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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70301/2019-00010 分 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连云区板桥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19-04-17
标 题 关于印发《板桥街道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板党工委〔2019〕1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板桥街道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板桥街道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驻街有关单位:

现将《板桥街道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板桥街道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省、市、区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按照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降尘治车蓝天保卫一号行动工作方案>的函》(苏污防攻坚指办〔201926号)及《连云港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攻坚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解决影响我空气质量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确保我2019PM2.5浓度降低至43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提升至77.5%

二、攻坚事项

    (一)狠抓燃煤污染治理。

1.持续削减煤炭消费总量。4月底前,制定燃煤锅炉年度整治方案,力争10月底前完成所有锅炉的分类整治,其中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或拆除,其他燃煤锅炉全部达到重点地区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严查重处燃煤锅炉死灰复燃行为。牵头部门生态环保中心,配合部门:各村居

    (二)狠抓工业污染治理。

2.彻底清理散乱污企业。4月底前,街道建立散乱污企业的动态管理机制,发现散乱污企业,一律实施分类整治。其中,对于关停取缔类的,要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和生产设备);对整合搬迁类,要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对升级改造类,对标先进企业实施深度治理。坚决杜绝散乱污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项目异地转移、死灰复燃。牵头部门生态环保中心,配合部门:城管中队、各村居

    (三)狠抓成品油污染治理。

3.完善油品管理制度。4月底前,建立成品油销售重点监管单位台账和执法台账制度。禁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对加油(气)站和企业自备油库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建立检查台账。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确保黑加油站点清零。牵头部门经发中心,配合部门:城管中队 、各村居

    (四)狠抓扬尘污染治理。

    4.加大扬尘污染控制力度。4月底前,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街道和居的管控范围。各类工地必须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对发现的未达标工地一律要求停产整治。涉及建筑、围墙、临时设施拆除、城镇道路开挖、风钻或清扫的,须配备洒水车等,采取不间断喷淋、洒水等抑尘措施。牵头部门城建中心、力桥公司,配合部门:城管中队、各村居

6月底前,非法港口码头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及时和区有关部门对接反馈。牵头部门:农技中心,配合部门:城管中队、各村居

5.加大道路保洁频次。全年对街道主次干道全部实行保洁,每日实施不少于3次洒水降尘。冬季低温不具备洒水条件情况下,加大吸扫和人工保洁频次。(牵头部门:力桥公司配合部门:城管中队、各村居

    (五)狠抓城乡面源污染治理。

6.严格控制面源污染。强化各村居露天焚烧监管主体责任,街道组织开展不间断巡查,严肃查处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行为。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对发现的未按要求燃用清洁能源、未配套安装或未正常使用油烟收集处理装置的餐饮企业,一律停业整顿。全面取缔露天烧烤,严肃查处室内烧烤油烟直排。(牵头部门:生态环保中心、城管中队,配合部门:各村居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街道书记担任组长主任担任第一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的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组,由板桥街道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组统筹开展攻坚工作。各村居街道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村居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带头责任,亲自协调组织,亲自推动落实。街道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组定期通报街道空气质量状况,制定考核问责办法并严格落实。

(二)开展督查检查。4月份开展降尘治车蓝天保卫一号行动期间,要开展不间断检查。同时,组织各村居持续采用秸秆禁烧模式,明确露天焚烧管控巡查带队领导及责任人,针对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使用以及杂草、落叶、垃圾等露天焚烧问题,组织开展不间断巡查。街道生态环保中心针对车辆违规运营、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渣土车以及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等问题进行不间断检查。

(三)推动问题解决。此次攻坚行动的重点在于推动问题的解决。街道生态环保中心第一时间将检查情况报街道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组,由街道工作组第一时间进行交办处理。对交办问题未按时得到解决,环境问题依然突出的村居和单位,由街道工作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约谈、曝光,必要时提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问责,并在年底的相关考核中酌情扣分。


    附件:板桥街道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任务分解表



附件:

板桥街道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任务分解表

 

序号

攻坚事项

工作任务

工作内容

完成时限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1

狠抓燃煤污染管控

持续削减煤炭消费总量

制定燃煤锅炉年度整治方案。

4月底

生态环保中心

各村居

2

对燃煤锅炉实施分类整治,其中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或拆除,其他燃煤锅炉全部达到重点地区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10月底

生态环保中心

各村居

3

清理城区散煤销售、使用行为

对点位周边3公里范围内燃煤使用情况进行详细排查,列入清单并全面清理

5月底

生态环保中心

各村居

4

对清理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

9月底

生态环保中心

各村居

5

加大散煤销售的排查和清理力度,发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销售散煤的,依法严肃查处

攻坚期间

生态环保中心

各村居

6

狠抓工业污染治理

彻底清理散乱污企业

开展新一轮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建立 散乱污动态管理机制。

4月底

生态环保中心

城管中队    各村居

7

实施分类整治,对于关停取缔类的,要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和生产设备);对整合搬迁类,要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对升级改造类,对标先进企业实施深度治理。

攻坚期间

生态环保中心

城管中队    各村居

8

狠抓成品油污染治理

完善油品管理制度

建立成品油销售重点监管单位台账和执法台账制度。

4月底

经发中心

城管中队    各村居

9

禁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对加油(气)站和企业自备油库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将检查情况向上级部门反馈

攻坚期间

经发中心

城管中队    各村居

10

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确保黑加油站点清零。

攻坚期间

经发中心

城管中队    各村居

11

狠抓扬尘污染治理

加大扬尘污染控制力度

明确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街道村居的管控范围。

攻坚期间

各村居

城管中队    

12

各类工地必须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对发现的未达标的一律停产整治。

攻坚期间

城建中心

城管中队    各村居

13

建筑、围墙、临时设施拆除,城镇道路开挖、风钻或清扫,必须配备洒水车等,采取不间断喷淋、洒水等抑尘措施。

攻坚期间

城建中心

力桥公司

城管中队    各村居

14

加强对非法港口码头日常监管和巡查,做好日常检查记录,及时和区有关部门对接反馈。

12月底

农技中心

城管中队    各村居

15

加大道路保洁频次

街道主次干道全部实行保洁,每日实施不少于3次洒水降尘。对于柴油车运输频繁的重点路段,按照管理职责进行重点保洁,提高保洁频次。冬季低温不具备洒水条件情况下,加大吸扫和人工保洁频次。

攻坚期间

力桥公司

城管中队    各村居

16

狠抓城乡面源污染

严格控制面源污染

村居明确露天焚烧网格化监管主体责任人。

攻坚期间

生态环保中心

城管中队    各村居

17

街道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查,严肃查处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行为。

攻坚期间

生态环保中心

城管中队    各村居

18

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对发现的未按要求燃用清洁能源、未配套安装或未正常使用油烟收集处理装置的餐饮企业,一律停业整顿。

攻坚期间

生态环保中心

城管中队    各村居

19

全面取缔露天烧烤。

攻坚期间

城管中队 

 各村居