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2070301/2019-00010 | 分 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板桥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19-04-17 |
标 题 | 关于印发《板桥街道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板党工委〔2019〕1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板桥街道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板桥街道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驻街有关单位:
现将《板桥街道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板桥街道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街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省、市、区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按照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降尘治车”蓝天保卫一号行动工作方案>的函》(苏污防攻坚指办〔2019〕26号)及《连云港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攻坚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解决影响我街空气质量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确保我街2019年PM2.5浓度降低至43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提升至77.5%。
二、攻坚事项
(一)狠抓燃煤污染治理。
1.持续削减煤炭消费总量。4月底前,制定燃煤锅炉年度整治方案,力争10月底前完成所有锅炉的分类整治,其中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或拆除,其他燃煤锅炉全部达到重点地区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严查重处燃煤锅炉死灰复燃行为。(牵头部门:生态环保中心,配合部门:各村居)
(二)狠抓工业污染治理。
2.彻底清理“散乱污”企业。4月底前,街道建立“散乱污”企业的动态管理机制,发现“散乱污”企业,一律实施分类整治。其中,对于关停取缔类的,要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和生产设备);对整合搬迁类,要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对升级改造类,对标先进企业实施深度治理。坚决杜绝“散乱污”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项目异地转移、死灰复燃。(牵头部门:生态环保中心,配合部门:城管中队、各村居)
(三)狠抓成品油污染治理。
3.完善油品管理制度。4月底前,建立成品油销售重点监管单位台账和执法台账制度。禁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对加油(气)站和企业自备油库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建立检查台账。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确保黑加油站点清零。(牵头部门:经发中心,配合部门:城管中队 、各村居)
(四)狠抓扬尘污染治理。
4.加大扬尘污染控制力度。4月底前,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街道和村居的管控范围。全街各类工地必须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对发现的未达标工地一律要求停产整治。涉及建筑、围墙、临时设施拆除、城镇道路开挖、风钻或清扫的,须配备洒水车等,采取不间断喷淋、洒水等抑尘措施。(牵头部门:城建中心、力桥公司,配合部门:城管中队、各村居)
6月底前,对非法港口码头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及时和区有关部门对接反馈。(牵头部门:农技中心,配合部门:城管中队、各村居)
5.加大道路保洁频次。全年对街道主次干道全部实行保洁,每日实施不少于3次洒水降尘。冬季低温不具备洒水条件情况下,加大吸扫和人工保洁频次。(牵头部门:力桥公司,配合部门:城管中队、各村居)
(五)狠抓城乡面源污染治理。
6.严格控制面源污染。强化各村居露天焚烧监管主体责任,街道组织开展不间断巡查,严肃查处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行为。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对发现的未按要求燃用清洁能源、未配套安装或未正常使用油烟收集处理装置的餐饮企业,一律停业整顿。全面取缔露天烧烤,严肃查处室内烧烤油烟直排。(牵头部门:生态环保中心、城管中队,配合部门:各村居)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街道书记担任组长、主任担任第一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的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组,由板桥街道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组统筹开展攻坚工作。各村居是街道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村居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带头责任,亲自协调组织,亲自推动落实。街道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组定期通报街道空气质量状况,制定考核问责办法并严格落实。
(二)开展督查检查。4月份开展“降尘治车”蓝天保卫一号行动期间,要开展不间断检查。同时,组织各村居持续采用秸秆禁烧模式,明确露天焚烧管控巡查带队领导及责任人,针对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使用以及杂草、落叶、垃圾等露天焚烧问题,组织开展不间断巡查。街道生态环保中心针对车辆违规运营、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渣土车以及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等问题进行不间断检查。
(三)推动问题解决。此次攻坚行动的重点在于推动问题的解决。街道生态环保中心第一时间将检查情况报街道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组,由街道工作组第一时间进行交办处理。对交办问题未按时得到解决,环境问题依然突出的村居和单位,由街道工作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约谈、曝光,必要时提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问责,并在年底的相关考核中酌情扣分。
附件:板桥街道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任务分解表
附件:
板桥街道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任务分解表
序号 |
攻坚事项 |
工作任务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限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1 |
狠抓燃煤污染管控 |
持续削减煤炭消费总量 |
制定燃煤锅炉年度整治方案。 |
4月底 |
生态环保中心 |
各村居 |
2 |
对燃煤锅炉实施分类整治,其中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或拆除,其他燃煤锅炉全部达到重点地区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10月底 |
生态环保中心 |
各村居 |
||
3 |
清理城区散煤销售、使用行为 |
对点位周边3公里范围内燃煤使用情况进行详细排查,列入清单并全面清理。 |
5月底 |
生态环保中心 |
各村居 |
|
4 |
对清理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 |
9月底 |
生态环保中心 |
各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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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大散煤销售的排查和清理力度,发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销售散煤的,依法严肃查处。 |
攻坚期间 |
生态环保中心 |
各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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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狠抓工业污染治理 |
彻底清理“散乱污”企业 |
开展新一轮“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建立 “散乱污”动态管理机制。 |
4月底 |
生态环保中心 |
城管中队 各村居 |
7 |
实施分类整治,对于关停取缔类的,要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和生产设备);对整合搬迁类,要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对升级改造类,对标先进企业实施深度治理。 |
攻坚期间 |
生态环保中心 |
城管中队 各村居 |
||
8 |
狠抓成品油污染治理 |
完善油品管理制度 |
建立成品油销售重点监管单位台账和执法台账制度。 |
4月底 |
经发中心 |
城管中队 各村居 |
9 |
禁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对加油(气)站和企业自备油库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将检查情况向上级部门反馈。 |
攻坚期间 |
经发中心 |
城管中队 各村居 |
||
10 |
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确保黑加油站点清零。 |
攻坚期间 |
经发中心 |
城管中队 各村居 |
||
11 |
狠抓扬尘污染治理 |
加大扬尘污染控制力度 |
明确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街道和村居的管控范围。 |
攻坚期间 |
各村居 |
城管中队 |
12 |
全街各类工地必须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对发现的未达标的一律停产整治。 |
攻坚期间 |
城建中心 |
城管中队 各村居 |
||
13 |
建筑、围墙、临时设施拆除,城镇道路开挖、风钻或清扫,必须配备洒水车等,采取不间断喷淋、洒水等抑尘措施。 |
攻坚期间 |
城建中心 力桥公司 |
城管中队 各村居 |
||
14 |
加强对非法港口码头日常监管和巡查,做好日常检查记录,及时和区有关部门对接反馈。 |
12月底 |
农技中心 |
城管中队 各村居 |
||
15 |
加大道路保洁频次 |
对街道主次干道全部实行保洁,每日实施不少于3次洒水降尘。对于柴油车运输频繁的重点路段,按照管理职责进行重点保洁,提高保洁频次。冬季低温不具备洒水条件情况下,加大吸扫和人工保洁频次。 |
攻坚期间 |
力桥公司 |
城管中队 各村居 |
|
16 |
狠抓城乡面源污染 |
严格控制面源污染 |
各村居明确露天焚烧网格化监管主体责任人。 |
攻坚期间 |
生态环保中心 |
城管中队 各村居 |
17 |
街道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查,严肃查处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行为。 |
攻坚期间 |
生态环保中心 |
城管中队 各村居 |
||
18 |
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对发现的未按要求燃用清洁能源、未配套安装或未正常使用油烟收集处理装置的餐饮企业,一律停业整顿。 |
攻坚期间 |
生态环保中心 |
城管中队 各村居 |
||
19 |
全面取缔露天烧烤。 |
攻坚期间 |
城管中队 |
各村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