,及时清理住宅周边、河道沟塘、道路沿线生活垃圾,长效保持无积存垃圾。(责任主体:各村社,牵头单位:润桥保洁公司)
2、治理农村厕所粪污。逐步拆除户外厕所,推动自然村生态公厕建设,实施“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农户厕所无害化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粪污治理。加强改厕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责任主体:各村社,牵头单位:润桥保洁公司)
3、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做好跃进社区小盐场、板桥社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运用维护工作,并根据街道棚户区改造进度,推进街道中心区污水管网建设,逐步提高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入户率,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引导农户节约用水,减量和规范排放生活污水。以农户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全面清理农村沟塘埂坝、杂草、杂物,疏浚农村河道,消除黑臭水体,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实现村域内水面、河道清洁,水体流动顺畅,水质达到功能区划的要求。(责任主体:各村社,牵头单位:安监所、农技中心)
4、治理农业生产废弃物。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推动农膜综合回收利用,全面拆除散户畜禽养殖棚舍,清理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责任主体:张艞村、跃进社区、程圩社区,牵头单位:农技中心)
5、治理农村公共空间。全面清理户外柴草杂物和建筑垃圾,保持堆放整齐、有序;清理乱搭乱建和违章建筑,保持公共空间资源公益化;清理私拉乱接,保持电力通讯设施架设规范;清理农户危房和残垣断壁,保持户院整洁;清理乱涂乱画,保持墙体净化;清理户前道路,保持平整通畅;清理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保持集贸市场秩序井然;清理散葬乱埋,规范殡葬习俗。(责任主体:各村社,牵头单位:城管中队、民政办)
(二)抓好“五提升”
1、提升村容村貌。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升进出村庄道路标准,道路硬化无坑洼,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鼓励庭院绿化,开展庭院美化行动,因地制宜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责任主体:各村社,牵头单位:城建中心、农技中心)
2、提升传统村落保护水平。落实《江苏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组织开展省级传统村落的调查和申报工作,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优先将省级传统村落纳入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范围。注重将保护和发展有机结合,鼓励联动推进传统村落与特色农业、手工业、乡村旅游业等适宜产业发展。(责任主体:各村社,牵头单位:城建中心)
3、提升街道规划设计水平。完成街道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与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等充分衔接,推行多规合一。结合街道中心区控制详细规划,吸引农村居民自愿适度集中居住。(责任主体:各村社,牵头单位:城建中心)
4、提升长效管护水平。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管护长效机制。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责任主体:各村社,牵头单位:财政所、监察室)
5、提升文明健康生活水平。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宣传环境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方法、好典型,弘扬正能量。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健康向上的生活习惯。(责任主体:各村社,牵头单位:组宣办)
四、整治步骤
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7日—3月15日),调查摸底,动员部署。成立板桥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抽调专人集中办公,保证工作统筹调度和整体推进力度。各村社相应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和工作班子,结合各村社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并明确具体牵头领导。
第二阶段(3月16日—11月30日),全面发动,集中整治。各责任主体根据全街道动员会要求进一步部署落实,明确时间节点,序时推进。根据区制定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和示范街、示范村、“庭院美化”示范户具体标准做好落实或进一步细化,并开展督查考核。强化舆论宣传,统筹人力、资金、资源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倾斜。要结合各村社实际,有重点地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厕所粪污、生活污水、农业废污和公共空间专项整治。
第三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综合评估,持续推进。组织街道督查办、人居环境整治办、创卫办等,对各村社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考评,重点考评领导重视、群众参与、整治成效、长效管护和群众满意度等,总结推广整治工作先进经验,评定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小区、示范户。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研究制定下一年度推进措施,持续开展各项整治提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张葆莲同志任组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惠志江同志任第一副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吴从善同志、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董建强同志、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宣传委员陶洋同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席鹏宇同志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秦志兵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陈学明同志任督查组组长。街道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实施主体,各村社是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村社相应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将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村社支部、村社委会重要议事日程。各村社各部门在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要按照既定的职责分工,周密组织实施,齐心协力推进。乡街村社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村社党支部书记担任“整治指挥长”,负责辖区的村庄环境整治行动。积极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大资金投入。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保障是关键。各村社各部门要有效整合和利用现有各类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要积极向上争取相关配套奖补资金,对符合支持范围和条件的项目给予补助。街道将根据区级财政补助情况,适当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长效管理的“以奖代补”,要立足群众事群众办、群众参与、群众监督,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优先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三)建立联动机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要将农民群众集中居住条件改善、特色田园乡村创建、高标准农田建设、经济薄弱村环境整治、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谋划、综合推进。要广泛宣传,全面动员驻街单位、学校和属地居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四)强化督查考核。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街道督查办等部门要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街道重点督查事项范围,每月督查不少于2次,按季度以村社为单位公布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街道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村社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组织召开“家家到”观摩会,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各村社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